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夜来
星海云庭和红袖楼只隔了一条街,此刻也是笙歌连夜,不曾断绝。
作为叶城最出名的青楼,即便是半夜,这里也是灯火通明,冠盖满座,笑语盈耳。在座的都是天下显贵,做东的是玄王最得宠的次子玄凛,应邀前来的都是三司六部的高官显贵。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一派和气融融的富贵景象。
已经是三更了,云板响起,清脆而疏朗。
“啪,啪——”
当响到第二声的时候,门外有勒马长嘶的声音,喝道之声戛然而止。深夜蒙蒙的冬雨中,只见一个白衣公子翻身而落,满身雨水地走进华堂——身前有两个小厮提着描金镂空水晶灯,一路小碎步跑着引路,后面有劲装家奴紧跟,等他振臂将身上那一袭入水不湿的孔雀裘挥落,便立刻收起,连一滴雨水都不曾落到地上。
他一路走得急,然而步态气度却依旧从容高雅,如白鹤徐行。
“啪!”云板最后一声响起时,那个贵公子正好一脚踏进了堂上。
“哈哈哈……城主来得可真是准时无比!”玄凛皇子拍案大笑,带着酒意摇晃着站起,亲自上前迎接,“我还让大司农帮着计数,看你迟到了几刻,要罚几杯酒呢!”
“玄凛皇子相邀,在下哪敢迟到?”贵公子也是笑着抱拳。
“好好好,真是够给面子!不愧是我的好兄弟。”玄凛皇子大笑,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拉着他入席,“来,正好,一起吧!”
席间击鼓的声音正急,众位宾客和歌姬夹杂而坐,正笑闹着玩一个最近流行于帝都和叶城的游戏:其中一人捞起一块用来镇酸梅汤的冰块,叼着交到身边另一个人的嘴里,鼓声落时,若冰块到了谁人嘴里,那人便要和身边的歌姬来喝一盏暖春交杯酒。满座只见红唇交接,冰水沁流,无边风情里夹杂着隐隐的调笑声。
显然也是出入惯了这种风月场所,叶城城主入席后很快和周围的人打得火热。身侧一位只披着薄纱衣的歌姬将脸侧过,微启红唇,在鼓声里将冰块叼过来,坐在一旁的叶城城主俯身相接,然而忽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星海云庭的楼上。
那里帘幕低垂,里面的人悄无声息。
她在做什么?会在看吗?
只是那么一分心,慕容隽便没有叼稳那一块半融化的冰,重重地咬在了美人的唇上。那个披着薄纱的歌姬哎呀了一声,冰块咕噜噜地滚落在地上,美艳女子口唇湿润地笑倒在了他怀里,娇嗔:“公子真坏!”
“哈哈,你可输了!”玄凛大笑起来,“罚酒!罚酒!”
“唉,玩了那么多次,怎么也有失手的时候。定是今晚皇子在座的缘故。”慕容隽自嘲般地笑了一笑,拿起满满一大杯酒——那是用犀牛角雕成的大杯,一杯足有一海碗的容量,他一饮而尽,居然毫不犹豫。
“好酒量!痛快!”玄凛击掌称赞,仿佛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对星海云庭的侍女们道,“你们看,现在连叶城的城主都来了——如今可以去非花阁叫殷仙子出来相陪了吧?”
