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其实我大学读到大六,因为大四时谈恋Ai,对方b我小,又不是很喜欢自己的科系的作业,所以被当了。第六年,我发现,老师其实也很想让我过,但我必须交作业,所以才能好聚好散。
第五年,我缴了全额学费,问了我爸:我需要知道什麽。他说:保险跟理财。所以我有跨系选课,但其实我家的支出,根本用不上8万扣除额,所以白搭尽管我第一次回家时对此侃侃而谈orz。
至於理财,老师只说:自己的钱自己顾。否则只是让别人赚钱罢了。
我还选修了音乐系的戏剧课?忘了正确名称,但却是分别在三年级跟四年级修的。老师看到我隔了一年又出现,问我在前段时间在g嘛?我回:在学校里游荡。
尽管大四时我才参加了社团,但有兴趣的都去试了:新闻、慈青、武术、热舞。
我还记得当时被慈青气到最後只能化气愤为动力,因为被赶鸭子上架当g部。
长洪武术社的寒假研习我也有参加,是学「棍法」。其实我小学有参加「弹腿校队」,我当初就是靠弹腿的第十式+不知为何想唱:请为我唱一首出赛曲~而得到了将近满分的面试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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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只有上学期没过,所以下学期我回家,我妈非常希望我去考公职。於是我选了:社工。
尽管最後分数差几分,幸好没上,因为这个职场似乎水深火热,时常在报纸上看到。
但在准备公职考试的期间,我才真正了解台湾的法律,尤其是「民法」跟「刑法」。我想,如果我儿子上学时没学到这个科目,我应该也会让他去补习班读个半年。因为:很生活又实用。而且法律只保护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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