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庭院里,管家平忠正在交待佣人们什么,见宁歌一身运动衣的出了门,有些惊讶,“二小姐,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散散步。平叔怎么大早上就把人集中起来了?”宁歌看着站在院子的数十名佣人,惯常一早都是各有分工各自干活。等到吃过早餐后,才会集合,交待纪晟或林淼的事宜。今天这么早,倒是从没见过。
平忠回道:“老爷昨夜吩咐的,让我们里里外外都警醒着些,宅子里不能有一点不干净、不规矩的地方。这两天可能会有贵客莅临,绝对不能有一丝不妥当。就连犯了癔症的夫人……也连夜送去了东城的别墅。”
“哦!”宁歌惊讶了。林淼可是纪晟的心头肉,这贵客得多贵,才能连心头肉都送出去,“是什么贵客啊?”
平忠摇摇头,“这个就不知道了。”
宁歌抻了抻胳膊,“嗯,我去前面的小树林跑跑步。”
平忠忙道:“二小姐先用些早餐再去吧。”
“不用了,也没有食欲吃。等我散步回来再说吧。平叔继续忙着。”
“好的,那二小姐慢走。”
宁歌沿着蜿蜒的小路,经过庭院花园。
花园里,本来长薄荷草的地方变成了一片空地。
宁歌站在那片空地边,看着翻出新土的地面,有一些没有除尽的薄荷根,正冒出新芽。
弯腰拨了拨那新冒出的芽苗,唇边露出一抹微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
穿过花园,没多远就是小树林。
树林里有一个水塘,塘子里种了一池白莲。时至初秋,莲花已经败尽,只有一些莲叶半黄不碧的支棱着。
宁歌绕着水塘慢跑了几圈后,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