听得“殷仙子”三个字,慕容隽的眼神微微变了一下,手里的酒溅出了一点。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
去似朝露无觅处。
这本是中州传来的一首诗,然而在叶城的风月场里,一说起它,无人不知说的便是星海云庭的殷夜来殷仙子,八年来在两京盛名不衰的第一美人。
作为天下声色犬马之府,叶城佳丽云集,据《夜宴芳菲谱》记载,在册的青楼就有一百六十七所,更不计那些暗门子和流莺。有好事者曾罗列其中各位名姬,选翘楚者列为“六美”:红袖楼的傅寿擅歌;胭脂痕的沙嫩擅箫;楚宫烟月的红牙和紫玉书画双绝;双虹桥畔的柳横波谐趣善谑……任何一位都是千金难求一见——而其中独占花魁的,便是星海云庭里一舞倾城的殷仙子。
传说多年前未成名时,殷夜来和傅寿都不过是戏班里的优伶,两人一擅舞一擅歌,配了不少戏。傅唱女旦,殷反串小生,一对璧人如珠玉辉映,唱红了《胭脂扣》《游园·惊梦》等剧目,其中《断桥》连演了二十八场,在叶城可谓红极一时。
可惜好景不长,后来帝都严令不许再唱中州人的戏,戏班解散,傅寿辗转沦落风尘,进了红袖楼。而殷夜来本事更大,不知怎么的居然令星海云庭的老鸨答应了她不挂牌,任她高兴才见客的条件。从此,就在这家历史悠久声名显赫的青楼里寄居到了如今。
傅寿清歌沙嫩箫,红牙紫玉夜相邀。
如今明月空如水,不见青溪长板桥。
当时六美之名冠绝天下,贵族豪客一时间无不趋之若鹜。然而欢场无情,红颜易老,八九年过后,群芳谱上的美人多半凋零老去,唯有殷夜来声名愈隆。有人说其少时令人心动,如今则令人沉醉,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至美之态,令人倾倒一世。又兼极其善于梳妆打扮,品位高雅,每梳一髻、裁一衣、置一钗,无不一时风行两京,时有“殷妆”一说,成了云荒女子时兴装式的代称。
然而,这样传奇般的绝色女子,如今却已经处于半隐退的状态,再也不是任何人能轻易见到的——即便是今夜玄王府做东宴请,如此大的来头,也不能令她出来应酬一面。
“真是对不起,”老鸨怯怯道,“殷仙子已经休息了。”
“你这老奴!一味托大,想必是为了抬高楼里花魁的身价而已。听着,只管叫她出来陪客——”玄凛皇子冷笑,斜过身大力拍着同座的肩膀,对老鸨道,“喏,看到了吧?这位公子便是镇国公慕容隽,也是这座城的主人!有他在,赏银要多少有多少!”
“公子命令,老奴哪敢违抗?”老鸨蹙眉,似有为难,“只是按规矩,殷仙子她素来不陪客,今日又已经休息了,勉强叫她出来,只怕也是焚琴煮鹤的事。”
“规矩?”玄凛皇子面色一沉,冷笑起来,“一个妓家,居然还敢给我定规矩?”
老鸨看到他变了脸色,忙不迭道:“那是不敢!不敢!”
“不敢就好。”玄凛再也懒得和对方啰唆,手一挥,毫不客气地吩咐,“去,替我请殷仙子下楼来!就说玄族的二皇子、两年后的空桑帝君要请她出来相陪,让她识趣一点,别拿姿作态的不知好歹。”
“是。”老鸨不敢不从,只能叫苦连天地跑上楼去。
最近都是走了什么霉运啊?前些天楼里的清官人宝露刚被蓝王内侄强行带走,迄今未归,今日居然又来了一个更得罪不起的玄族皇子!每次海皇祭一到,藩王贵族云集,这楼里就风波不断!
“果然还是玄凛皇子有面子呀!”旁边有公子王孙凑趣,“我来帝都也有好几趟了,还真从未见过这个传说中的殷仙子呢——听说她架子大得很,不是看上眼的客人,任凭是多大来头也从不下楼一见。”
“笑话!”玄凛狠狠道,“叫她一声仙子是给她脸,就还真的把自己真当什么人物了?任你声名再怎么盛,还不是一个婊子?”
他身为天皇贵胄,说话却是刻毒下作,飞扬跋扈。一旁的慕容隽蹙眉无语地看着事态的发展,低下头喝完了一盏酒,手指不易觉察地握紧,似想着什么事情,沉吟未决。
老鸨去了半日,满座的人等了半晌,个个眼里都要冒出青烟来了,才见帘幕一动,有个穿着薄蝉纱衣的美人出来,隔着帘子对大家盈盈行了一礼——珠帘荡漾,依稀可见女子的容貌艳丽,身姿轻盈婀娜,未语先笑,映得酒席间陪坐的其他美人都黯然失色。
“果然不愧是云荒的第一美人!”玄凛面露喜色,“快过来!”
