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天的忙碌,即使是陆寻这样铁打的身子骨经不住,更别说那些普通的书友们了。
他们本来就不是专业的兼职保安,身体素质也谈不上多好。
此时一听说能解散,便再也顾不得自身形象,一个个瘫倒在跑道上席地而坐。
赵子龙摘下眼镜,伸出手抹了抹自己油腻的脸庞,随后将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白白胖胖的额头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压痕。
他微微蠕动脚趾,不用脱鞋,他就知道自己脚底板肯定已经起泡了,火辣辣的疼。
为了安抚住大家,赵子龙今天可谓是下了苦力气,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冲在最前面,还主动帮其他成员顶岗。
一举一动全然没有那副大少爷的架子,这样的行为也让他成功获得了大家的尊重。
书友们也愿意跟着他玩上这么一场。
他看着周围四仰八叉的兄弟们,心中升起了一种久违的奇妙感觉,是朋友,是兄弟。
这种不掺杂任何利益情感的举动是最打动人心的。
赵子龙脸上露出憨笑,不由得出声抱怨道:“我们追风小队,现在要变成死猪小队了。”
他一开腔,就像打开了一个奇妙的开关,众人纷纷出声,跑道显得格外嘈杂。
“啊啊啊~我要吃饭,我好饿啊~”
“死猪就死猪吧,我现在只想躺着。”
“你们都不累的吗?怎么还有力气说话。”
“四眼田鸡仔,你还行不行?”
“去你妈的四眼田鸡仔,要么叫我霸哥,要么叫我霸霸。”
“夜袭寡妇村在不在?还活着吗?”
“我**你妈的,说了出门在外别喊我网名,要喊真名。”
...
就在众人尽情发泄自己情绪的时候,陆寻提着两大袋盒饭走了过来。
“发盒饭咯~”
他朗声说道。
听到这话,众人顿时垂死病中惊坐起,纷纷扭头朝着陆寻的方向看去。
此时跑道上的灯光并不算多么的明亮,甚至还显得有些昏暗,大家的视线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即使隔着十多米的距离,但他们依然一眼就认出了陆寻。
众人都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那种感觉不是简单的追星见到偶像的感觉,更像是梦想照进现实,让人有些恍惚。
这样的恍惚持续了不知道多久,他们围坐在一起,手里端着一盒荤素俱全的盒饭,饭菜仍旧温热。
一天的劳碌让每一粒大米都变得格外的香甜,他们时不时的抬头看去,陆寻就坐在他们面前,和他们一样的盘坐在跑道上,大口扒拉着手中的饭菜。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偶像,他不仅能准确的叫出每一个人的网名,还能和大家坐在一起吹牛聊天吃盒饭,更能给他们每一个人准备上一份礼物。
礼物算不得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支签售会用光墨水的钢笔,无非是一个厚厚的大红包,还有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以及那一张散发着温热气息的合照。
被幸福包裹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回到酒店。
他们拿出尘封一天的手机,打开聊天与社交软件,此时的网络上全是陆寻最后采访的那一句,再来一遍那又怎样呢?
这样的回答成功让陆寻火出了圈,如果这句话是从其他人嘴里说出来,那么他们只会觉得那个人很猥琐很油腻。
但是如果是从陆寻嘴里说出来,那就是文人才子,风流墨客。
到现在为止,大家一共选出了三位这次签售会得到陆寻偏爱的粉丝。
第一名自然是当之无愧的抱头姐,这不仅是因为她获得了与陆寻亲密接触的机会,更关键的还是因为陆寻的高赞回答。
第二名则是那位第一位得到签名的男粉,不仅获得了陆寻深情拥抱,甚至还能得到专属的签名。
至于第三名就有些争议,不过在经过一番热议后,最后还是将那位慷慨分享的姐妹送上了神坛,这并不是羡慕她有小红花,更多的还是因为她的无私奉献,让所有男粉女粉都获得了一丝慰籍。
网络上的气氛始终保持着一片祥和,网友们虽然酸得很,但依然能保持理智,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让人羡慕的事情了。
陆寻的签售会只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遗憾罢了。
这样的场景一直持续到追风小队的出现。
这是一场波及了所有粉丝群体的酸,网友们纷纷化身柠檬精,在网络上大吐酸水。
“真的,我一点都不酸,甜,太甜了。”
“不要给我看这些,我的眼睛,啊啊啊,我的眼睛。”
“我就说怎么参加签售会的时候怪怪的,外面的保安个个五大三粗,结果陆神边上的保安长得一个个歪瓜裂枣,敢情是你们这群狗管理客串的啊。”
“我敲,这狗日的刀剑是把屁眼卖给陆神了吧,不然怎么能搞到这样的机会,明明大家都是死忠粉,凭什么就我没有感谢信,亏我今天还买了两百本活着,没爱了没爱了,以后不要联系了。”
“家人们谁懂啊,我原本只是以为自己错过了一场签售会,后来才发现是错过了一场演唱会,现在这追风小队是什么情况,我忍不了了。”
“呜呜呜,陆神的粉丝也太幸福了吧,不仅能过去免费拿签名,还能免费吃喝,比起隔壁某顶流男明星的活动,简直强了不知道多少。”
“呵呵,他们也配跟陆神比,大家难道不知道仙剑总销量一亿两千万本,比身家,他们身后的娱乐公司都不一定够陆神打的。”
...
