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的部落据此不远,临河而建。
一路走来,马扩凭借着出色的人格魅力和口才,已经彻底和对方混熟了,并且从对方口中套出了信息。
对方名叫莫日根,此地乃是达旦(鞑靼)阻卜的统辖范围之内,部族人口在三百余上下。
莫日根的父亲,是这個部族的首领。
此时不在部落中,前阵子前往可敦城,参加辽王的宴会去了。
事实上,耶律大石在西逃途中就已经自立为王。
“商队来啦!”
莫日根吼了一嗓子。
一瞬间,整个部族沸腾了起来。
草原上几乎没有娱乐活动,而商队极有可能是牧民们一整年,甚至几年中,唯一接触的外界人。
每一次商队到来,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狂欢日。
尽管辽国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可敦城、防州等城镇,可牧民并非定居,而是逐水草而居。
况且此地太过偏远,商业凋零,所谓的城镇,也不过是有城墙,有房屋的部落罢了。
莫日根盛情款待了马扩。
草原人豪爽,马扩也是来者不拒,引得满堂喝彩。
酒过三巡,马扩问道:“莫日根,此地距离可敦城几何?”
莫日根这会儿已经醉了,大着舌头说道:“骑马三日可达。”
马扩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番,骑马需三日,也就是五百里上下。
因为草原广阔无垠,且无甚障碍,也不需绕路,日行一百余里极为轻松。
莫日根揽住他的肩膀,说道:“听闻辽王正在大力发展贸易,你若去了,辽王定会很开心,已经好几年没有汉地的商队前来了。”
闻言,马扩心中暗暗点头。
这耶律大石倒是有雄主气象,短短一年时间,便将草原诸部收复,并团结在一起,大力发展商业,慢慢积蓄力量。
马扩附和道:“金人挡在北方,我们过不来,只能从西夏绕路,穿过茫茫沙漠,九死一生才抵达这里。”
说起金人,莫日根醉醺醺的脸上浮现一抹杀意,怒喝道:“该死的金人,迟早要杀光他们!”
“杀光金人!”
帐中其余牧民纷纷举起酒,高声大吼。
他们恨极了金人,本来辽国治下,日子很好过,通过往来商队能轻松置换到生活物资。
结果金人起兵后,草原上的商道就断了。
虽然上京道与西夏接壤,可中间隔着八百里瀚海,几乎是九死一生的路途,没有商人愿意这么干。
见状,马扩心头一喜,草原民心如此,看来此番的差事应当能成。
帐篷外,牧民们拿着积攒已久的羊皮牛角牛皮等物资,前来兑换心仪的商品。
最受欢迎的商品,就那几种,针线、茶叶、铁锅以及食盐。
酒和丝绸布帛牧民当然喜欢,可没几个人换的起。
一名牧民一面叽哩呱啦的说着,一面将一名少女推进吕承的怀中。
少女入怀,一股羊膻味顿时扑鼻而来。
吕承不知所措的看着自家都头,苦着脸道:“张都头,这……这是甚么意思?”
“好似是想把女儿嫁给你。”
张都头懂个屁的契丹语,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见两人没动静,那牧民又叽哩呱啦说了一通,接着直接从地上拎起一罐酒,扬长而去。
吕承赶忙叫道:“哎,你还没给钱呢。”
对方却不理他,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就在这时,替他们带路的向导露出几颗大黄牙,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话说道:“女娃,酒,朋友。”
向导一通连说带比划,吕承与张都头终于明白了。
方才那厮是用女儿的一夜换酒了。
不过在草原上,这不叫换,朋友之间,你送我酒,我把你女儿送你睡,很正常。
这是族群生存演化的结果,看似很混乱,实则是为了确保族群基因的多样性,否则一个族群封闭太久,几代之后就都全是近亲了。
低头看了眼少女,年龄不大,也就十五六的模样,两侧脸颊有一抹高原红,算不得漂亮,但也不丑,身材凹凸有致。
一双腿因长期骑马放牧,结实有力。
此刻伏在吕承怀中,少女并不怕,反而瞪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各色商品。
吕承问道:“张都头,眼下该怎么办?”
“甚么怎么办?”
张都头撇了撇嘴,哼哼道:“便宜伱小子了,不过方才那罐酒,等回去后,得从你俸禄里扣!”
吕承期期艾艾的说道:“这……不太好罢。”
话音刚落,就连一名士兵凑上前:“老吕你要不干让给俺,酒钱俺出!”
自打从京师出发,已经小半年了,实在憋得慌。
“滚犊子!”
吕承顿时急了,也顾不得矫情,一脚将对方踹走。
随后,他一把将少女抗在肩头,快步朝着远处一个草垛走去。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