然而那个美人却没有动,只是隔着帘子微微一礼,口齿清朗地道:“婢子是殷仙子的贴身侍女春菀,我家小姐让婢子转告诸位:今夜身体不适,已然沐浴入睡了,不便再出来见客,还请各位海涵。”
那些公子王孙、富豪贵人都露出既失望又好奇的神色。
一个丫环便已经艳压群芳,那个殷仙子又该是何等绝色?
“什么?睡了?”当众被拒绝,玄凛顾不得保持王族的风度,拍案发作,“睡了也叫她起来!否则星海云庭明日起就别想开门——你知道本公子是谁吗?”
他一作色,满座人都有些色变:玄族的玄凛虽然只是二皇子,却深受玄王宠爱,骄纵放肆,在领地上几乎是无所不为,没有任何人敢对他说半个“不”字。如今因海皇祭到了叶城,却被一个妓家给伤了面子,这番发作起来只怕没人能劝得住。
然而,那个叫春菀的丫环却毫无惊慌之色,坦然道:“小姐说了‘别说是两年后才能称帝的玄族皇子,即便是当今的帝君亲自来了,此刻也不能令她下楼——二皇子若是不信,不妨等两年后真的成了空桑皇帝再来试试吧!’”
她口齿伶俐,声音明朗,一字一字如吐珠玉盘。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因这个大胆包天的回答而色变。
就连一直只是默不作声饮酒旁观的叶城城主,也不由得微微抬起了头,似是赞叹又似是担忧地望了一眼重门深锁的楼上——一个风尘里的女子,任凭声名多盛,怎敢如此和藩王贵族叫板?尤其对方还是一个两年后即将执掌天下、飞扬跋扈的王孙公子!
莫非,她还真的以为那个远在西海的人可以替她撑腰到永久吗?
“好!好!”玄凛皇子气到了极处,反而狠狠地笑,“一个丫环也敢这么和我说话!我倒更想看看你主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来人,给我上去把她拖下来!”
“是!”他带来的侍从一声应答,便双双站起,直闯入内。
“且慢!”忽然间,却听有人开口。声音虽然低沉,却自有一股威慑力。满座侧目之中,只见叶城城主放下了酒杯,侧过身,在玄凛皇子耳边低低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居然也变了脸色,脱口,“真的?”
“真的。”慕容隽面沉如水,眼眸深不见底,低声耳语,“方才那个丫环说的并不算夸大——即便是当今白帝,的确也不敢轻易踏入那座非花阁。那人手握天下兵权,我看皇子还是三思而后行,何必为了区区一个风尘女子给自己带来麻烦?”
玄凛皇子倒吸了一口冷气,面色复杂。
也曾听私下有传言,说如今的殷仙子早已成某权贵的外室,所以任是万金也难一亲芳泽。然而那个“权贵”到底是谁,坊间却流传着不下十个版本,谁也说不清——传言未必是真,更像是青楼里编造出来用于有意无意抬高身价的。然而,此话今日从慕容隽口里说出来,意义却又不同。
如果她真的是“那个人”的外室,起码在白帝尚在位的时候,谁又敢明着得罪?
“难怪白帝如此好色,也不曾有动这个女人的念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玄凛皇子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来,喃喃,“他奶奶的,等我两年后登了基……”
奉命冲进去抓人的玄衣侍卫僵在了那里,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往楼上走。这边玄凛皇子踌躇了半晌,牙齿咬了又咬,断喝了一声:“算了,今天就放过那个女人!走,我们换一家去喝酒!”
