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挟颉利以令突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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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微微一怔,满朝文武之中,杀颉利的声音最大,毕竟这可是突厥汗国的可汗,杀了颉利,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何况自武德年间起,突厥人年年侵疆,杀颉利,既可抚慰边民,又可鼓舞边军士气。()()

但李想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做。()()

“说说看。”

想看瓜州有点甜的《大唐:国库老鼠含泪走,我的私库堆不下》吗请记住[]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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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

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一个爵位?

到时候,别说文武百官了,就是百姓也会骂他。

李想笑道:“颉利虽被俘,却仍是突厥王,有他在,突厥人必有所顾忌,大唐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赏了他一个爵位,而且是以突厥的名义。”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大度和仁慈,而且如果我们都不杀颉利,又怎么会去攻打突厥人呢?”

“第二,我们可以用‘颉利’的名义,约束突厥人,让他们放下武器,听从大唐的命令,如果他们听话,一切都好说,如果有人不听话,那就以此为借口,开战!”

“这不是挟颉利以令突厥吗?”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李想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他是什么人,从小就是军人,打下了大半个大唐!

治国数载,也算得上是一代明君,堪比秦皇汉武。

但现在,李想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这让他很是高兴。

“呵呵呵!我儿的天赋,天下无双!”

他放声大笑,笑声如龙,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没错,秦皇汉武虽然是千古一帝,但他的儿子,又有几个如此出色的?

这就是我李世民的儿子!

他站了起道:“既然如此,那颉利,朕就饶他一命!”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

“君羡,把我儿子送来的竹椅拿上,朕要带回去好好享受一下。”

李君羡也是一脸的错愕。

皇上不杀颉利,只是因为燕王的一句话?

如此一来,岂不是得罪了不少大臣?

想着,他毫不犹豫的将竹椅扛了起来,走了出去,临走前,还对李想投了个笑容。

“干爹走好!”

李想方目送李世民离开,这才回过神来,心中百感交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李世民离开之后不久,罗通也来到了这里。

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李兄,你要打造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真的!”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激动的站起身来。

“那是当然,这是我请的那么好。”

李想让他做的,就是一盏“孔明灯”。

他向阿史那如烟保证,将来一定会亲自带她去天上一趟。

虽然她在背后捅刀子,险些丢了性命,但李想对她却没有任何怨恨。

说到底,双方都是为了各自的种族,都是为了族人着想,到了最后,她放弃了追击,可见她并非那么绝情,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并无仇怨。

以她一介女子之身,执掌突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双方相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接受这段感情,所以,他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当然,他也想看看,如果真能成功的话,那该有多好。

故而,他在回来的第一时间,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让罗通将其研制出来。

热气球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东西,孔明灯的原理与热气球差不多,都是利用热气的浮力,将一个圆球送上天空。

唯一的区别,就是材料和燃料不一样。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大唐人的智慧,在罗通的带领下,经过十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热气球的制造!李想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天才啊!

“走,过去瞧瞧!”

就在李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云香儿端着一把马齿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去哪啊?”

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握住了她的玉手。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带你去踏青!”

云香儿嘻嘻一笑,道:“现在都日落时分了,我们去哪里玩,我们明天再去。”

“正是时候!”

李想也不等她回答,走到书房,叫上武媚娘,还有郑雪晴,三人便出了房间。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着长安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在宣告着这个季节的勃勃生机。

大街上行走的行人很多,看到这一幕纷纷让开一条路,眼中都露出敬畏之色。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大唐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然而,当人们看到那熟悉的旌旗,以及马车上那道清秀的身影时,却是有人激动的挥了挥手,高呼道:“燕王!是燕王!”

这一嗓子喊出来,顿时引得周围的百姓们齐齐行动起来,疯了一样的往前冲。

燕王亲征,于万军之阵中,生擒突厥可汗!

这个故事,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说书人讲过无数次,对这位小王爷,更是充满了敬畏,如今见到真人,怎能不激动。

看着蜂拥而来的众人,侍卫们并没有喝斥,而是将马车团团围住。

听到喊声,李想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看到众人热情的样子,他也笑着挥了挥手。

“燕王,你要去哪里?

有人鼓起勇气问道。

李想与那些王公贵族不同,非常平易近人,他所住的“王府”,依旧是云家巷那间小小的院落,虽然依旧有侍卫守护,但对于百信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亲民了。

这位平民出身的王爷,在百姓中很受欢迎。

李世民微微一怔,满朝文武之中,杀颉利的声音最大,毕竟这可是突厥汗国的可汗,杀了颉利,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何况自武德年间起,突厥人年年侵疆,杀颉利,既可抚慰边民,又可鼓舞边军士气。()()

但李想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做。

想看瓜州有点甜的《大唐:国库老鼠含泪走,我的私库堆不下》吗请记住[]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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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看。”()()

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

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一个爵位?

