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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
一家卖米线的小网红店。
王小春看着这一幕,不禁暗自好笑。
那两个跟踪者也太容易上当受骗了。
真不晓得唐娆或贺武派这样的小垃圾来干什么的。
不过, 他装着只是一个过往的游客,随意看了一眼,就朝前面走去。
此刻,他已经换了一个行头。
也就是一个挎包旅行的背包客。
戴着墨镜,穿着花衬衣,外面罩着一件灰色小马夹。
妥妥的一个退休金较高的中年潇洒客。
因为退休金高,所以他才显得那样子得意忘形,满面春风。
好像只要他愿意花钱,就能将整条街的东西全部买下来。
他一边走,一边露出那种仿佛招牌式的得意微笑。
生怕别人不晓得他是一个很乐观的人。
虽然只是孤独一个人。
却也一点不孤单。
好像这小巷子里面的人他都认识似的。
举手之间,都可以与别人点头微笑, 打着优雅的招呼。
这就他之前那种老农民的装扮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如果有熟人看到王小春这样子,直接会劝他去做演员。
但见他左手中指上一只黄灿灿的大板戒。
胸前还坠着一条大金链子,
随着阳光的照射而金光闪闪,光华夺人。
外加一块墨绿色的玉石,又无不显示出他的贵气逼人。
再加上高调的神情,及目中无人的墨镜,无不显示出他那有钱就骚包的身份。
像他这样的人,就是那些小商贩最喜欢宰的客人。
不用多久,王小春就发现自己被三个小偷模样的混混给盯上了。
他心中一动。
既然联系石大友有困难。
那就何不利用一些小混混们来帮自己做点事儿呢。
这样,反倒要安全得多。
至少唐娆贺武他们不会联想到自己沦落到与那些街头小混混为伍的地步。
因此,他走进一家古玩店,买了一件小巧而精致的唐三彩陶瓷。
这东西,看上去比较名贵,实则上价格十分的廉价。
不过,王小春装着花了不少钱,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他走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
装出一个被人宰了还洋洋自得以为自己占了很大便宜的傻样子,一边走,一边赏着这件唐三彩,喃喃自语,“真的便宜,竟然只有三千块钱。
太便宜了。
这要是拿到国外去卖的话,至少能卖三十万了。
嗯,这做工,这色彩,这线条,这神韵,简直无可挑剔啊。
这真是一件好宝贝。
这次一定要去太国那边卖个好价钱……”
王小春一边走,一边沾沾自喜。
好像完全忽视这个小巷子还有其他人。
忽地, 前面传来一道声音:“这位大叔,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十块钱的东西,到了你的手上居然花三千块。
更是异想天开,你居然要把它带到太国去卖到三十万。
不说别的,就冲你这些傻话,就足够让我们哥们仨佩服得紧啊。”
“就是,还去太国卖三十万。
我看你身上那对腰子,外加心脏,及视网膜之类的,可以卖个三十万吧。
还卖唐三彩三十万。
切,这种货色,连小孩子都知道是假得不能再假的。
到了你手上居然跟真宝贝一样,真是太可笑了。”
“唉,大叔啊,你这眼光,也恁差了吧。
居然把假货当成宝贝。
对了,你手上的大扳戒,还有玉坠,及大金链子,不都是假的吧。”
“就是,这要是真货,没有十万八万,可拿不下来哦。”
“依我看,那肯定是假货了。
估计他买着用来装逼,泡中年寡妇的吧。”
“哈哈,用假戒指假项链来泡中年寡妇。
好有画面感哟。”
三个声音响起。
王小春顺声瞧去,却见一个穿红背心,蓄着鸡冠头的混混挡在前面的去路。
而后面还跟着两个混混。
一个打着鼻钉,一个打着耳钉。
他们的头发都是染着黄色,就好像那种刚孵化出来的小鹅毛一样,只有一撮撮的。
确实最可爱了。
“你们是干什么的?
这大白天的,想抢劫吗?”
王小春装着有些惊恐地瞪着眼,但语气仍是声色内荏。
并且,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大扳指,和金链子,还有玉石全部取下来,装进了腰包。
一副警惕戒备的样子。
“我们想干什么, 是个傻子都能看明白的。
对了,大叔,你这身上的东西交给我们保管吧。
至于你那唐三彩,我们就不要了。
你拿到太国去卖三十万吧。”
那个鸡冠头笑嘻嘻地说道。
“就是,你让咱们看一看你那些东西是不是假货。
如果是假货,我们就放过你。 ”
鼻钉混混也笑道。
“肯定是假货了。不然, 他也不会那样明目张胆的戴在身上。”
耳钉混混则不屑一顾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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