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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遗憾了……”我说。
亲眼目睹亨特家的惨状就会知道这一切远不止是抱歉所可以表达的。哪怕随口说出这种礼节性的话,我也并不能真的和他所蒙受的损失和痛苦共情。亨特的家里一片狼藉,他说自己分明记得上楼前熄灭了酒精灯,可昨晚就是桌上的灯火倾倒,点燃了画纸,窗帘,沙发,从一楼烧到了二楼。
他放在家里的画并不多,都是自己舍不得出售的得意之作;现在它们大多已成灰烬,或只剩下熏黑的画框。第二天当我见到亨特时,他看起来疲惫得惊人,眼下青黑,同时又或许因为感到焦虑,反而显得异常亢奋——他不断地走来走去,滔滔不绝地说起他的那些画。我听着,隐隐感到惊恐,因为在我看来,他指向的那些画作都没有什么不同,那些已毁了的艺术,哪怕经过讲解我也很难想象出原貌。
后来我们谈到未来的去向,修缮这栋房子需要不少钱。我对他说:“你在这里失去了很多重要的东西,以后会有很多个瞬间忽然让你突然想起来。换个地方吧。”
这里面当然有我的私心,不过是为他考虑的。布彻尔害死了他的狗,还想纵火谋杀他,虽然这次没有成功,下次却不知何时还会发生什么。当然我不能把这些告诉他,如果他能自己离开就好了。
亨特听后陷入了沉默。他当然不可能一口答应的,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他大概也已经习惯了这里。
我对他讲起我的前妻,玛蒂尔达,离开我之后去了纽约。那栋房子本来是我们两人的,后来只属于我;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有时候看到她曾用过的东西,还是会莫名觉得疼痛。
“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会想到她吗?”他开了个玩笑。我这时才发现亨特和我坐得很近,几乎贴在一起,而且他正在看我,或者说注视我。我不喜欢被人这样看着。凝视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看到瑕疵,我感觉我经不起细瞧。
“你是不是胖了?”他突然问。因为亨特刚刚一直在看我的脸,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脸,进而有点难堪。真的是这样吗?我胖了,在经过这么多本该令人憔悴的事情之后?话音刚落,亨特不打招呼地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肚子,我吓了一大跳,恼火地拍开他的手;结果他伸出另一只手,这次是戳了我一下,发出一声嗤笑。真是有毛病!我正要开口骂他,他却凑上来吻了我。这一连串的举动把人搞得晕晕乎乎的了。
“你胖了,胖了一点。”他笃定地说,手却在我身上摸来摸去,伸进裤子里,握住还柔软的性器。
“我没有你这么年轻,当然也不……不漂亮了,”我说,把他从我身上扒下来,“既然这样,你还是去找别人去吧。”
“说什么呢,”他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是个被酒精泡发了的醉鬼,很难想象你更难看或者更好看的样子了。”
他又一次吻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到处盖下他自己的印章,像要确认什么。他这么说,我更觉得我只是他的一个权宜之计,一个备用的选项,还是不太有前景的那种。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比我可悲得多,亨特在抚摸我的过程中慢慢勃起了,这是我跨坐在他腿上的时候感受到的。他对一个多次间接地伤害了自己的混蛋产生了欲望。
“来吧,坐到我腿上。”他用手指熟练地做着扩张,把这个过程拖延得前所未有地漫长。然后我慢慢地坐到他的阴茎上,这样做的时候会因为进入得过深想要休息一会儿,但他就这样动了起来,扶着我的腰,手指微微陷进皮肤。可能我真的胖了,这样想着,我忽然焦虑起来,有种即将要被嘲笑和抛弃的危机感。这种担忧在大汗淋漓的喘息中漏了出来。
亨特的回应是毫无预兆地拍了一下我的屁股。“夹紧,婊子,”他说,“不想让人嫌弃你的话就再卖力点吧。”
我因为感到耻辱而呜咽起来。亨特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膀上,像一个不情不愿的拥抱。他不断地啄着我的耳廓,颧骨,眼角,同时一点儿也没有放缓操干的速度,只是突然用柔和的语气说:“那不是真的,苏伊。”
“……什么?”
