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宁歌嫌恶的瞥了一眼那个书包,上了楼梯。
纪宁业提起书包,看着上面唐御丰的签名,越看越觉得扔了可惜。如果背到肩背上,在宫大绝对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而且他本身也是很崇拜佩服唐御丰的。一个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不光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考进了宫海大学,四年期间也一直都保持着第一学霸的地位,更是在成功创业后,又弃商从政,现在已经是昭宁区的区长,以后还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潜力,走到什么位置,简直就是开挂的代名词。这种人的亲笔签名,拿出去拍卖都能得不少钱,何况这笔字还十分漂亮,有书法大家的功力。
“那我真要了啊。”
“你爱要不要。”
“也不白要你,我那辆新款保时捷跑车送给你。”
宁歌扶着楼梯停下,回头看他,“两千多万的定制版跑车?”
“那可是我爸送我的生日礼物。”纪宁业背上书包,有点不爽的越过宁歌继续上楼,“而我一向不喜欢我爸送我的东西,便宜你了。”
“……”宁歌瞧着别扭的纪宁业,突然笑了出声,笑声还不小,“想送我东西,光明正大的送呗,我绝对会收的。”
……
实验室内有不少人正在做实验,还有外来人员借用器材,所以一眼看去并非只有学校的校服。
宁歌和纪宁业,隔着实验室的玻璃墙门看里面的实验器材。
宁歌指着里面那些对她来说‘老掉牙’的实验器材,问纪宁业,“这就是你家捐的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验室?”
纪宁业低头瞥着她的头顶,“没错。哥也是凭实力进的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