<p style="font-size:16px">赵菁于是开始给人写歌,而后又将一些不适合自己唱的歌曲,卖了出去,也赚了不少钱。
不过,玩音乐确实很费钱,虽然录歌都是去墨良玄的工作室录的,但需要花销的地方也不少。
平时她还要补贴家里,存不下来很多钱。
那次弟弟把同学打伤进了医院,几乎将所有的存款都赔了进去。
现在她妈又找她要钱,要给弟弟疏通关系,可她弟弟实在是一言难尽,想要将人塞进全省甚至是在全国都有名的外语学校,不是很y的关系根本就不可能。
根本不是花一点小钱就可以解决的,而她赚来的钱,也几乎全都被掏空了,真的拿不出更多钱了,可她妈哭着求她,又拿孝道绑架她。
她已经没什么存款了,只好将刚做好的曲子卖掉,这是她首次尝试的新风格,这首歌曲得到了墨良玄极大的称赞,除此之外,还有几首不成型的,都是她新尝试的风格,毕竟她如今已经十八了,不能还是十五岁时的幼稚风格。
她急需要改变风格。
但现在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她只能将这首歌卖掉。
她联系了几个买家,但价钱都不太满意,一直没有谈拢。
这首歌倾注了她太多心血,她舍不得贱卖掉。
但她入圈的时间尚短,作品也少,很难卖出高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经过中间人介绍,最后有个自称是经纪人的男人想要购买,给出两倍的价格,但是对方要求歌曲的全版权都要转让给他手下的某位歌手,然后签保密合同,不能反悔的,不能泄露,否则将赔偿巨额数字。
全版权也就是包括着作权在内的全部权利,只要签下了合同,相当于这首歌与她没有半毛钱关了。
赵菁虽然舍不得,但为了多卖点钱,还是答应了,并且签下了保密协议。
签订合同的当日,是经纪人前来的,她并未看到他口中的那位歌手,不过签约的很顺利,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就在她以为两人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时候,那名经纪人又找来了。
经纪人表示想请她代笔,为他手下的歌手创作三首原创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