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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自打喝酒回来后那天变了个摸样,每天早上非得死赖着要给他个早安吻,由起初的不适应到开始适应,甚至开始习惯;

用网络上流行的个词,人妻,对,没错,人妻。

好吧,这就是王可的不放手策略,为了个不爱他的人,他甘愿为他洗衣做饭,直到他熟悉,然后离不开,瞧,他卑鄙。

爱情的期限有久?如果不曾得到回报,爱情的期限是不是消失的快?

王可打算给秦非机会,或者给自己个死心的机会,他对秦非说:你是不是真的决定跟我在起?如果是,那么,请不要跟外边的女人拉拉扯扯,如果做不到,请不要让我看到。

秦非呢,难得看到王可那么严肃的神色,他点点头,应了下来,不就是不跟女人走在起么?他做得到,他也并不是非得要女人不可,他还有工作还有王可,哪有那么的时间去陪女人拉拉扯扯。

这是你说的,可不要忘记了。

如果忘记了,他们俩可就真的玩完了,这是最后个机会,如果秦非真的做不到,他有的是办法让自己不声不响的离开他的视线。

日子天天的过,秦非王可两人也比之前为亲密,但最亲密也只是早上起来个早安吻而已,不在前进步。

用小米的话来说,现在他俩玩的是纯洁,谈什么柏拉图恋爱,人家那高尚,不谈肉体,只谈精神上的恋爱。

王可只是笑笑不回答,干啥还谈肉体啊,秦非那人能接受般的碰唇算不错了,还谈啥滚床单?爱情,也不是非得滚床单不是?

可若是不滚床单,那也就不算啥爱情了是不?哦不,说错了,他俩之间算什么爱情,说的文艺点那就是我们在起,图的是个精神食粮,说的直白点,不过是自己单恋他,而他不过可怜自己才说在起罢了。

迄今为止,王可从秦非眼中看出他对自己没有半点的爱情,在他眼中,有的只是个不可以放手的好兄弟而已,可惜,王可要的不是兄弟。

可是没办法,谁叫自己爱他,谁叫自己离不开他呢,只好这样了,利用这男人的习惯,利用这离不开的习惯,只好将他跟自己绑在起,大家起相互折磨吧,反正他王可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

“秦非,有空和博伶起出去走走吧,她毕竟是你的未婚妻。”

类似民国时期的书房,身穿中山装的老人看起来尤为严肃。

……

“知道了爷爷。”秦非静默半晌,才应了下来。

博伶是个美人,最初秦非对她的印象非常不错的,她识大体,不会像之前交往的情人黏人,也没之前的情人那么喜欢追问自己的行踪,本来他们可以成为对佳偶的,可惜那天她在办公室强吻了他,令王可误会后,秦非就没有想和她结婚的念头了,这个女人,太过工于心计了,不适合他。

☆、第三十四章(1458字)

“你回来啦?”刚打开门,秦非就看到王可坐在沙发上等自己,已经很晚了,他还没去睡。

“恩,回来了,你怎么还没睡,那么晚了。”

“等你啊。”王可上前将秦非脱下的外套挂上,又转身给他杯拿铁,这是自己刚刚磨的,还是热的。

秦非喜欢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喝上杯现磨咖啡,他喜欢坐在沙发上边品尝边看财经杂志,不管回来晚,他都会如此,这真是个奇怪的习惯。

“那个水我给你放好了,等下你喝完你就洗澡吧,我先去睡了。”王可边说边打着呵欠往卧室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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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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