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孤鸟归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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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又请了两天假。

看着眼前恢复成人形、毫无破绽的家伙,杨雍连叹气都做不到,腰酸背痛,差点以为自己要死在家里。不止是床榻,窗台、浴室、沙发……到处都是欢愉的地点,最疯狂的时候,他整个人攀在对方身上,两条腿勾得很紧,害怕在走动中被颠下去。但阿重的手臂有力,把他托得稳稳当当,一边放慢步履,一边发狠地操,将他弄得昏头转向。

真是要命了。

好不容易熬过对方的发情期,杨雍浑身松懈,不乐意起来,一日三餐都让对方照顾。不过阿重很自信,表示他的身体已经有了些“变化”,这是通过深层接触等潜移默化而来的,虽说无法让他变成虫的同种族,但各方面素质都有所提高。

杨雍冷笑——再厉害,还不是便宜了这个满脑子色情的家伙?

周三,他终于能够正常起身去上班,在家吃了很软烂的肉粥,路上遇见几个骑电动车的女人,阿重忽然来了想法:“买辆车吧?我去学,就不用走路了。”

“行啊。”杨雍尊重他的爱好。

午休中途发生了件事,办公室的人几乎都去看热闹,杨雍听了只言片语,大概是这栋楼某层不起眼的角落藏了个蜂巢,占据了很大地方,这次被偶然发现,没多久消防就派人来处理。

“还好……要是在人多的地方,挺危险呢。”

另一个同事反驳:“人多的话,这些虫怎么敢聚起来?”

好几个声音应和了:“对,对,真是幸运。”

大约半个小时,蜂巢被整个剥除,比人的脑袋还大不少,凑过去亲眼看了的人都啧啧称奇。也有可怜蜂群无处可去的,但这里是人的城市,人烟稠密的大楼,外面还有许多地方让它们居住。

杨雍也在路旁见过遭到遗弃的鸟巢,岌岌可危垂在枝间,枯黄的秋风扫过来,它便不受控制摇晃。它看起来很孤单,毕竟曾经有好些鸟儿生活过,热热闹闹的,现在只剩下毛刺的、不规则的巢。因为不合适了,鸟儿自有家园,所以把它抛在脑后。可怜吗?无家可归才可怜,孤雁张着嘴叫嚷,水里无根的浮萍装作清高,实际上谁不想要一个安稳的、无条件包容自己的落足点?

人也是如此。

临下班,杨雍被部长叫住,需要他出差一趟,一个人。很爽快答应下来,之后阿重得知了,倒是皱着脸,盯紧了他的眼睛:“我能去吗?”

杨雍思忖片刻:“能,花自己的钱就好。”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耳朵可疑地红了一点,“还有不耽误我工作。”

这下高兴了,阿重捏捏他的手指:“保证不耽误。”

出发前收拾了两个行李箱,乱七八糟的一堆,阿重觉得都用得上,习惯了,杨雍不在这种小问题上和他闹。早上九点多,车子在等,他想拎其中一个箱子,可对方不让,只好傻乎乎空着两手下去。

下午到达另一个城市,入住门前池子养锦鲤的旅馆,小雨,水面荡漾一圈圈轻薄的涟漪,莫名就有了种不是为公事,而是休闲旅行的错觉。房门是刷卡进的,阿重颇感兴趣,来来回回玩了好几次。杨雍觉得尴尬,偷偷瞧四周,却不阻止,暗暗为这一点稚气开心,教他该把卡放在哪个位置。

好像越活越往岁数小了活,心口住进来几百只鸽子,整天扑腾翅膀。

很晚都没睡,一直在整理资料,虽说不必花费多少口舌,但紧张,知道部长的暗示——往日杨雍不在意往上走的可能性,可这回打心底想要,有冲动努力一把。阿重不敢打扰,默默地帮忙,这段时间他也学了很多东西。

当杨雍准备妥当去和客户谈,阿重就在陌生的城区闲逛,看这边的花店怎么经营,打听一些有趣的地点,回来时手上多出几盒打包好的点心,尽是本地特色。“枣泥馅的。”杨雍尝了一口,不算很甜,嘴角微微扬起。

阿重打量他的面色:“谈成了?”

