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米芾买纸练字,但是,纸实在是太贵了,他舍不得写,于是,每天拿清水写字,之后,字已经写的非常好了。
纸在朱孝瑾的乡下确实是奢侈品。朱孝瑾的父母也没有想让他去读书,是让他去干苦力。
瑾的意思是独一无二的美玉,鉴于孝,当然是孝顺。
这个名字是偷来的,他们的父母哪里那么有文化。只是听人说这名字寓意很好,所以他们也用了。但是他们不太认识这两个字到底怎么写,因为他们父母也没读过书。没读过书的人,又不重视教育,能养出好孩子,不是有天赋加努力,一般人没法做到。
朱孝瑾是状元郎。
不过他考上状元的时候,当时周方启还没当皇帝,那是他的父皇。
所以朱孝瑾小时候问他名字到底怎么写,他父母也说不上来,搞得朱孝瑾觉得很奇怪,他六岁的时候就在做活了,当时是去学做陶艺,由于朱孝瑾做活总是做的非常好,工坊的主人很喜欢他。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孝瑾很会看人脸色。也很会说话。
当时朱砂还没出生,但是他的弟妹差不多也要干活了。
主人在翻看书籍,他说:“你这么小,本该去读书的。不过,书这东西,也不是谁都能读的,我读了这么多年,也考不上秀才啊,这些东西都化作废纸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看这些书啊。要不,你替我抄书好了。虽然你年纪小,工钱我会给你算便宜一点,不过,会跟这个赚的差不多。你就当成是画画。这个,还是不要做久了,对身体,会有些影响的。”
朱孝瑾说:“我知道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实际上,他是个很懂事的人,也非常守规矩,他清楚,如果别人叫他做事情,他不做,好像也没有这种权利。
但是他不会跟父母说,怕父母不高兴,万一他们不想让他去抄书。
这是朱孝瑾第一次翻书。
不过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
从来没学过,怎么能认得?
主人确实是心疼他,他的字估计也写不好。
朱孝瑾磨墨,拿起笔,主人很奇怪,说:“你会写字?”
朱孝瑾说:“不会的,只不过是看见有秀才给人写信。他们都是这么干的。”
主人佩服朱孝瑾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跟记忆力,也不是每个小孩都聪明,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会分出第一名了。
朱孝瑾居然会握笔,他写出来的字居然非常完美,跟书本上写的一样。
主人大惊,说:“你怎么能……你到底是怎么……你学过写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朱孝瑾说:“我没学过,不过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观察一下这些字的样子就知道了,一共有八种笔画。而且这些字都写的非常端正,它们是有规律可以遵循的。只要记住这八个笔画,就能写好字,看一下我就知道,到底该怎么用笔。笔画细为轻,笔画粗为重,这些边角锋利的感觉应该是先重后轻造成的。”
一个六岁的孩子,遣词造句如此复杂,而且这么会观察,只需要看一下这些字,就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在那之前,他根本没有去系统地学习过。
朱孝瑾说:“这个字,集合了所有的笔画。”
他指了一下永这个字。
朱孝瑾说:“所以我认为,要是写好这个字,就能写好全部的字了,它已经将所有的笔画结合在一起。”
这孩子居然能在这个年纪就发现王羲之发现的事。
王羲之总是练永这个字,他总觉得,写好这个字,就能写好全部的字。
这种人,整天在这里抄书,不送去私塾学习,那会成为什么样子?
主人不由得想起伤仲永这个故事,这真是太可怕了。
主人说:“你知道吗?你很聪明,这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聪明。你应该去读书的。”
朱孝瑾:“读书……我家没钱的。一辈子也读不起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主人说:“就能报效国家啊,去当大官。”
朱孝瑾说:“国家……”
朱孝瑾迟疑了一下,说:“大官吃的是什么?”
