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48(1 / 2)

('\t\t\t盗墓笔记(18全+贺岁+后记)作者:南派三叔

分卷阅读648

我在那个时候已经确定们所有最初的乐趣,只能来源于故事。这也是后来我对故事着迷的最基础的与原因,因为我能百分之百地享受到故事能够传达的乐趣。

之后我的人生,穷极形容就是“无聊”二字,在各方面都失败,用现在的话说,可以被称呼为废柴。有人说,个人生下来,上天总会给予些特长让他可以帮助他人。然而,在很长段时间里,我真的就觉得自己任何特长都没有。

在我的朋友圈里,总有这样的现象:成绩好的学生,体育般都不会太好;如果体育好的学生,成绩般都不怎么样;成绩和体育都好的学生,般都长得丑;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又不丑的同学,般都会早恋然后被开除;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不丑,而且特别规矩不早恋的同学,后来都变成了gay了。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

我想说的是,我和上面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从来没有人关心个体育和成绩都不好,而且长得丑且到处逃课不守纪律的孩子。

很时候午夜梦回,我都觉得上帝是那么不公平,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有传奇的人生,为何我的人生是这个样子的?

当时我身体不太好,自从小学时有次考试晕倒在考场上之后,每次考试老师都对我重点盯防,会把我安排在通风且温度适宜的地方。这个地方定是全考场的风水宝地,老师监考的时候,除了巡视之外,都定会到那个地方休息,且经常顺便来问我的身体状况,生怕我死在考场上,所以作弊这套也行不通了。而旅游啊,运动啊就和我没缘分了。我天生长了对渔民脚——脚趾很长,而且大脚趾最长,懒洋洋游泳的时候特别有用,可是旦需要爆发力的时候就完全没用了。加上只要太阳稍稍大点,就很容易忽然倒地口吐白沫,体育老师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长儿子样,呵护备至。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穿着白衬衫手捧小说度过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脑袋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

我想很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小说。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到初中结束,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些东西。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轮正规的小说阅读之后,我忽然有种很强的欲望——我想自己写篇小说。当时的这个想法和任何的梦想都没有关系,我压根不想成为个作家,当时我只是觉得写出个好看的故事,能让所有人在我背后抢着看,是件么拉风的事情啊。

那年,我开始真正动笔。从最开始的涂鸦写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缩写、重列提纲、寻找悬念的设置技巧、寻找小说的基本节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便慢慢地发现,我写出来的小说,越来越有样子了。

可是,我还是不敢投稿,废材的人生让我很难鼓动自己走出这步。当时还没有电脑,我使用纸和笔,在稿纸上写作。慢慢地,我就开始沉迷进去了。我荒废了学业,到大学毕业,我写作的总字数超过了两千万字,大部分都是写在各种废弃的作业本上。我是个换作业本特别勤的人,因为我的作业本前头是作业,后头往往就是我写的小说。这能方便我在上课的时候写作,往往两三节课,我就能把个本子全部写完,那第二天写作业,只好换个新的本子了。说真的,现在回头去看我写的东西没有部分的水平还是能让我自己咋舌的,不仅仅是能和现在相媲美,很作品甚至写得比现在的还要好。因为当时我注重文笔和语句,而现在的我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知道把意思表述清楚就很足够了,往往懒得在文字上琢磨。

最新小说: 西游牧神篇 变成系统,我在诸天搞事 大明:书店卖明史,朱元璋懵了! 史上第一贱修 看到真相后,九位女帝懊悔万分 大势已去 夺天造化鼎 风天尊之黑玄珠 有抽奖的我要誓死守护美好 寒冰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