“是。”侍从应声而退,如释重负。
眼见玄凛皇子败兴而去,座上应邀而来的客人们也不便久留,退出了星海云庭跟随玄凛皇子去向别处——反正在叶城里,歌舞升平、追欢买笑的地方数不胜数,此处不留,自有别处。唯有老鸨看着满座狼藉欲哭无泪,又不敢追出去和这群大爷收钱。
叶城城主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走之前,他微微停了停,转身望向低垂珠帘的楼上。
非花阁里人影寂寂,似乎对方对刚才楼下发生的危机一无所知。
夜来风雨重,声声催花落。
他微微叹息了一声——在叶城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纸醉金迷的地方,豺狼环伺、权谋交错。一个孤身女人,身负如此盛名,性格又如此孤高,要怎样才能护得自己周全呢?
难道,真的只能从一个权势之手逃到另一个权势之手?
“三弟,你方才为什么停下来?”跟随主人离开后,侍卫中的一个忽地压低了声音,“皇子没有令我们撤回之前,你为什么不立刻冲上楼去抓人?”
“你呢?你不是也没冲进去?”同伴反问。
“不瞒你说,其实是因为……”侍卫蹙眉,压低了声音,“因为我方才忽地感觉到了楼上帘幕后有一股杀气!”
他的同伴微微一震:“你、你也感觉到了?”
“是的。”侍卫倒吸了一口冷气,失魂落魄地喃喃,“那股杀气之强烈,即便是在都铎大统领身上我都未曾感受到过!楼上肯定有高手。”
“是啊,幸亏城主及时让我们住手,否则,只怕今夜会闹出一场大事来!”
待楼下所有人都离开后,春菀才松了一口气。
她转身上楼,只听得小姐在里面曼声唱着:“阴晴无定,霎时潇潇飒飒倾盆盎……幸君家宝舟附往,顿教奴如承宠贶。纵无端邂逅,怎敢相忘?”
那是《断桥》里“游湖借伞”那一出吧?
那个自中州传来的白蛇的故事她耳熟能详。“游湖借伞”“取伞订盟”“酒变”“盗仙草”“水漫金山、“扣金钵”“奉旨拜塔”“断桥”……这些都不知道被小姐唱了多少遍了,连丫环都已经听得烂熟。
春菀叹了口气,有些无可奈何:坊里都说了多少遍了,禁止再唱中州的曲子,连傅寿姑娘都已不敢再犯规矩,可小姐却总是不听。
她走到帘外,还没拉开门,房内歌声忽地歇止,传出了一个慵懒的声音,阻止了她的入内:“春菀,那些人都走了吧?我刚沐浴完,你先下去准备一下睡前喝的药。”
“是。”春菀在门外应了一声,转身退下。然而,在退下前,她眼尖地瞥见了帘幕后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猛然一惊,几乎失声叫出来。
那是一双穿着靴子的男人的脚,正站在门后!
她嘴巴张了张,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小姐一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不为任何人左右,自己作为一个下人自当三缄其口。然而,深夜擅自留宿一个男人,若是被远在海外的白帅知道了,那……
她满怀疑虑,独自走下了楼梯。
“好了,哥,你也出来吧,”听侍女的脚步一路下了楼,房内女子懒懒地对门后站着的胖子道,“那群家伙已经走了,不用那么紧张,没事不要吓到别人。”
“切!”站在门口的人终于收起了眼里的杀意,啐了一口,转身进去,“那群龟孙子!如果刚才真敢上楼踏入这里一步,老子一定要他们一辈子都找不了别的女人!”
女子笑了一声,也不理睬他,重新曼声开始唱:“适才扫墓灵隐去,归来风雨忽迷离。此时哪有闲情意,柳下避雨怎相宜?”