朱孝瑾从来不知道大官是怎么样的。
他们是乡下离官府,还挺远的。朱孝瑾这么早就出来谋生,怎么可能有时间去乱逛,看看那里多么奢华,这里非常的穷困潦倒,这个工坊的主人,已经算是当地的有钱人了。
别看主人这样,其实这里是不给饭吃的。所以朱孝瑾还是没饭吃的,不过他已经习惯了,因为他们都是只吃两顿的。
不过这里有种土叫观音土,有些人会偷偷吃一点。
朱孝瑾倒是没那种感觉,他是个很能忍耐的人,也很能忍耐饥饿。
朱砂就不一样了,他好动且很容易偷吃东西。
主人说:“鱼翅鲍鱼,山珍海味。”
朱孝瑾有点听不懂,鱼翅是什么,鲍鱼又是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朱孝瑾说:“能有肉吃吗?”
主人说:“那些东西比一般的肉贵很多。”
随后,主人告诉他父母这些事。由于他们也不会在意朱孝瑾对知识的理解如何,只是觉得他学东西快,能不能从学东西快就能推导出他适合读书呢,这也不一定。
他们从来没想过,也并不相信,主人教导了朱孝瑾一段时间。朱孝瑾已经能做出很厉害的诗了,他花了一些时间认全了字,然后很快理解了诗句的意思,读诗的时候,他已经发现了这些诗的平仄有一定的规律。由于他速度极快,记忆力又好,所以他学习能力很强。
接下来,他就自己作了一首诗。
那个时候,主人已经给他看了拓本,这拓本拓的是王羲之的字。这种惊人的学习速度,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让他学习,总是比别人快。而他做的诗已经让人惊叹,那时候他才七岁。
就已经在当地很有名了。
这首诗传了出去,传到官老爷那边。人人都在惊奇。再后来就传的更广了。
不过当时就有点,诗火人不火。
乡下,本来就不会太大的。
这种名气让父母看到了商机,说:“如果他一辈子都卖那些诗,是不是能赚很多钱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主人有些感叹他们的眼界,他说:“让他去读书,我敢担保,他一定会做出很大的成就,名动安宁。”
不过,就算如此,当地的风气,也不会资助朱孝瑾,更何况他们家很穷的,养了那么多孩子。
被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孩子就都生完了。
朱孝瑾有九个弟妹,有时候是双胞胎生下来,有时候是三胞胎,生到朱砂,倒是单独一个。
本来朱孝瑾是要照顾弟妹的,老大本来就是用来带孩子的,反正社会基本都是这样,让老大去带孩子,都说长姐如父,长兄如父。
但是父母不让他照顾了,特地让他跟别人不太一样。
应该来说,小的是最宠的,但是他们就宠大的,当然是因为大的最聪明。
不知道怎么回事,生下来的其他孩子就都不太聪明,只能去干苦力。
鉴于他们现在没有钱让朱孝瑾去读书,决定让朱孝瑾先在主人那边打工。
无论朱孝瑾写的多有名,但大家当时更推崇的是古帖,
书法,也是艺术啊。书画不分家。艺术,有时候也不能被人发掘,而且乡下,大家都不是很有钱,一个大家都穷的地方,只会想怎么有饭吃,这就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了。有钱人也想买名家真迹,不想买一个没有那么有名的人的作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所以在穷困的山区里,教育跟艺术很难发展起来。
私塾在镇上,不在乡下。
朱孝瑾租不起牛车,只能每天起的很早,他会跑到那里去。
那是一场,漫长的奔跑,十六里路,他每天都进行这样的锻炼,居然锻炼出来的非常……
他本来不觉得自己跑的很快,但他发现别人都跑得很慢。
那几年,过得十分艰难,那时候朱砂太小了,没有印象。
那时候,朱家很穷,没有钱。
他也终于在翻阅书籍之后,翻出来自己的名字到底该怎么写。
朱孝瑾从来不觉得跑步有什么好的。
毕竟他的生活过得很苦,一个很苦的人,又老是干体力活,不得不进行长跑,是不会觉得这有多美好,还让他热爱运动的。
他决心要担得起这个名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对爹娘孝顺,成为瑾。
当时玉的寓意是美好的,也很被看重。
美玉无瑕。
他进入私塾的那一年,也就是他弟妹被卖掉的那一年。
他的妹妹被卖去妓院,拍出了好价钱。
穷苦人家,长得美貌,又想赚大钱。就是如此。
当然,他的妹妹名义上跟家里断绝了关系,父母没跟他说,那是卖掉了,只说是找了好人家。然后就拿到了很多钱。
当然,背地里,妹妹还是在给家里寄钱的。
随后,弟弟也被卖掉了。
就像卖猪一样。
