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无趣的世界,有趣的人“轰……隆!”一道光亮划破天空,一声炸雷随之响起,滚滚而来。陆长生看着那道似乎要将苍穹撕裂的闪电,突然心中涌出一股冲动。他想冲到雷电下,让雷电劈落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经受雷与火的洗礼,经受凤凰涅槃的淬炼。这种冲动很可怕,只是一瞬间,他便立马克制住了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冲动产生,会有这种求死的想法,可是那个念头却如此的清晰。让人感觉到后怕。这些日子的厮杀,让他身上增添了许多新伤。新伤愈合,又变成了旧伤。新伤覆盖在旧伤上,变成了麻木,变成了惘然。生活不就是这样吗不断地前行,不断地失望。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只有深入其中的人才了解。自己的一生,一直在黑暗中潜伏,在黑暗中前行不断失望,不断希望,坐在这高高的城头,也难免心慌,难免有些心魔涌动。身体的痛并不是真正的痛,心里的魔才是最为难受的。所以当闻太师那一鞭打在自己肩膀上的时候,陆长生除了感觉到左肩膀倾斜了一点之外,并没有多大的感觉。他的霸王刀横扫过去。割破了闻太师的战袍。闻太师应该也受伤了吧,因为陆长生看到了有一抹红色在逐渐扩散。那抹红色在陆长生的眼中越发模糊,他的整个人也越发模糊。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地盘旋。”杀!““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杀戮,无休止的杀戮。陆长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不知道冲杀有多远。他只知道又打退了北莽的一次进攻,将闻太师的大军给杀退了。如果不是城后鸣金收兵的声音越发急促,还有武冲、杨杰冲到了他身边,死死地拉住他的手臂,说不定陆长生会冲上北莽后撤的战船,一路厮杀过去。大军冲杀过去,那是追击敌人。一个人追杀过去,那是送死。陆长生伸出手,放在空中。其实现在还是白天,只是近期雨水特别多,雷电特别猛。一有雷电暴雨,整个天空都阴暗了下来。如同陆长生的手,有黑气环绕。煞气,还是杀人后留下的煞气。当初虚靖、老天师传给他的法子已经作用甚微了。因为丹田中的两个小人一直沉睡不醒,无法为他提炼煞气,无法为他转化为能量。这些煞气让陆长生越发难以控制。更难以控制的是他的心性,是他的理智。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离阳城头的时候,那种容易失去理智,那种在杀戮中疯狂,那种在杀戮中入魔时的感觉。现在比以前更为强大了,可是随之而来的迷失理智也更为剧烈。陆长生越发感觉难以控制自己的心神,难以控制自己手中的刀。是入魔了吗陆长生看着手上的黑气环绕,如同天空中的乌云一般。是反噬吗手背上的经脉鼓起,一根根黑青色。就是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否还如同以前一样猩红一片陆长生轻轻地抚摸霸王刀,冰凉的刀身,早已没有杀人时的炙热滚烫。上面的鲜血也早已蒸发,残余的也被陆长生仔细地擦拭干净。唯有浓郁的血腥气息,让人心悸,让周遭的虫蚁都不敢靠近。接下来的战场,会越来越残酷。闻太师这一次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赤壁分出胜负,毅然发动攻击。可这一次进攻显得有些仓促。有点不像闻太师的作风。抗莽联军虽然抵挡住了闻太师的疯狂进攻,也是死伤惨重,死了三四万人,伤者无数。原本就不多的战船所剩无几。可谓是惨胜。虽然北莽死的人更多,可是北莽耗得起,闻太师拼得起,大汉耗不起啊!太平军的兵马在曾秀清的带领下,没有来赤壁,到了江陵。蜀军到了宜都。大汉朝廷的兵马到了江夏。说是齐心协力抗击北莽,可是各自还都留有余力,留了后路。后路呵呵,毛之不存皮将焉附!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各怀鬼胎,怪不得孔瑾说千年大汉的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唯有重塑民心,重塑军心,重塑脊梁,才能重振大汉雄风。唯有建立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才能让大汉回到从前。陆长生不知道什么叫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问孔瑾是不是还是要有一个皇帝。孔瑾说不一定,至于为什么不一定,要到了那个山头才唱那支歌,现在谈论这些还有些为时过早。是啊,为时过早,粮草快没有了,战船快没有了,弓箭也不多了,伤员满营,陆长生真的不知道如果闻太师再来一波这样疯狂的进攻,大汉还顶不顶得住,自己还顶不顶得住终究,自己只是一个战士,做不到像武王那样一举定乾坤,做不到武王那样叱咤风云,笑傲天下。陆长生轻轻摇头,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成为武王呢武王永远只有一个,已经陨落的那个。陆长生想起武王,心情有些低落,拿起放在大汉军旗下的酒壶喝了一口酒。这是百战堂新酿的酒,据说根据孔瑾的建议,从黔中郡赤水河中取的水,又在当地挖了酒窖,陈酿了一段时间,说是口感更好。开始陆长生有些喝不习惯,觉得没有像以前的酒那么好喝。可是多喝了几次,发现这种酒是越喝越好喝。它的香气浓郁而独特,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麦香和酒香。口感醇厚而细腻,入口后能够感受到丝丝的甜味和酒香在口腔中蔓延开来。而且这种陈酿的酒余味悠长,让人回味无穷,很适合一个人坐在城头,看日升日落,看天河之水川流不息。陆长生不是孔瑾那种文人骚客,他做不出孔瑾那样的诗句,“北临赤壁,以观天河。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春意盎然,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这首“观天河”被大汉国师庞尚诩尊崇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千古佳作。庞尚诩此人,向来极为自负,可是当孔瑾喝了百战堂新酿的酒,在微醺的时候做出这首诗,庞尚诩手中的酒杯掉落在地,呆若木鸡。他连连感叹,“既生诩,何生瑾。”借着醉意,庞尚诩拉着孔瑾的手,“孔兄如若不弃,庞某愿尊称一声大哥。”唬得孔瑾酒都醒了一半,这庞尚诩年纪比他大十几二岁,他要是接了这一声大哥,那就乱了套了。孔瑾连忙说这首诗并非他所作,而是他的一位知己好友孟德先生的作品。众人自然不信,天下才气共十斗,八斗在你孔军师的腹中,你何必如此谦虚想起孔瑾那张喝醉酒涨红的脸,陆长生嘴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身上的黑气似乎都散去了一些。这个世界很残酷,很无情,也很无趣。可是有了像孔瑾,像紫凤,像刘秀珠这样的人,这个世界就变得有趣多了。........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