她口里随意地唱着,身上披了一袭淡紫色罗衫,上面印着精美的折枝梅纹样,然而袖子却长长拖在地上,长达三丈。这是中州戏剧舞曲里常用的水袖,柔软飘忽,全凭舞者的功力才能收放自如。唱着唱着,身形随之一转,水袖旋舞收放,登时如云绽开。
水袖是舞中极难的一种,讲求的是指、腕、肘、肩四者的协调和统一,越长的水袖越难以舞好,而她随意挥洒,居然轻如无物。时而如流水过眼,时而似白云绕体,时而又像一条笔直的白练垂落,一时间室内似有白云萦绕,雪鹤回翔。
这样绝世的歌舞,正是方才楼下王孙公子们横施暴虐也未能求得一见的。然而,此刻唯一的观众却是连连摇头,大煞风景地打断了她:“好了好了,别跳了!看得我眼晕。”
女子哧地笑了一声,手腕一抖,三丈长的水袖如同白虹掠过,倏地被她收回了掌心。她绕到屏风后,脱了外面的舞衣,换了一件白绫刻丝雪鹤明月的衫子走了出来,头上松松绾了一个雾影髻,斜插一支疏梅银簪,摇曳生光,与眸色交相辉映。
那便是叶城乃至云荒最负盛名的美人——殷夜来。
在世人的印象里,她是出了名的孤高自赏、难以相处,有冰山美人之称。然而谁都没料到她居然是一个慵懒洒脱,甚至略带几分孩子气的女子。因为刚沐浴完,脸上脂粉不施,显得有点苍白,嘴里叼着一枚嫣红的樱桃,坐下来微微蜷起身子缩在榻上,仿佛是一只纯白色的慵懒的猫。
“我方才跳得好不好?”她抬起眼睛,问案几对面的胖子。
“
都忘了去年你跳的是什么了。”九爷挠了挠头,“也是眼晕。”
“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滋味!”殷夜来笑了一声,叼着樱桃,含糊不清地喃喃,“刚才那个是玄王的二皇子,幸亏有慕容公子帮忙调停,来日还得好好谢谢他。”
九爷面露不屑之色:“慕容隽那个家伙口蜜腹剑,见风转舵,也不是什么好人。”
“哦?”殷夜来笑笑,“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个男人,似乎都得不到你的一句夸奖?”
九爷冷笑:“你在这个风尘之地,又能认识什么好男人?无论慕容隽还是白墨宸,哪个是好东西来着?”
殷夜来脸上笑容微微一滞,自顾自将樱桃梗子噙了,不说话。
九爷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非花阁——大概是闲着无聊,时日漫长,夜来特别喜欢折腾居所。这些年,每次来,她住的地方都会来个天翻地覆的大变样。和青楼一贯的旖旎华丽不同,这阁里陈设素雅高华,以白为底色,朱、紫、黑为穿插,一眼看去只觉得清朗开阔,壁上贴着一丈宽的素纸,上面题着一首新写的诗,墨迹纵横、铁画银钩,分明是男人的手笔。落款是“重阳风雨夕寄远,赠夜来补壁。宸”。整个房间陈设隐隐有几分林下旷然之风,完全不像一个青楼花魁的居所。
九爷歪着头蹙眉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上面的行草是些什么字。
“得,在这种地方混了几年,果然是脱胎换骨了,”他摇着头,“你以前可是个皮粗肉厚、空有一身蛮力的丫头片子,哪里会这些文绉绉的东西?”
“这些歌啊舞啊诗词啊的,其实也简单,就算从十七岁才开始学,也不算晚。”殷夜来闲闲说了一句,岔开了话题,“真是奇怪,这几天我总觉得有点心惊肉跳,好像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一般。”她瞄了一眼窗外,“方才在沐浴的时候,我几乎就觉得有人在偷看了——却不料是你从窗口跳了进来。”
“呵呵,吓了一跳吧?”九爷横里一躺,压得海南沉香木榻吱呀一声响,“不过我严肃声明:方才我可没有偷看你洗澡!——连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了,老子还用得着偷窥吗?”
从来没有人敢和天下第一的美人如此说话,然而殷夜来却不以为忤,笑了一声:“好吧,那看来是我多心了——这几天不知为什么眼皮老跳,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结果却是来了你这个混世魔王。”
“怎么,不欢迎我啊?”九爷和殷夜来隔着一个小案同榻而坐,“不过你也吓了我一跳,玄凛这般难缠的角色,难道你每天都会碰到几个?”
殷夜来微微一笑:“我在这一行混了都快十年了,这点风波怎能吓到我?”
