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风扬爱怜地看了孙女一眼。
长叹道——
“青儿无须担心!
这次,我会悄悄地行动。
干掉陈楠就走,绝不恋战。
再不动手,恐怕会横生变故啊!
据你叶师伯所说,陈楠的师父天绝老人很可能是神榜四阶大能。换成以前,倒也无惧,但我现在功力只恢复了八成,对上这样的强者很危险。
好在,这个天绝老人并不喜欢呆在世俗界。
跟问天在山贝河一战后,他就返回隐居地了,并未留在陈楠身边。
这点,从近两次袭杀的情况就可得知。
若是有天绝老人在身边,陈楠何须请那么多顶级杀手前来保护?
是钱多得没地儿花?
还是担心闹出的动静不够大?
显然都不是!
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或许,陈楠本身就是一个高手。
天绝老人才会那么放心其安全。
就算是陈楠小儿是名高手,但以他的年纪,撑破了天也就天榜强者而已。
绝无可能是神榜大能!
爷爷摘他人头,如探囊取物。
上次,是我们鲁莽自大了。
这才中了埋伏。
这一次你就不要去了,爷爷单独行动。
放心吧青儿,爷爷不会冒然进入那座私人庄园的,只是在庄园附近伏击他。
他总不可能每次都带着数百名保镖出行吧?
一旦保护力量稍弱,我就出手。
这样就可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
说完,华风扬眼中的杀意一闪即逝。
这段时间以来,叶问天被炸成碎渣的画面,一直在他脑海中盘旋不去。
此仇不报,寝食难安。
他已经忍了很长一段时间。
现在不想继续忍耐下去了。
听说只是爷爷只是在陈楠的私人庄园外进行伏击,华青青略微松了一口气。对那个夜色笼罩下的庄园,她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阴影面积。
可她脸上仍然有着一丝忧色。
“爷爷,您的伤势还没有彻底恢复,要不等一段时间再行动?”
“不能等了!”
“那您一定要小心,陈楠这人太过阴险。”
“嗯,如果陈楠身边有天绝老儿这样的强者,或者有大批保镖随行,我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华风扬并未被仇恨冲昏头脑。
他知道——
“我只有一次出手机会。
绝对不会贸然出手!
上次是因为某世家背叛了叶问天,使得陈楠有了防备,导致复仇不成反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还使得问天丢掉了性命。
这次行动不会有人告密,再加上我是单独行动,更无任何拖累。
而且,还是伏击。
当是毫无风险。”
…………
想到这里,华风扬再次发出一声冷哼:“爷爷此生也杀过不少人,但还从来没有如此谨慎过。陈楠死在爷爷手里,也足以自傲了。”
“祝爷爷马到功成!”
“嗯,青青就在这里等着爷爷吧。”
“好的爷爷。”
华风扬很快完成了乔装。
他本就是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儿,这一乔装就更加普通了,浑若一个货真价实的农家老头。
很快,他就来到了陈楠的私人庄园附近。
即便无人认得他,他也很谨慎。
一直潜伏着,并未在道路上晃荡。
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呐。
他很有耐心。
内心早就打定了主意:“没有见到陈楠之前,本座就绝不暴露自身。但有机会,当场秒杀!”
…………
华青扬很是耐得住性子。
可惜陈楠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宅男。
三部微电影顺利杀青后,他当天就摆了庆功宴(同时也是部分人的告别宴)。
宴会结束后,他立即就返回了私人庄园。
他这样做,有三点考虑——
其一,吸引火力。
火力来自三处:叶问天的师门、暗影堂的报复、国际杀手的暗杀。
在外面迎战,他在明敌在暗。
在私人庄园迎战,表面上他仍然置身于明处,但有了监控电子设备的帮助,明暗其实已经颠倒过来了。
而且,还可以避免伤及无辜。
甚至他还可以毫无顾忌的大杀四方。
…………
其二,吸引关注度。
当前,暗影堂不是纠结了一批财阀(集团和企业)正在制裁他旗下部分产业吗?
他的一举一动,肯定都被监视着。
既如此,那就干脆不声不响地呆在私人庄园内,让对方摸不透他的虚实。
反击措施?
从签订那笔三亿部防磁手机开始,反击就已经在展开了。接下来,只管狂挥镰刀就好。
交货之时,就是挥刀之时。
时间还早,他不急。
此外,他猫在私人庄园的举动,定会牢牢吸引住暗影堂的关注力,有利于谭秋花的渗透。
…………
其三,享受生活。
一周之内连拍三部微电影,可把他给累得够呛。近两年来,他什么时候这么认真工作过?
忙完后,自然要好好地享受一番生活。
不用拍戏、不用工作、不用修炼、不用为创建商业帝国劳心劳力、隐世势力入世都很遵守规矩、国家大事有其他议员扛着、旗下企业有工具人打点…
陈楠整一个无所事事。
不享受生活,他还能做什么?
一句话,现在的他已经没了奋斗目标。
唯二的两项工作,除了迎接仇敌的报复,就是迎接乱世大劫的到来。
所以,现在的他就是在混吃等死。
龟缩在庄园里,过着奢侈的生活。
菜肴,由五名特级大厨轮流制作。
饮料,全是现榨的鲜果汁。
游戏打累了,还有很多乐子:钓钓鱼、逗逗虎王、泡泡温泉、看看电影、打打篮球和高尔夫…
这些,私人庄园全都具备。
足不出户就能完成。
南帝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
一晃五天过去。
私人庄园内,陈楠悠哉乐哉。
私人庄园外,不吃不喝地在乱草中趴了五天的华风扬,一张看起来本就很黑的老脸却越来越黑。
也不知是被太阳晒的?
还是他的耐心已经达到了临界点?
想来应该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