羡慕的不仅仅是陆寻的粉丝们,还有其他明星的粉丝,大家同样是追星,凭什么你们的粉丝就过得这么好。
大家都是粉头,为什么我们拿不到大红包和感谢信。
舆论不断发酵,陆寻的举动在满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时,也不由自主的动了其他人的蛋糕。
娱乐公司们纷纷下场补救,原本已经回酒店休息的明星们被再次拉起来强行开机营业。
首要目的是稳住粉丝,这些事情他们并不是没有想过要去做,但是终究败给了现实。
别的不说,光是陆寻今天买矿泉水的钱就花了至少十多万,再加上小面包,场地费,人员费用,还有那几个移动厕所。
一笔笔的账单算下来就是个天文数字。
陆寻今天签售会的总销量大概在五万本左右,就算每本书净挣十块钱,也才五十万的收入。
这还是没缴税的情况下,刨去今天的花销,陆寻不仅挣不到一分钱,还得往里面疯狂倒贴。
最重要的是,他还需要承担相当大的安全风险。
这完全是赔本赚吆喝,对于那些靠粉丝经济存活的流量明星们来说,这无疑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但事情发展成这样,出血已经是必然的事情,在明星们的甜言蜜语小礼物攻击下,原本躁动不安的粉丝被安抚了下来。
...
话分两头。
陆寻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赵落他们在签售会结束后就被送回了酒店。
此时回到房间,周围已经是万籁俱寂。
繁华落幕后的空虚感围绕在陆寻周身,他脱下一身满是束缚感的西装,四肢百骸是说不清楚的难受。
来不及揉捏自己身上的酸痛,陆寻现在只想洗个澡躺回床上好好休息一阵。
洗完澡后,他照例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微信是一片叮叮咚咚。
陆寻没有理会其他消息,只是翻找起关于首日销售的数据。
首日销售数据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实际统计数据,另外一种则是根据销售额曲线预测的数据。
实际统计最早要第二天中午才能出来,所以陆寻现在看到的是预测数据。
仙剑首日销量五百万,那是因为它本身的受众面广泛,而且大多数书友都已经在网络上看过全版,买书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种类似玩具的收藏。
并且这种情况是很难复刻的,据数据显示,后面几本仙剑的首日销售都不过是两三百万。
仙剑如此,更何况是拥有极高门槛的文学作品,叫好不叫座这种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陆寻看了一眼数据,预计三百万册,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开头。
按照百分之十五的版税计算,再扣除百分之十四的个人所得税,粗略一看,陆寻今天收入至少达到了一千三百万。
当然,实际的报酬自然不是这么简单的计算就行,其中的手续相当的复杂。
陆寻打了个哈欠,随后将手机充上电丢在一旁,回到甜美的梦乡。
...
这一觉就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期间李旎上来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但是每一次都只是偷偷摸摸的在门口观望两眼后就转身离去。
与此同时,一条惊爆众人眼球的消息直接空降热搜。
“震惊,《活着》创造首日销售奇迹,狂风老贼或成为最畅销实体作家。”
作为一本文学书籍,活着的首日销量达到了惊骇世俗的一千万册。
书籍销售一千万册,这是多少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结果在陆寻居然只不过是一个首日销售的数据。
这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不少作家纷纷表示,要求公开销售数据曲线,出版社虽然很不想搭理他们,但是还是站在宣传的角度出发,将大部分的销售数据公开了出来。
其中可以看到的是,不少书籍都是以几十乃至于上百本的形式批量购买的,这是首日销售极高的关键因素。
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一本书籍三十五块钱,哪怕就是买一百本也就三千五百块,这些钱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顿饭的花销。
更重要的是,书籍与其他东西不一样,属于是雅物,没有人会关心他们本身的价格,作为送礼的小礼品实在是再适合不过。
其中买的最多的一笔是宏远集团的公司订单,他们以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了一万本书籍,作为十一小礼品送给了公司的全体员工。
这一举动让宏运集团顿时名声大噪起来,三十五万元打了三百五十万都买不来的广告,这简直是秦始皇摸电门,赢麻了。
陆寻的销量让许多出版社都看到了一种全新的希望,不少人纷纷察觉到,陆寻的粉丝并不只是那些普通大众,不少的有钱人也是他的粉丝。
这种粉丝结构让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得眼睛发紫,取悦一位有钱人,抵得上取悦好几万普通粉丝。
除此以外,活着的口碑也是直线上升。
张元清是北大文学院的院长,作为一名资深的教育家,文学家,他在文学一道算得上是金字塔顶尖的人物。
比起作品,他更注重的是理论方面的研究。
会写作的人不一定适合当老师,而老师也不一定会写作,天底下的事情就是这么的奇怪。
他其实也能算得上是陆寻的书迷,因为陆寻写过的仙剑他也买过,也很喜欢里面阐述的道与爱,所以这次活着一出,他自然也是选择支持。
十一第一天买书的人太火了,他没抢到,这次的这本书还是从他手底下的学生那里借的。
在好徒儿恋恋不舍的眼光中,他拿着书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回到了办公室。
在包浆的香炉上点上一柱檀香,再拿出自己满是茶山的紫砂壶,泡上一杯上好的茶水。
温暖明黄的阳光下,青烟与茶水的雾气弥漫升腾,窗外的树叶轻轻摇晃,带出一片光影交错。
张元清半躺在椅子上,就着外面的阳光打开了书的第一页。
...(接下来是关于活着的剧情描写,纯手打,感兴趣的书友可以看看。)
我叫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也是家里无可救药的浪荡子,毕竟家里就我一根独苗,全都指着我继承家业。
吃喝嫖赌无一不精,出门得要人背着,能躺着就绝不站着,五毒俱全四体不勤,周围的人见到了都跟见到了瘟神一样。
我爹也烦我,但我从来不在乎,有些时候还会和他顶嘴互骂。
可是就我这样的混蛋,却总能遇见好人。
我的妻子家珍就是一个好女人,她曾经也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