“也是。你也算是青楼的领袖人物了。”九爷挠了挠头,“不过你的心气那般高,眼里不揉一粒沙子——虽然有本事有后台,但这般托大,少不得会招人嫉恨。”
“不遭人嫉是庸才。你们男人哪,总是喜欢那些难以得到的女子。”殷夜来不以为然,“而且,我也不必怕那些家伙,是不是?”
“啧啧,还真的是不一样了……”九爷摇头,“小丫头长大成女人啰!”
“是啊,就如你长成大胖子一样,都无可挽回了,”殷夜来大笑起来,倒了一杯酒给他,“又是一年不见——怎么,今天想到要过来看我?”
九爷喝了一口,随口回答:“来叶城观潮的,顺路看看你。”
“别假撇清了!”听到这样的回答,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方才你前脚进来,傅寿的丫环后脚就到了,把你的糗事一五一十对我全说了——哎呀呀,真有意思!堂堂空桑剑圣清欢,居然被一群流氓追得落荒而逃。此事若是传了出去,云荒游侠们还不笑掉了大牙?”
“清欢”二字一出,惹得那个胖子翻了翻白眼:“叫九爷!”
人生有味是清欢。空桑剑圣清欢,是云荒上所有学剑之人心里的一个传奇,无不将其视为武道之圣者、剑中之逸仙。自从先代剑圣兰缬去世后,他继任了剑圣的位置,虽然大肆扩张剑圣一门,本人却一直低调神秘,难免令人遐想。加上他的名字如此佼佼出尘,在世人心中,这位当世的剑圣定然是个飘逸英俊、剑胆琴心的年轻剑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
然而此刻,榻上的胖子只翻了个身,整个木榻便沉了一沉。
清欢舒舒服服地躺着,在肚子上放上了一杯酒,眯起眼睛猛地一拍,肚子上的肥肉应声一弹,那杯酒倏地飞起,居然准确无误地落到了嘴里!
看他这一手越发熟练的“绝技”,殷夜来忍不住苦笑。
清欢叼了那盏酒,仰头一下倒入口中,不屑一顾地回答:“哼!我才不是逃,只是懒得让这些家伙脏了我的剑而已——身为剑圣,去和一群流氓无赖斗殴难道就很有面子了?”
“流氓无赖?”殷夜来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我怎么听说这次来找碴儿的人里,带头那个居然还算你门下的挂名弟子呢,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居然连祖师爷都认不出!”
“傅寿说的吧?”清欢嘀咕了一声,有些尴尬,“女人还真是天生多嘴。”
“唉,她也是担心你。”殷夜来叹气,“她又不知道你有这样大的本事,蒙在鼓里,还在为你得罪了慕容家大公子而忧心忡忡呢——哥,你别说,我认识她也算有不短的时日了,觉得她待你是真心的。”
“得了得了,别来和我说这些。这儿是青楼,‘讲金不讲心’,啊?别坏了规矩。”清欢却有点不耐烦起来,连忙岔开了话题,“刚才看那家伙的剑,估计是所谓的‘再传弟子’,不知是哪家挂了我名字的剑道馆里教出的三流货色吧?没奈何,近年徒弟收得实在有点多,好些人我连面都没见过。”
“唉,”殷夜来苦笑,“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能当剑圣。”
“嘿,你以为我想当啊?我喜欢的是做生意,是大秤分金大碗喝酒——若不是当年师父哭着喊着非要我上,我才不干呢!”清欢躺在榻上,将樱桃一颗接着一颗扔到嘴里,然后噗地吐出核,去打架子上的鹦鹉。
他的准头极好,鹦鹉被打得左右跳,试图展翅飞起。然而爪子上拴了一根银链,任凭怎么跳跃,却是无法躲过一次次连续袭来的樱桃核。
“救命!”逼急了的鹦鹉陡然开口,尖声大叫起来,“非礼啊!”
声音尖厉刺耳,他冷不丁被吓了一跳,皮球般地弹起,噗的一声将酒喷了满襟。
“你你你……”他指着鹦鹉,大惊失色,“你家的鹦鹉是怎么教出来的?”