到时候,别说文武百官了,就是百姓也会骂他。

李想笑道:“颉利虽被俘,却仍是突厥王,有他在,突厥人必有所顾忌,大唐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赏了他一个爵位,而且是以突厥的名义。”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大度和仁慈,而且如果我们都不杀颉利,又怎么会去攻打突厥人呢?”

“第二,我们可以用‘颉利’的名义,约束突厥人,让他们放下武器,听从大唐的命令,如果他们听话,一切都好说,如果有人不听话,那就以此为借口,开战!”

“这不是挟颉利以令突厥吗?”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李想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他是什么人,从小就是军人,打下了大半个大唐!

治国数载,也算得上是一代明君,堪比秦皇汉武。

但现在,李想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这让他很是高兴。

“呵呵呵!我儿的天赋,天下无双!”

他放声大笑,笑声如龙,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没错,秦皇汉武虽然是千古一帝,但他的儿子,又有几个如此出色的?

这就是我李世民的儿子!

他站了起道:“既然如此,那颉利,朕就饶他一命!”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

“君羡,把我儿子送来的竹椅拿上,朕要带回去好好享受一下。”

李君羡也是一脸的错愕。

皇上不杀颉利,只是因为燕王的一句话?

如此一来,岂不是得罪了不少大臣?

想着,他毫不犹豫的将竹椅扛了起来,走了出去,临走前,还对李想投了个笑容。

“干爹走好!”

李想方目送李世民离开,这才回过神来,心中百感交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李世民离开之后不久,罗通也来到了这里。

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李兄,你要打造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真的!”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激动的站起身来。

“那是当然,这是我请的那么好。”

李想让他做的,就是一盏“孔明灯”。

他向阿史那如烟保证,将来一定会亲自带她去天上一趟。

虽然她在背后捅刀子,险些丢了性命,但李想对她却没有任何怨恨。

说到底,双方都是为了各自的种族,都是为了族人着想,到了最后,她放弃了追击,可见她并非那么绝情,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并无仇怨。

以她一介女子之身,执掌突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双方相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接受这段感情,所以,他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当然,他也想看看,如果真能成功的话,那该有多好。

故而,他在回来的第一时间,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让罗通将其研制出来。

热气球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东西,孔明灯的原理与热气球差不多,都是利用热气的浮力,将一个圆球送上天空。

唯一的区别,就是材料和燃料不一样。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大唐人的智慧,在罗通的带领下,经过十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热气球的制造!

李想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天才啊!

“走,过去瞧瞧!”

就在李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云香儿端着一把马齿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去哪啊?”

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握住了她的玉手。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带你去踏青!”

云香儿嘻嘻一笑,道:“现在都日落时分了,我们去哪里玩,我们明天再去。”

“正是时候!”

李想也不等她回答,走到书房,叫上武媚娘,还有郑雪晴,三人便出了房间。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着长安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在宣告着这个季节的勃勃生机。

大街上行走的行人很多,看到这一幕纷纷让开一条路,眼中都露出敬畏之色。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大唐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然而,当人们看到那熟悉的旌旗,以及马车上那道清秀的身影时,却是有人激动的挥了挥手,高呼道:“燕王!是燕王!”

这一嗓子喊出来,顿时引得周围的百姓们齐齐行动起来,疯了一样的往前冲。

燕王亲征,于万军之阵中,生擒突厥可汗!

这个故事,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说书人讲过无数次,对这位小王爷,更是充满了敬畏,如今见到真人,怎能不激动。

看着蜂拥而来的众人,侍卫们并没有喝斥,而是将马车团团围住。

听到喊声,李想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看到众人热情的样子,他也笑着挥了挥手。

“燕王,你要去哪里?

有人鼓起勇气问道。

李想与那些王公贵族不同,非常平易近人,他所住的“王府”,依旧是云家巷那间小小的院落,虽然依旧有侍卫守护,但对于百信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亲民了。

这位平民出身的王爷,在百姓中很受欢迎。

李世民微微一怔,满朝文武之中,杀颉利的声音最大,毕竟这可是突厥汗国的可汗,杀了颉利,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何况自武德年间起,突厥人年年侵疆,杀颉利,既可抚慰边民,又可鼓舞边军士气。

但李想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做。

“说说看。()()”

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

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一个爵位?

到时候,别说文武百官了,就是百姓也会骂他。

李想笑道:“颉利虽被俘,却仍是突厥王,有他在,突厥人必有所顾忌,大唐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赏了他一个爵位,而且是以突厥的名义。()_[(.)]7$$()()”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大度和仁慈,而且如果我们都不杀颉利,又怎么会去攻打突厥人呢?()()”

“第二,我们可以用‘颉利’的名义,约束突厥人,让他们放下武器,听从大唐的命令,如果他们听话,一切都好说,如果有人不听话,那就以此为借口,开战!”