“你是一个柔软的动物,”他说,“哭起来的样子很可怜,很脆弱。但是最好不要再露出这种表情,别人只会更想伤害你。”
“只有你会这么想,因为你是个混蛋。”我说。
“换个姿势,”他从里面缓缓拔了出来,“混蛋想从背后操你。”
亨特的风格是勉强还在分寸之内的粗暴,水光淋漓的阴茎刚抽离出一寸就立刻顶回去,又快又重,捣到不能再深为止。我跪在地上,受过伤的那一侧膝盖隐隐作痛,一开口却都是哽咽似的呻吟,甚至连叫停都吐不出完整的字句。很快我就高潮了,但亨特还没有射,也没有给我缓冲的机会,甚至故意往过分敏感的前列腺上捣弄,半强迫地延长这次高朝阴茎半软着垂下,在前后撞击的顶弄中摇晃着滴下透明的前液,后穴因为高潮抽搐般地绞紧,他放慢了速度,每一下都操得很深,最后插在里面射了出来。并不急着抽出,还埋在里面意犹未尽地小幅度捣弄着。
', ' ')('“停-停-停下!”我说,“我膝盖痛。”
他这才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把我拉起来。“哦,对不起。那咱们再换个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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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里传来淋浴声,我侧卧在床上吸烟,心情异常复杂。过了一会儿,水声停了。开门声。床垫摇晃了一下,我转过头,亨特把毛巾挂在脖子上,坐在床边瞅着我,伸手向我讨烟来抽。我把烟递给他:“这是什么眼神,恶心死了。”
“你说话怎么这么伤人?”他问。他竟然好意思说这种话。亨特默默地吞云吐雾,好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搬走了,小羊怎么办?”他说着推了推我,“也许它只是跑远了,有人找到它呢?你觉得呢?”
我甚至不敢抬起眼睛看他。
“我不会搬家。如果有人找到了狗,但找不到你,我会出门把小羊接回来,然后联系你。”
“哦——这么说我要搬走了,但你还想要我的联系方式。”
“什么?”我说,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你要点脸吧。你那个不值钱的号码贴得满镇子都是了。”
亨特没有接话。也许是我提到寻狗启示让他难过了,我有点后悔,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也许是时候回家看看了。我跟你说过吗?我有一个大哥,年纪跟你差不多。啊,苏伊,你今年多大?”
“回家,你是指回英国吗?”
“爱尔兰。”他纠正说。
“好吧,爱尔兰,”我说,“真远啊,但能回家是好事。我都没有家可以回了,兄弟姐妹们各过各的日子。”
“你还没回答我另一个问题呢,苏伊。”
“那重要吗?我很老了,相比起你来说。想想看吧,我儿子看起来和你几乎差不多大。”
“哦,说到你那个儿子……”
“别提他,”我打断了这个话题,“咱们说点别的事。”
亨特想了想,事无巨细地说起养狗的事。他似乎很笃定会有一个人捡到小羊,找上门来,发现他已经离开,于是把小羊寄到我家。他似乎希望我能一下子成为一个养狗专家,把他的金毛犬养得油光水滑,直到他回来把它接走。说到兴起,他随手灭了烟,跳下床去找来纸和笔,列了一些“最重要的注意事项”,少说有十点,而且越来越多。
“一周洗一次澡,遛狗回来用湿毛巾擦爪子”他这么写,我却读出“我很想它”;“它会站起来,小心它偷吃灶上的食物”,我读出“我很寂寞”。我看着他越写越快、越写越潦草的字迹,逐渐铺满了纸的一面,不敢也不舍得打断他。
这太让人难过了。唯一值得高兴的是,他真的会离开。我陪他去买了船票,经过我的建议,他选择了周三出发的那班。因为大火,他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了。
“明天你会来送我吗?”亨特转头问我。
“我会的。”我说。
回家之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布彻尔,当然略去了我会给亨特送行的那段。
“意思是他这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吗?”他问。
“我不能给你打包票,”我说,“但基本可以算是吧。”
我本以为布彻尔听到这个消息会很高兴,但他似乎只是听见了而已。我以为他还生我的气,然而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掀开被子,发现布彻尔抱着枕头出现在我的床上。
“你不能总是这样,你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么点大了。”我说。我也知道光是这么说他是不会起来的。布彻尔背对着我,发出闷闷的笑声。
星期三上午,我送亨特去港口,亲眼看见他提着箱子走上舷梯,船开了,人群涌上甲板,他也在其中,对岸上的我挥舞帽子。我站在原地看着那艘船渐行渐远,直到上面的人影再也看不清为止。
……
距离亨特离开已经过去了一周有余。
起初,布彻尔还不太相信亨特就这样走了,过了两天才终于接受现实。不知是不是我的心理作用,最近总觉得他看起来没有前段时间那么讨厌了,我又可以重新爱他。
一天我坐在店里,百无聊赖地翻看报纸,时不时抬头看向挂钟,计算着伙计回来接班的时间。门口的铃铛一阵响动,有一个醉鬼带着一身酒气闯进来,问我:“大夫,头痛吃什么药好?”