“不许欺负我家雪衣——还不是被你们这种无赖的大爷给教出来的?”殷夜来将鹦鹉架子挪到一旁,盈盈娇嗔,眼泪欲流,看得榻上的胖子呆住了。
“哎呀,哎呀……妹子,你别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男人的骨头都酥了一半!”清欢大笑,从怀里拽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来,叮当一声撒了满榻——里面全是被分成一小袋一小袋的金铢,一盒一盒的各色宝石,还有更珍贵的流光水玉和鲛珠,铺满了半个床榻,房间里登时流光溢彩,宝气夺人。
“今年刚收的,还没来得及存。”他拍了拍床榻,豪气万丈,“喜欢哪个?随便拿!”
“哟,真大方,”殷夜来掩口笑,“不过这些我都不要,我只要你怀里那本小册子。”
“哇!”清欢吓了一跳,连忙捂着襟口缩回榻上,“妹子你胃口也太大了,这可是我十年打拼下来的全部身家,地契房契账本全在里头了!”
“就知道你舍不得,”她笑得狡黠,“今年的生意如何?”
“自然兴旺!”清欢摸着胖肚子,得意扬扬地报数,“老子不仅是剑术的天下第一,也是赚钱的天下第一。今年钱庄又开了八家分店,剑道馆也开了五家分馆——”
殷夜来笑:“哦?徒弟又收了几个?”
“二三十个?我都忘记了,反正来者不拒,统一行了拜师礼了事。”清欢抓了抓头发,得意地笑,“学一套入门的《剑诀》一百金铢,《分光》和《化影》各一千金铢,《九问》那可要万金才能学了……哈,虽然贵,但那些富家子弟还争先恐后怕排不上队呢!啧啧,世道太平,生意也越发蓬勃兴旺了。”
他说得踌躇满志,仿佛这是天下最容易的财路一般。
“继承剑圣名号才八年,你还真把它当一门生意去做了?”殷夜来苦笑,“以前历代剑圣门下弟子亲传的不过两三人,到你手里一下子扩张了数百倍,可真是蔚为壮观。”
“桃李满天下啊!”清欢且毫无愧色,踌躇满志,“剑圣一门在我手里发扬光大了!”
殷夜来笑不可抑,几乎把手里的酒都泼了。然而笑着笑着,忽地眉头一蹙,咳嗽了几声,身子佝偻下去,连忙用手巾掩住嘴。
“怎么啦?”清欢一下子坐了起来,紧张,“肺怎么听起来这么虚?”
“好不了的。我家几代人都有这种血虚症,小时候还好,但成年后身体就虚耗得厉害,很少有活过四十岁的。”殷夜来握着锦帕擦了擦唇边,嫣然一笑,“不过别担心。墨宸为我找到了好大夫,只要按时吃药就好,只是偶尔会咳嗽罢了——嘻,还有人说这样病恹恹的更添风韵,什么西子捧心弱不胜衣之类的,为此写了连篇累牍的诗文。”
“看一个病女人也能看出这么多好处来?那群龟孙子假文酸醋的,令人作呕。”躺在榻上的胖子蹙眉,还是不放心,“你男人知道这事吗?一年到头带兵在外头,可别连自己的女人出墙了病倒了都不知道。”
“自然知道。”殷夜来指了指楼下,“春菀在替我熬药呢,都是他嘱咐过的。”
“哦……那还差不多,”九爷释然,弹起一颗樱桃,张开嘴去接,“今天被人扫了兴致,本来想去胭脂痕,忽然想起你这儿近,就顺便过来看一看了——反正你这里有贵人罩着,也没人敢闯进来寻衅滋事。”
殷夜来笑了一笑:“你这个火暴脾气,好端端的怎么又得罪了慕容家?”
清欢大笑起来:“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女人。”
“让我猜猜是哪个……莫非是国色楼的天香姑娘?”殷夜来笑说,旋即摇了摇头,“应该不是。那小妮子虽然嚣张,却不像是能认得这种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