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很陌生,但我不讨厌它。
最后,我拒绝了邓布利多和我一去对角巷,我喜欢这位先生,但我也不太愿意麻烦别人。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魔法世界,我根据邓布利多告诉我的店名,先来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紫衫木,凤凰羽毛,13英寸,不易弯曲,它不会选择一个平庸的主人,你会取得很大成就的,先生。”
店主奥利凡德先生正对着他面前的黑发男孩喋喋不休,过了一会,他终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你好先生,我来购买魔杖。”我理了理头发,也想让自己看上去体面一点,然后自我介绍:“我叫纳斯蒂亚·斯图亚特。”
“哦,真是抱歉,让您久等了。”奥利凡德说:“左手还是右手?”
“左手。”我回答。
他拿过一根魔杖:“挥一挥。”
我照做,轻轻的挥了挥。
“嘭!”我没有想到它竟然会炸出一个小火花,于是我旁边男孩的也差点被误伤,不过他在火花溅到他脸上前,他就敏捷的退开了,而我也因此看清了他的模样。
是汤姆里德尔。
命运总喜欢捉弄人心,对吧。
奥利凡德先生还在为我寻找适合我的魔杖,嘴里念叨着:“是魔杖选择巫师,而不是巫师选择魔杖……”
“试试看这个,黑檀木,龙的神经,12.5英寸,不易弯曲。”
我挥了挥魔杖,它没炸,它是个好魔杖。按照奥利凡德的意思,它大概是选择我了,而我也选择了它,我有些高兴的想。
奥利凡德先生意味深长的说:“这种漆黑的魔杖木有着令人印象深刻的外貌和名声,黑檀木魔杖持有者通常不是墨守成规的人,他们非常独特,对于局外人的身份也很自在。以及龙的神经,你不会是一个平庸之人的,孩子。”
听起来还不错,我拿出七个金加隆递给这位先生。
我把所剩无几的金加隆放回口袋,那是我去买二手课本和袍子的。
我是如此的贫穷,我不禁感叹。
对角巷是个神奇的地方,巫师们的穿着也与麻瓜完全不同,大部分人都喜欢长长的袍子。我来到摩金夫人长袍店,听到有些穿着长袍的巫师会抱怨着说:“对角巷的麻瓜真是越来越多了。”
“mudblood”
随后我又不知在哪听到了这个单词,如果论这是什么意思,我也实在是不懂。
我看着争吵着的巫师们,他们面容扭曲,互相叫骂着。
你是泥巴种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人们怎么定义它?单靠血统吗?我反反复复的咀嚼着这个单词,到底还是品不出来什么值得回味的东西,我想了想,脑海中却浮现出了一个单词: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