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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唤醒了在床上沉睡的人。
也唤醒了在地上睡觉的雪白狗狗,雪团子一样的小狗伸着懒腰吐舌头,它醒了几秒钟,似乎在唤醒自己的脑袋,然后……像小炮弹一样跳上主人的床,带着千斤压顶的气势,重重压在主人的胸膛上!
“呜呜呜呜嘤嘤!”起床起床起床,该遛我啦!
小狗努力用自己的毛茸茸的大脑袋骚扰还在沉睡的主人。
安穗睡梦中一阵发痒,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眼前赫然是一只充满热情的白色小比熊!
圆滚滚的脑袋,圆滚滚的黑眼睛,还有充满活力的拱弄,都让安穗觉得心化了。
小狗嫩嫩的嘤嘤叫唤,黏糊糊的趴在安穗胸口上,“呜嘤嘤嘤呜呜呜呜!”遛我遛我遛我遛我遛我——!
主人赖床不起似乎伤透了小狗的心!小狗不出去玩会郁闷的!
“……”安穗和小狗对视,安静了三秒后立刻把小狗抱在怀里,像个变态一样抱着猛亲,从小脑袋亲到小狗软乎乎的脊背,小狗甚至主动躺平露肚皮,软萌萌的求rua求亲亲。
这谁能忍!这忍不了啊!
安穗幸福的把脑袋埋到小狗热乎乎的小肚子上,感觉快晕过去了!
之前几个世界不是没想过养宠物,但是两个人都害怕因为工作原因照顾不好,同时也担心宠物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如果宠物去世了作为主人会难过,便一直没养,如今亲手摸到软绒绒的小狗毛,总算圆梦了。
小比熊像棉花糖一样躺在安穗身上,任由人类揉捏,安穗只顾着快乐的大口吸狗,完全不在意这一次穿越又是什么环境。
直到小狗再也受不了主人的热情,小爪子狠狠一蹬,扭着尾巴跳下床。
安穗终于腾出手来观察自己这次的环境。
空旷的房间,简单的布置,手边还有一个笔记本。
浅浅翻开第一页,安穗震惊了,居然是类似人设记录一样的东西。
姓名:安穗
年龄:23
宠物:比熊犬团团
下面还有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介绍,就像提前捏好一个人,等着安穗穿越。
安穗的穿越便是给这个人赋予灵魂。
这到底……
安穗有些麻爪,难道是因为上个世界,自己觉得强占原主身体了吗……
到底是谁,一直关注着他,给予他各种便利,甚至连这点小小的思想都注意到了……
这种行为,是爱,还是监视?
安穗突然觉得有些恐怖和冷意。
小比熊团团许是跳下床后也不见主人跟过来,第二次跳上床,后爪一盘,直接坐到安穗的手上,歪着脑袋看向自己的主人。
毛茸茸的触感安抚了安穗的心情,他再次把团团抱到怀里强行‘蹂躏,嘴里还不停地发出怪声:“宝贝~~小宝贝~小团团,爸爸亲亲,让爸爸亲亲,mamamamama!!”