“当然。”

说这话的时候,他颇有些年轻意气,很新鲜的模样,叫阿重看入神了,心里一阵酥麻。

夜晚的房间是秘密场所,窗帘很厚,因此把灯光打开,照得赤裸的身体好似涂了一层薄薄的油,不腻人,反而有股诱惑的意味。可惜不能做到最后,阿重舔舔嘴唇,低下头,决心用充分灵巧的唇舌体验面前的男人。不仅是他,杨雍也兴奋起来,还未来得及脱下的内裤微微湿润,款式和对方穿的很相似,都说肉体不可随便展露,内衣裤也是仅限于亲密的人才能感受的性感。

真是秋夜胜春宵,收获亲自调教出来的丰润躯体,无论是接吻,或者抚摸,每个反应都可爱地抵在心坎上。阿重不知道如何形容情绪,只能一次次在能够使对方愉悦的敏感处落下痕迹,如蜂采花浅浅深深,流连不去。

情事后两人都懒漫了许久,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相携出门,阿重寻到了一处地下演出,许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人唱歌弹奏,气氛极好。周遭也有小店卖酒水零食,小饼干烤得酥脆,一不小心就沾了满手碎屑,甜滋滋的。

正碰见一个女孩上台,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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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看不穿她年龄和来历。黑金参差的头发,一条牛仔裤,膝盖处破了洞,吊带是同样的蓝色,写着一串歪扭的英文字母,夸张得不像话。可她唱得好听,嘴唇开开合合,攫取了那些字词里充沛的感情,再一一吐露,观众们可真是目眩神迷。但女孩崇拜着一个男人,把麦克风一扔,跳下台,硬是对方手里抢过一根点着的烟,含了,眼睛高兴地眯起来。

男人梳了小辫子,邪气,像只蓝孔雀,完全不搭理女孩的示好。他唱起歌来,气质也招摇,轻易吸引人目光,杨雍不太习惯这种风格,小口小口啜着阿重递给他的饮料。

不过这地方确实有趣,他喜欢,目光又停在墙边挂着的画上,色彩艳丽,需要足够想象才能看出里面是什么烂漫景象。

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消遣,随着夜色转浓,氛围更加放松,杨雍上了趟洗手间,回来便听见有些高昂的男性嗓音:“……请你喝的……”他抬起眼,原来是那只蓝孔雀,支着手,腕上的细银链一颤一颤。

当然,被搭讪的对象不是杨雍,而是一脸迷惑的阿重:“我不认识你。”

杨雍没有上前,等阿重冷淡地拒绝,将那男人弄没趣了自己选择离开,他才抿着唇坐回原来的位置。阿重似乎察觉出他心情不妙,凑过去,一五一十重复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杨雍心里堵着的那口气慢慢散了,又觉得不好意思,默默往对方那边挪了挪身子。

稍后登台的人都不怎样,谁都没兴致了,干脆搭车回旅馆。公交里人不多,前排坐了穿红裙子的老太太,脸蛋洋溢着欢快,低声给家人打电话:“在路上啦,快到啦,大家都跳得很好!”

她的座位旁摆着一个帆布手提袋,胀鼓鼓的,隐隐露出“老年舞蹈团”的字样,看来是刚参加完一场比赛,她很得意。那头不知何时换成她老伴,于是语气不一样了,更温和:“小心,当然小心,就快到家了,你要来接我啊?”

杨雍微微发起了呆——老太太在靠近枫林的一站下了,红叶层层遮掩了她的背影,或许他们不会再见,世上擦肩而过的人太多了——能够生活在一起过分艰难,他有些羡慕她花白的头发和像少女撒娇的口吻。同时又觉得不安稳,阿重多么招旁人喜欢,有什么理由能使对方留下来陪他?

一瞬间毛骨悚然。

当思考到这个深度,杨雍忽然明白,自己是放不开了,明明车子还在行驶,如此普通的一个夜晚,他已经把后半辈子的忐忑和担忧过了一遍。他是怕的,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他终是不敢真的冷淡,循着内心的叫唤,将对方的手握得更紧。

阿重眨眨眼,弯曲手指,如同温暖的巢包裹住孤独的鸟儿,把他的心跳也一并抓住了:“很困吗?今晚去的地方好像真的有点吵。”

“没,没关系。”杨雍深吸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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