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舞会”这种事情,其实大概也是有潜规则的,
这年头还不流行“赶趟”,比如说假设有人要在某一天举办舞会,那么得体的做法就是“以先邀请的为准”,同一个社交圈子里的其他人无论地位高低、自己去还是不去,都需要避开同一天,
反正本地常见的都是同一帮人,去哪聚不是聚,免得让宾客们为难。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确信自己不会收到对方的邀请——有时候单纯是因为邀请的圈子不同,有时候则是“故意的”——那么其实也可能会有“互相竞争”的情况发生,
这种时候就主要是“争一口气”了,彼此在暗中比拼谁在宾客们的眼中更重要、地位更高。
韦恩按照日期把邀请函们一一排开,然后对比着其中行程冲突的:
“光是今晚的舞会邀请就有三场。那个富豪只邀请了‘韦恩先生’,先不管他。剩下两场邀请的都是‘侦探社合伙人’,市长和大庄园主,我们选谁?我给市长这边投一票。”
在里士满这样的地方,市长和大庄园主们的地位到底谁高谁低,其实还真不一定,
众望所归的强势政客可以把一个地方管理得服服帖帖,不太行的政客可能就只是金主爸爸或者党派们的提线木偶,不仅是讲话不敢大声,说不定一个丑闻就下去了。
从理论上来讲,这两个人之间应该不至于会产生“竞争”,或许单纯就是因为圈子不一样,
市政厅在刺杀案的调查中是帮了忙的,码头区的事情估计也能找到人聊聊,不过大庄园主那边也挺有吸引力,至少那边的资金肯定充足,感觉能认识不少潜在金主。
伊妮莎对这类社交的兴趣不大,属于“哪边都行”的类型,
压力于是就给到了琳娜这边,她在邀请函上来回瞅了两眼,“非去不可吗?”
“倒也不是必须得去……”韦恩解释道,“客人们也未必一定有空,按照礼节,如果不去的话,派人去致歉一声就行了,再礼貌一点的话就再送上礼物。不过我们在里士满算‘外地人’,可能让其中的一方不满意也就罢了,总不至于两边都怠慢……”
“你可以自己去呀。”琳娜回答得很简洁。
“这不行。”韦恩回答得同样很干脆,“我连市长本人都不认识呢,要是在舞会上没人搭理的话,我到时候想找个舞伴跳舞躲一躲都做不到,那也太惨了吧。”
火坑这种东西,当然是要大家“一起跳”才快乐嘛。
“唔……行吧。那就按你说的去市长那边。”琳娜属于做了决定就不纠结的类型,“正巧奥维莉娅小姐昨天送了我和伊妮莎新衣服——我可以把之前的那串红宝石项链戴去吗?南方的夫人们都好在意这些的。”
那玩意你居然也带过来了啊?
韦恩果断摇头,“那串项链也太不吉利了,回头还是赶紧卖了吧。你们自己就不要戴了吧。”
“切。那我待会找奥维莉娅小姐去借几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