我从眼镜上面睨了他一眼:“白天少喝点酒最好。”最后我给他开了布洛芬。
傍晚我回到家,看见有个人坐在我家门前的台阶上,一头毛茸茸的红发。我眯起眼睛看了一阵,急急忙忙赶过去,竟然是亨特!他也看见了我,从台阶上站起来:“原来你真有工作啊,苏伊。”
我劈头盖脸地问:“你怎么回事?”
“……什么?”
亨特告诉我他半路跳船上了岸,坐火车回到芝加哥。于是他就变成了我现在所看到的风尘仆仆的样子,他说,他在火车上看到一个醉醺醺的人,同行者说那醉鬼拥有十数家工厂的生意人,可每天还是很痛苦。他说他看到那人就想到了我。他的所有
', ' ')('话都变成头脑里嗡嗡的轰鸣声。
“我不明白,”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
“你就一点都想不到吗,苏伊·赛德斯?”他说,显出有些恼火的样子,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捏在手上,“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我不会告诉他我的儿子吃他的醋,而且还想要他的命,我不会这么说的。我一时头脑混乱,觉得一切都复杂过头,根本无从解释,哑然半晌,只好半哄骗半敷衍地对他说:“最近我家里发生了一些事……很难说,太混乱了。你先回去吧,好吗?家里住不了就去找个旅馆,走吧,算我求你了。”
“什么?喂!……”
勉强把亨特赶走后,我走进家门,身心俱疲。迟钝地把外套脱下来,想扔进洗衣篓里。浴室门关着,里面传来淋浴声,我敲了敲门:“布彻尔,我进来放件衣服。”水声没有停,也没有回应。
不知为何,我感到有点不安,拧开门把手,我看见布彻尔衣着整齐,坐在盛满水的浴缸里,眼睛紧闭着;水龙头源源不断地放着水,那些多余的水从浴缸里满溢出来,他的手臂搭在浴缸外,红色的血不断地流淌下来,和清水混合在一起,很快地被稀释了。
我清楚地看见并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却一时间呆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外套从我的胳膊上滑落在地上,瞬间,我突然回魂,连滚带爬地冲上去,把布彻尔从水里抱起来,反复呼唤他的名字;他泡在温水里,身体还是温热的,血不断地从他手腕上的伤口涌出来。我用虎口锢住他伤口上半寸的皮肤,捏住血管,布彻尔的身体不断下滑,已经失去了意识。我想用布条给他扎住、止血,然而一松手,血就重新向外涌。
“救命!救救我!有谁……”我哀嚎着,满脸泪水,曾经学过的所有急救知识在此刻都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手止不住地颤抖,因为惊恐和晕血,一阵一阵地晕眩,并且呼吸困难、肺部疼痛。我绝望地深呼吸,倒数三个数,强迫自己放开布彻尔,试图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布条,却没有一点力气,最后只能脱下衣服,脚踩住下摆,用牙齿咬住领口,硬生生撕开衣服,手忙脚乱地将他的伤口扎住。
我要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两次都没有成功,他比我高得太多了。我半拖半抱着他向门外走,我的右腿使不上力,只能缓慢地、一蹭一蹭地挪动。我的眼泪流进领口。此时有人在外面拍门,“苏伊?你还好吗?”是亨特。
我暂时把布彻尔放下,去开门,亨特一进门就看见了躺在地上的布彻尔和布彻尔手腕上被血染红的布条,吓了一大跳,“天哪。”他说。而这时我蹲下抄着布彻尔的腋下,将他的上半身抬起,要求亨特把他的腿抬起来。
“把他放到我的车上,我要去医院,”我说,“他妈的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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