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李家之前就想动手。
只是曹翊在廊郡没找到机会。
现在李宏敞听李明炀说曹翊来了都邑,自然也知道是动手的好时机。
“二郎,此事就全权交由你了,务必要把曹翊此厮拿下!”
“而且要做得干净,不能留下尾巴让人发现!”李宏敞立即道。
“父亲放心,既然曹翊那厮来了都邑,他就逃不出我跟我们李家的手掌心!”李明炀满脸阴笑!
......
第二天,曹翊起来,立即让刘斤九他们去都邑寻找适合居住的房子。
而他则带着王昌来到了西月楼。
这是都邑仕子文豪聚集的地方,曹翊已经从苏媚娘那里了解到。
号称都邑第一才子的顾辰彦将在这里举办一场诗会。
曹翊想让庐玄先生欣赏他,总不能一点名声都没有就直接去拜访人家。
这样去只会吃闭门羹,那就别谈什么让人家欣赏了。
对于庐玄先生这种士族当中最德高望重的人,虽然人家淡泊名利。
但你要是一点才学都没有,人家怎么欣赏你。
因此曹翊今天来西月楼,就是来刷名气的,说简单点,就是来装逼的。
唐诗宋词那么多,在这些人面前刷名气跟装逼还不简单。
而且曹翊今天穿的是萧骊娢三女亲手帮他缝制的皮草大衣。
这在整个都邑,或者说整个宁国,甚至整个大楚王朝的全部诸侯国,绝对是独一份。
因为曹翊用单宁鞣酸皮革试验成功之后,这些皮革并还没有做成服装到市面上。
所以一路走来,曹翊成了都邑城当中最靓的仔。
众人纷纷侧目,回头率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