一年一年,总会减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养十口人是很累的。
不知道为什么,会生出朱孝瑾这么聪明的人来,但是,朱父朱母确实都长得好看。所以他们的孩子长得也都很好看。
虽然如此,朱母自己却不会去做妓女,因为那很下贱。
自然也不会去青楼,青楼在她看来也下贱。
但是这跟她把这些孩子卖掉倒是不冲突。
主要是为了朱孝瑾读书,如果不读书,倒不会急着卖掉,让他们去挣钱养这个家。不过其实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工作有点让人看不起。
到了后来,朱孝瑾已经有钱坐车,也穿的上好衣服了,那时候,是十四岁,朱砂九岁。
朱砂生的十分好看,只不过穿不起好衣服,穿的是姐姐的衣服,他骨架比他姐姐要大一点,所以穿着,倒也没特别大,但当然还是有点大,用腰带缠住,满是补丁。
同住一个屋檐下。朱孝瑾跟朱砂的区别待遇特别大。
可能因为朱砂是最小的,被打得也最严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因为他没有朱孝瑾乖,也不如其他哥姐乖,老是会忍不住去偷吃东西,因此总会被责罚。
他以前出去玩,看到有孩子嫌糖葫芦太甜了,扔在地上。
它看起来特别好吃。
朱砂又饿坏了,忍不住捡起来,谁知道那孩子说:“你怎么捡别人剩下的?”
那孩子非常不高兴,说:“你付钱了吗?”
朱砂说:“你不是不要吗?”
那孩子说:“不要也不能拿啊,这跟抢我的有什么区别?我现在很不高兴,如果你不付钱,我就把你告到官府里去,我要告诉你爹娘。”
朱砂说:“对不起!我错了,你不要告诉我爹娘好不好?求求你了,我会……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会做的。”
他实在是太害怕了,一直在发抖。他不知道他犯了这么大的事。
他当时觉得他爹娘打他已经打的很狠了,听说有人不小心把孩子打残了,然后把孩子赶出家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朱砂当时什么都不懂。
于是那个男孩说要摸他,他也让人摸了。
他整天所做的就是学女红,绣东西,但他总是做不好。
一个总是在家里学女红的人,想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了解,总是……
这并不是说朱砂笨,要是人人都像朱孝瑾一样,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那么深刻的理解,这个世界早就是天翻地覆,完成几次革命,提前进入二十一世纪。
一个人,总是做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得花很久的时间,才能做的很好,可能是十年也说不定。
经过父母的无穷无尽的殴打,朱砂已经褪去了那种攻击性,变得十分胆小,又容易受欺负。
女人不如男人坚毅,有些时候是因为教育不太一样。
朱孝瑾虽然有点反感,不过当时的观念,父母话相当于天命,王权至上,父母就是王权。
所以他也不敢忤逆父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朱孝瑾一直是个很守规矩的男人,就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要是忤逆父母,父母也绝对不会认为他很优秀。
一个吃不饱饭也不会埋怨父母,还很懂事,只会挣钱,对父母孝顺的人,会很具有反抗精神吗?
当时大多都是朱孝瑾这种人,宋元是个,特别例外的男人。
诸君不要看宋元反抗父母好像很容易,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当时所提倡的行为,说是大不敬也不为过。
不孝子三个字,无论是谁,都可以骂一句宋元的。
薄情寡义,也可以用在宋元身上。
宋元虽然对他的朋友爱人好,但是对他亲人……
不论他亲人到底支不支持他做了什么,又做了什么,但是大家总是不会去分析事实,很容易不经思索,就得出他是个不好的人,这种结论。而且大家普遍觉得,父母就算把孩子打死,也是失手,其中心,一定是围绕着爱孩子展开,围绕着孩子结束,孩子却是很容易就会被说成不孝子。
他娘亲说,你比所有人都多情,但是你又比所有人都无情。
剑无情,人却有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句话运用到宋元身上,就是,人多情,却也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