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弑母可不是小事,那时他才是个十几岁的少年。
陆家必须弃车保帅,像陆争这种没有良知、生X残忍的人不适合养在身边。
可有些人真是天生好命的,哪怕他作恶多端。
上天帮他,让陆家子nV全都英年早逝,到最后只留下他一人活在这世间。
诺大的家业不能拱手让人,实在没办法了才叫陆争子承父业,继承了江山。
其实他本应该Si在那个春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Si在所有人前面。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我怕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也忌惮他。
他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突然握住,那双正给我上药的手,我急切看他,莫名其妙的说:“你杀了我行吗。”
他一头雾水,先是愣一下,随即就笑了。
cH0U出手,继续给我上药,说这话时男人不看我,声音低沉平稳。
“龙溪,都过去了。”
是啊。
现如今你Ai我。
而我心里装着别的男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真有那么一天…
陆争,你杀我行吗?
你别伤害林厌。
我们已经分开很久了,我离开他的世界许多许多年…
当然,这话不敢说,没头没尾的,只留下了那一句——“陆争,你杀我行吗?”
他终止话题,说永远都不会这么做。
捧着脸亲亲我的额头,他意味深长,又说都过去了。
那些好的坏的都过去了。
迟早会尘埃落定的。
到那时,Ai你的人留下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和我一样,他也不说,目光温柔,含情脉脉。
又一次亲过来,b在床上时温柔太多,什么也不做,我们在夜里接吻,迎着皎洁月sE,万家灯火。
神经病!!!
刚刚还狠狠地咬我!!!
现如今换了副嘴脸,好像不Ai他,错在我。
明明是生不逢时,要我们蹉跎、错过。
好像就是那一年,我收养了一个小nV孩。
也不能说是收养吧,用救助这个词更加贴切。
她在我常走的街上乞讨,每次我都会给她很多很多的钱,自己我兜里全部的草莓糖。
在遇见她之前我觉得我挺厉害的,遇见她之后我才恍然,基金会还是要完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我开始打拐。
三五成群,一群地痞流氓被我召集起来,工资高昂,提成可观,每捉到一个人贩子赏金十万银元。
人贩子多,地痞流氓更多,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游手好闲的人。
几日下来收成颇丰,借着我的光,蛮遥市太平百年。
话说回来,那个被我救助的小nV孩叫伍亦桐,是常在这条街上乞讨的人。
总给她钱,一来二去我们彼此之间都混了个脸熟。
后来隔了几个月没见,再遇见时她瞎了一只眼,拄着拐站在街对面。
看见我咧起嘴先笑起来,自觉窘迫,害羞又可怜。
我在那一瞬间B0然大怒,再没办法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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