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我只是爱上了顾俊,而他刚好是我哥。如果动物相互爱上了同性,那么将会是一场科学的盛宴;如果是人,那就是一群与众不同的变态。
瞧瞧那群剩下的,所谓的高尚人士,他们似乎忘了动物和人类只是差了一个语言功能。
前段时间学校有一对情侣,是两个女孩子,被发现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那么卑微。其中一个女孩子跪在地上拽着老师的衣服,“求求您我求您了,您别告诉她父母,我的错都是我,我走您别告诉她父母…”她哭的撕心裂肺,那老师却无动于衷,甚至眼神中还有一丝厌恶。
晚上回家我就问顾俊,“哥,”我躺在他怀里玩着他的手指,“如果我们被发现了怎么办啊?”
“不会的。”他靠在沙发上任由我捅咕他,“如果被发现了,你想怎么样都依着你,是想转学还是不想上学了,反正哥养着你。”
“那他们会不会说我变态?”
“我不会让他们说你的,宸宸。”他伸手抚摸我脖颈上的痣,我发现他一向喜欢我那颗痣,每次做的时候他都会在我那颗痣上面亲来亲去。“宝贝,只要你在外面不做过分的事,你想干吗干吗,一切有哥在。”
“那什么算过分?”
“抢劫杀人放火吸毒。”
“没了?”
“没了。”
我笑着回头吻上他的唇,我太爱他了。好久以前顾俊处过几个女朋友,当时我嘲笑那些女孩子太傻了,分手了还可以另寻新欢,可她们哭的死去活来,还对我哥死打难缠。
现在我是明白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因为他太温柔了,他的存在让别人安心。我曾无数次挑战他的极限,他却从来不骂我吼我,他只会狠狠地干我。但是第二天他都会来跟我认错,哪怕从一开始就是我的错。
他会给我做我喜欢吃的排骨,会带我出去吃巧克力蛋糕;平时周末回带我去楼下广场打篮球,事后还会帮我清理。
父母总是催他找个女朋友,他都23岁了,而我才16。他是高校毕业生,如今找了个好工作年薪也不低。可他偏偏养着我,他的钱也只给我花。
我恨不得天天和他手牵着手出门逛街,恨不得在大街上强吻他,我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顾宸,是他顾俊的弟弟,也是他的男朋友。
可我清楚这对他影响不好,我不怕别人对我七嘴八舌,我只害怕顾俊会有什么麻烦。我窃喜自己做出了这么明智的一个决定,但我还是威胁顾俊,我揪着他的领子告诉他不许和别人去搞,他和谁搞我就去干死谁。
顾俊笑了笑说不会的,他说:“我只爱你,宸宸,我只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