“这不是挟颉利以令突厥吗?”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李想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他是什么人,从小就是军人,打下了大半个大唐!

治国数载,也算得上是一代明君,堪比秦皇汉武。

但现在,李想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这让他很是高兴。

“呵呵呵!我儿的天赋,天下无双!”

他放声大笑,笑声如龙,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没错,秦皇汉武虽然是千古一帝,但他的儿子,又有几个如此出色的?

这就是我李世民的儿子!

他站了起道:“既然如此,那颉利,朕就饶他一命!”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

“君羡,把我儿子送来的竹椅拿上,朕要带回去好好享受一下。”

李君羡也是一脸的错愕。

皇上不杀颉利,只是因为燕王的一句话?

如此一来,岂不是得罪了不少大臣?

想着,他毫不犹豫的将竹椅扛了起来,走了出去,临走前,还对李想投了个笑容。

“干爹走好!”

李想方目送李世民离开,这才回过神来,心中百感交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李世民离开之后不久,罗通也来到了这里。

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李兄,你要打造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真的!”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激动的站起身来。

“那是当然,这是我请的那么好。”

李想让他做的,就是一盏“孔明灯”。

他向阿史那如烟保证,将来一定会亲自带她去天上一趟。

虽然她在背后捅刀子,险些丢了性命,但李想对她却没有任何怨恨。

说到底,双方都是为了各自的种族,都是为了族人着想,到了最后,她放弃了追击,可见她并非那么绝情,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并无仇怨。

以她一介女子之身,执掌突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双方相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接受这段感情,所以,他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当然,他也想看看,如果真能成功的话,那该有多好。

故而,他在回来的第一时间,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让罗通将其研制出来。

热气球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东西,孔明灯的原理与热气球差不多,都是利用热气的浮力,将一个圆球送上天空。

唯一的区别,就是材料和燃料不一样。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大唐人的智慧,在罗通的带领下,经过十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热气球的制造!

李想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天才啊!

“走,过去瞧瞧!”

就在李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云香儿端着一把马齿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去哪啊?”

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握住了她的玉手。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带你去踏青!”

云香儿嘻嘻一笑,道:“现在都日落时分了,我们去哪里玩,我们明天再去。”

“正是时候!”

李想也不等她回答,走到书房,叫上武媚娘,还有郑雪晴,三人便出了房间。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着长安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在宣告着这个季节的勃勃生机。

大街上行走的行人很多,看到这一幕纷纷让开一条路,眼中都露出敬畏之色。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大唐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然而,当人们看到那熟悉的旌旗,以及马车上那道清秀的身影时,却是有人激动的挥了挥手,高呼道:“燕王!是燕王!”

这一嗓子喊出来,顿时引得周围的百姓们齐齐行动起来,疯了一样的往前冲。

燕王亲征,于万军之阵中,生擒突厥可汗!

这个故事,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说书人讲过无数次,对这位小王爷,更是充满了敬畏,如今见到真人,怎能不激动。

看着蜂拥而来的众人,侍卫们并没有喝斥,而是将马车团团围住。

听到喊声,李想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看到众人热情的样子,他也笑着挥了挥手。

“燕王,你要去哪里?

有人鼓起勇气问道。

李想与那些王公贵族不同,非常平易近人,他所住的“王府”,依旧是云家巷那间小小的院落,虽然依旧有侍卫守护,但对于百信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亲民了。

这位平民出身的王爷,在百姓中很受欢迎。

李世民微微一怔,满朝文武之中,杀颉利的声音最大,毕竟这可是突厥汗国的可汗,杀了颉利,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何况自武德年间起,突厥人年年侵疆,杀颉利,既可抚慰边民,又可鼓舞边军士气。

但李想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做。

“说说看。()()”

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

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一个爵位?

到时候,别说文武百官了,就是百姓也会骂他。

李想笑道:“颉利虽被俘,却仍是突厥王,有他在,突厥人必有所顾忌,大唐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赏了他一个爵位,而且是以突厥的名义。()_[(.)]▃##()()”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大度和仁慈,而且如果我们都不杀颉利,又怎么会去攻打突厥人呢?()()”

“第二,我们可以用‘颉利’的名义,约束突厥人,让他们放下武器,听从大唐的命令,如果他们听话,一切都好说,如果有人不听话,那就以此为借口,开战!”

“这不是挟颉利以令突厥吗?”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李想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他是什么人,从小就是军人,打下了大半个大唐!

治国数载,也算得上是一代明君,堪比秦皇汉武。

但现在,李想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这让他很是高兴。

“呵呵呵!我儿的天赋,天下无双!”

