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之心知道,盛祁已经彻底疯了,便也懒得再跟他掰扯。
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她还真的就踏踏实实的在庄园住了下来。
盛祁和意外女人突然改变的态度,带着受宠若惊的心情,天天守在初之心身边跑上跑下的,那叫一个殷勤。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盛祁不知道从哪里淘了一堆唱片,非要拉着初之心一起听。
初之心没办法,就只能选择和他一起听。
别说,这家伙癫狂归癫狂,音乐品味倒是不错,和她一样好。
盛祁喜欢的很多乐队,例如绿洲,基因,酷玩等等,也是初之心喜欢的。
两个人若是不聊其他,光是聊音乐的话,氛围还是很愉快,有时候一聊就是一下午。
“你听听这一首,披头士非常经典的《嘿!朱迪》......”
盛祁一边说着,一边将唱片放到了老式唱片机上。
披头士乐队成立于1960年,算是英伦摇滚鼻祖,每一首歌都堪称经典,其中的《嘿!朱迪》最受大众熟知。
老牌的乐队,老式的留声机,足够温暖的阳光,构造了一幅看起来温馨安逸的午后。
“嘿朱迪!别沮丧!找一首哀伤的歌把它唱得更快乐!记得将它唱入你的心田,世界就能开始好转!”
轻快的旋律,美好的歌词,让初之心听着听着,也跟着哼唱起来。
盛祁在旁边打着拍子,轻轻附和着,看女人的眼神,更加的弥足深陷。
“此时的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竟然还有那个福气,再次听到你唱歌......”
男人感慨的说道,爱意都快从眼睛里流淌出来了。
初之心停下来,颇有些无语道:“相信我,娱乐圈比我唱得好听的主唱多了去了,你把他们请到家里来,体验感更好。”
“不,我只听你唱,除了你之外,谁都不行。”
盛祁毫不吝啬的表达着初之心对他的独一无二。
“你要这么说,那我就不唱了。”
初之心靠在躺椅上,开启了沉默是金状态。
盛祁也不生气,笑眯眯的给女人剥葡萄皮,剥完之后狗腿的递过去,“唱那么久,口渴了吧,吃点葡萄,我记得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水果。”
初之心虽然没理会盛祁,却还是伸手将剥好的普通接了过去,悠闲的吃了起来。
她确实很爱吃葡萄,却不爱剥葡萄,总觉得葡萄皮太薄了,剥起来黏糊糊的,不舒服。
如今有免费的‘小工’把葡萄剥好了递给她,不吃白不吃。
盛祁看着初之心肯赏脸吃他剥的葡萄,邪肆的脸庞立刻堆满了灿烂的笑容,比当场谈下几百亿的生意还开心。
紧接着,他又十分狗腿的给女人剥松子,剥完外客不说,还把松子薄薄的一层膜也剥掉,主打一个体贴入微。
他剥十分钟的葡萄和松子,递给初之心,只需要一分钟就能吃完。
吃完之后,他又继续剥,全程乐此不疲,能来来回回剥一下午。
“其实我很好奇,为什么你明明很讨厌我,却又不排斥和我在一起,还这么给面子的陪我听歌,吃我剥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