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穿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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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里边的两个工作人员正在说话,听见一道脆生生的声音,马上停止了话题抬起头来。

只看见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站在柜台前边笑盈盈的说话。

就是小身板太瘦弱,看着还怪揪心的。

不是,他们南城发展这么落后了吗?城里的小姑娘都能瘦成这样 ,那乡下的老乡们还能有好日子过?

片刻间,两人的脑海里闪过了很多信息,抬起头的眼神看着就有空洞。

卫诗云还以为是自己没说清楚,导致人家工作人员茫然了,只得又往前凑了凑解释道。

“不好意思,刚刚不小心听到了你们的谈话。”

“我叫卫诗云,这是我的户籍证明。”

“您帮忙看下那个包裹是不是我的。”

说话的时间,卫诗云递出去的手又往前伸了伸,生怕人家看不见一样。

柜台后边的男同志,是最先缓过神来,冲卫诗云笑了笑,接过了户籍证明。

“你这个小同志,偷听可不是个好习惯。”

“下次就大大方方听嘛,我们也不会说什么机密。”

工作人员的打趣,倒是让卫诗云不好意思了两秒钟,偷听确实不是个好习惯。

看见两人的反应,柜台后的女同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局长的老毛病又犯了。

当下又笑着扯开话题,

“我们局长惯会开玩笑,小同志别见怪。”

“你坐着等会儿。”

打完招呼,女同志也帮着一起核对信息了。

没有计算机的时代,脑力工作者才是主流。

......

卫诗云随便找个凳子坐了下来,静等核对结果。

十分钟以后,信息核对完毕,确认是卫诗云本人的包裹无疑。

另外的工作人员,帮着把包裹拿了出来,看着也不是很大,卫诗云自己就能抱着。

怀里抱着包裹,就不方便再去供销社,所以卫诗云就回了家属院。

到家锁好门,卫诗云才转身查看包裹,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封信。

粗略的扫了一眼信封,撕扯开信封入口,一张折叠齐整的信纸掉了下来。

卫诗云捡起信纸,就被开头的称呼晃了神。

展信佳:

卫诗云同志你好,我是凌卫国。

我们的婚事......

卫诗云的视线,停在‘凌卫国’和‘我们的婚事’上,久久没有挪开视线。

所以,隐约觉得有些熟悉的人名,并不是她脑子里有包!

怪不得,怪不得知道卫家人名字的时候,卫诗云会隐约觉得有些熟悉。

不管是卫大胆,还是卫小妮,全都是一本年代文中的角色名,还是有戏份的那种。

她竟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赶上了风靡一时的穿书梗!!!

卫诗云大为震动。

心底的摇摇欲坠,犹如十级海啸,摧枯拉朽一发不可收拾。

低头沉默半晌,卫诗云喃喃自语,认命是不可能认命的,认命不了一点。

......

上辈子的卫诗云,蜗居在天灾末世的那几年,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看小说,尤其是酷爱年代文。

直到被极寒带走的那个深夜,她手里还攥着一本年代文,出版社正经发行的那种。

从震惊中回神的卫诗云,略一想就明白她这是穿进了哪本年代文。

不就是被冻死的那夜,看的那本《七零,转角遇到爱》嘛。

卫诗云emo了。

书,她确实是看了。

但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坦然的接受,自己会穿进书里的事实。

最关键的是,她对穿书的这具身体只有隐隐的同情,并没有感同身受的意思。

沉默半晌,卫诗云终究接受了残酷的现实。

不接受又能怎样?

比起天灾末世,在年代文世界大展拳脚,也没什么不好。

......

缓过神来的卫诗云开始回忆书中的剧情。

剧情的开局有点不怎么善良,尤其是塑造的女主角色。

哦,忘了说,女主叫卫大妮,就是卫大胆和钱氏下乡的大女儿。

书里写了,卫大妮是在8月初回的城。

回城的原因有点牵强,家里堂妹要下乡,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作为堂姐的女主自然要回家帮着打点行囊。

毕竟,作者塑造的是人美心善的大女主。

但,意外总是来的猝不及防。

也是在回城以后,女主才知道堂妹病死了,因为堂妹的病逝,女主的回城就有点多余。

为了圆这个漏洞,作者笔下的女主,在路过邮局的时候意外听到了堂妹的名字。

她抱着好奇心过去打探,才知道邮局有一个寄给堂妹的包裹。

作为堂姐的女主顺其自然代拿了包裹,也就看到了包裹里的信件。

对于信里所说的内容,女主是有点眼红的。

她在乡下没日没夜的劳作,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而她的堂妹,那个幼年时就失去父母的孤女,不仅在城里享尽清福,还有一份羡煞旁人的娃娃亲。

凭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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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女主潜藏的嫉妒,再之后的剧情就以女主的视线展开。

包裹是堂妹的未婚夫寄来的,信里让堂妹去部队完婚,结婚以后肯定要随军,城里的工作让堂妹自行处理。

看完信件,女主觉得不公平。

早死的二叔二婶为堂妹留下了这么一份好亲事,可偏偏堂妹是个无福的,竟然早早就丢了小命。

不过,再一想自己的处境,女主心底的不甘更甚。

她在家里爹不疼娘不爱,兄弟姐妹关系也不睦。

与其在乡下磋磨岁月,倒不如顶了堂妹的婚事,也算全了两家长辈的心愿。

这个念头一出,女主自觉是良善的。

看看,为了不辜负二叔二婶的好心,她都勉为其难赔上了后半生,又怎么不算是一种善良呢?

......

堂妹和她的未婚夫是双方长辈定的亲事,说是娃娃亲也是合适的。

因为工作的变动,卫父卫母留在了毛纺厂工作,堂妹未婚夫一家则调去了别的城市。

长大后的堂妹未婚夫,顺利参军入伍,又经过战火的洗礼功勋卓着,还在部队大放光彩。

事业有成,又到了年纪,就遵循父母的叮嘱,写信让堂妹去部队驻地完婚。

原本是喜事一桩,可堂妹人都没了,这桩婚事总要落在一人身上。

女主觉得,这个人为什么就不可以是她呢?

所以,暗自做好打算的女主,选了家里没人的时间,包袱款款踏上了去往部队驻地的路途。

作为书中的女主,自然不会是软包子设定,在寻找堂妹未婚夫的路上,各种大显身手。

又是抓人贩子,又是救助晕厥的老人,不管迎来多少磨难,总能化险为夷,顺风顺水。

得到了周围人的大力夸赞不说,还为她在踏入部队驻地之后,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这一段,洋洋洒洒写了能有几十章。

把女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做事风格,凸显的淋漓尽致。

可见,作者是个女主吹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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