他放声大笑,笑声如龙,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没错,秦皇汉武虽然是千古一帝,但他的儿子,又有几个如此出色的?

这就是我李世民的儿子!

他站了起道:“既然如此,那颉利,朕就饶他一命!”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

“君羡,把我儿子送来的竹椅拿上,朕要带回去好好享受一下。”

李君羡也是一脸的错愕。

皇上不杀颉利,只是因为燕王的一句话?

如此一来,岂不是得罪了不少大臣?

想着,他毫不犹豫的将竹椅扛了起来,走了出去,临走前,还对李想投了个笑容。

“干爹走好!”

李想方目送李世民离开,这才回过神来,心中百感交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李世民离开之后不久,罗通也来到了这里。

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李兄,你要打造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真的!”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激动的站起身来。

“那是当然,这是我请的那么好。”

李想让他做的,就是一盏“孔明灯”。

他向阿史那如烟保证,将来一定会亲自带她去天上一趟。

虽然她在背后捅刀子,险些丢了性命,但李想对她却没有任何怨恨。

说到底,双方都是为了各自的种族,都是为了族人着想,到了最后,她放弃了追击,可见她并非那么绝情,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并无仇怨。

以她一介女子之身,执掌突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双方相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接受这段感情,所以,他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当然,他也想看看,如果真能成功的话,那该有多好。

故而,他在回来的第一时间,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让罗通将其研制出来。

热气球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东西,孔明灯的原理与热气球差不多,都是利用热气的浮力,将一个圆球送上天空。

唯一的区别,就是材料和燃料不一样。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大唐人的智慧,在罗通的带领下,经过十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热气球的制造!

李想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天才啊!

“走,过去瞧瞧!”

就在李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云香儿端着一把马齿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去哪啊?”

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握住了她的玉手。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带你去踏青!”

云香儿嘻嘻一笑,道:“现在都日落时分了,我们去哪里玩,我们明天再去。”

“正是时候!”

李想也不等她回答,走到书房,叫上武媚娘,还有郑雪晴,三人便出了房间。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着长安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在宣告着这个季节的勃勃生机。

大街上行走的行人很多,看到这一幕纷纷让开一条路,眼中都露出敬畏之色。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大唐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然而,当人们看到那熟悉的旌旗,以及马车上那道清秀的身影时,却是有人激动的挥了挥手,高呼道:“燕王!是燕王!”

这一嗓子喊出来,顿时引得周围的百姓们齐齐行动起来,疯了一样的往前冲。

燕王亲征,于万军之阵中,生擒突厥可汗!

这个故事,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说书人讲过无数次,对这位小王爷,更是充满了敬畏,如今见到真人,怎能不激动。

看着蜂拥而来的众人,侍卫们并没有喝斥,而是将马车团团围住。

听到喊声,李想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看到众人热情的样子,他也笑着挥了挥手。

“燕王,你要去哪里?

有人鼓起勇气问道。

李想与那些王公贵族不同,非常平易近人,他所住的“王府”,依旧是云家巷那间小小的院落,虽然依旧有侍卫守护,但对于百信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亲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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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看。”

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

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一个爵位?

到时候,别说文武百官了,就是百姓也会骂他。

李想笑道:“颉利虽被俘,却仍是突厥王,有他在,突厥人必有所顾忌,大唐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赏了他一个爵位,而且是以突厥的名义。”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大度和仁慈,而且如果我们都不杀颉利,又怎么会去攻打突厥人呢?”

“第二,我们可以用‘颉利’的名义,约束突厥人,让他们放下武器,听从大唐的命令,如果他们听话,一切都好说,如果有人不听话,那就以此为借口,开战!”

“这不是挟颉利以令突厥吗?”

李世民看着李想,眼中满是惊喜之色。

李想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他是什么人,从小就是军人,打下了大半个大唐!

治国数载,也算得上是一代明君,堪比秦皇汉武。

但现在,李想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这让他很是高兴。

“呵呵呵!我儿的天赋,天下无双!”

他放声大笑,笑声如龙,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没错,秦皇汉武虽然是千古一帝,但他的儿子,又有几个如此出色的?

这就是我李世民的儿子!

他站了起道:“既然如此,那颉利,朕就饶他一命!”

说完,他就走出了院子。

“君羡,把我儿子送来的竹椅拿上,朕要带回去好好享受一下。”

李君羡也是一脸的错愕。

皇上不杀颉利,只是因为燕王的一句话?

如此一来,岂不是得罪了不少大臣?

想着,他毫不犹豫的将竹椅扛了起来,走了出去,临走前,还对李想投了个笑容。

“干爹走好!”

李想方目送李世民离开,这才回过神来,心中百感交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李世民离开之后不久,罗通也来到了这里。

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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