“嘤嘤嘤嘤……”团团起先还嘤嘤呜呜的反抗一下,发现根本抵抗不了,只能叹气,变成一只被男人玩弄的小狗饼。
吸着团团暖呼呼的小狗味,安穗终于平复好自己的心情,决定还是随遇而安,反正……旅游么,既来之,则安之。
毫无心里负担的接受自己新身份,安穗起床下楼。
楼下已经坐好了一家人,看报纸的爸爸,看手机的妈妈,还有一个正在涂口红的妹妹。
安家是一个很朴素的家庭,虽然经营着一家医药公司,但不管是作为董事长的安父还是作为富家太太的安母,都豁达而温和。
餐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早饭,暖融融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餐桌上,丝丝热气顺着光线打旋儿上升。
大家都在等安穗,一切安详而温馨。
团团吐着舌头急躁地四处蹦跶,一下楼就奔着自己的小饭碗狂奔而去,由于地板太滑还脚底抹油摔了个小狗趴地。
“哥,这是我们班同学托我转交给你的情书。”妹妹一边用嘴唇抿口红,一边拿出三粉粉红色的信封。
安穗接送过几次正在上高一的安小妹,结果惹来一地小桃花。
热情而勇敢的女孩子们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内敛羞涩,小小年纪便知道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安穗从善如流的收下信封,连拆都不拆便放到收纳盒里,“安禾,替我谢谢她们,然后婉拒了吧。”
“唉,看来我同学们又没戏了。”安禾装模作样的挤眉弄眼,安禾长得很漂亮,大眼睛瓜子脸,脸部线条流畅,即使做鬼脸也让人赏心悦目。
看完报纸的安建国摘下眼镜,“你都二十三了,是时候考虑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了。”
“小穗啊……你是不是喜欢男孩子啊?”安母林雅凤一脸郑重地坐到安穗身边,语重心长道,“你要是喜欢男生,不要怕爸爸妈妈生气啊,一定要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我看电视上好多人因为家庭原因都心理变态的。”
安穗:“……妈
', ' ')(',我没有心理变态。”他没有反驳性取向那句话。
安禾眼睛一亮,又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两封白色的信封,“正好哥,我这还有我们班男生的情书,要不你看看?他们答应带我游戏上分,你知道的,这我真的很难拒绝。”
“没关系,我能拒绝。”安穗变得冷酷起来,“替我一起回绝了。好好上课好好学习,期末我要看你成绩。”
“你真下头!饭桌上还要扫兴!”安禾翻白眼,重重咬了一口包子,三下五除二吃完自己的早饭,背起书包就跑。
“禾禾你就吃这么点啊?——”林雅凤追在后面,想让自己女儿再吃一点,生怕她饿到。
“不吃了我减肥!”安禾隔着老远和自己母亲挥手拜拜。
“又减肥,每次就减两三天,减完了还要吃半个多月的宵夜。”安建国一脸不高兴,“天天就知道穿衣打扮,小小年纪的——咳咳咳咳,咳咳!”
话还未说完,男人便开始咳嗽,越咳声音越大,仿佛要把内脏都咳出来一般。
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毫无血色。
“建国——!!”林雅凤也白着脸,扶着安建国,颤抖着给他喂药,舒缓呼吸。
渐渐地,安建国脸色恢复许多。
林雅凤急地都快哭了,他们两个青梅竹马,少年夫妻,从一贫如洗到现在儿女双全,感情不可谓不深厚,她无法想象后半辈子没有安建国的生活。
“建国,我们去京都吧,我们去找大医生,咱们治病去吧!”
为了给安建国治病,他们把省市的医生都找了个遍,但毫无用处。
“没事的,只是咳嗽而已嘛。”安建国勉强笑着安抚自己的发妻,“这样吧,我听说咱们这儿出了个治病很厉害的年轻人,好像是赵家的赵二少,车祸后大难不死,拜了个老中医,现在名声响亮的很。”
“好好好。但是……赵二少,是不是那个以前飙车打架,什么混事儿都干的赵二少,他能行吗。”林雅凤有些怀疑,作为大家闺秀的她很看不上这样小混混一样的人。
安穗咬着筷子,听到赵二少,车祸,中医,终于明白过来自己现在在哪本书里。
《都市风流神医》,桀骜不驯的废物豪门少爷车祸后接受百年神医传承,手握灵田和灵植,复仇曾经的仇人,抱得各种美人归。
一本一句话就能概括所有剧情的标准起点文。
这本书的男主一路火花带闪电,和他有过关系的女人起码三位数,结果最后一个都没和男主结婚,美名其曰是为了事业奉献自己,实际上就是要继续过风流日子。
安穗欣赏的起点男主是那种能力强大,爱情专一的类型,当初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熬夜看完这本《都市风流神医》。
林雅凤还有些犹豫,安穗放下筷子道,“妈,待会儿我去找找赵二少吧。试试总比坐以待毙强。”
他想去看看这本书的男主,也想尽快治疗安建国的疾病。
若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治病百分百药到病除,那绝对是起点男主。
与其耗费精神寻找普通医生,不如努努力劝说男主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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