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在别人看来我至今仍可算是青少年,但我心里的少年时代确切结束于那个晚上,结束于十四岁开始后不久。我再不用穿训练服,却也很少穿礼服。通常只是黑衣、银环甲,腰带上别着近卫长官的十一枝铸铁金顶花。最开始是四枝。从四到十一当中只隔了一年半。
每年有那么几次,坦桑格便装外出,这时我换掉近卫装束穿些别的。我穿惯了短装,裁缝来便可省去繁复的外袍,只做紧身上衣、长裤、筒袜跟短斗篷,冬日里要保暖,就再加一些游牧民族那儿改良来的镶绒边的束腰外衣,我们管那叫“兰巴斯”。尽管这些衣服穿不了几次,总是十分崭新,裁缝仍要每个季度过来,因为我的身体在抽条。我感到肌肉被抻拉,但比不上日常训练的疼痛;骨头相反没什么感觉,跟预想的不太一样。十四岁半的某天我去见坦桑格,他放下手中的书卷,仔细打量我。“你长高了,”他说,“明明前几天才见过。你得每天都来找我。”顺着我的下身,他开始往下摸,那些生长痛的地方本来不算什么,经他一摸,更是大好了。然后坦桑格蹲在下面给我口交。这是他第一次给我口交。过程中我看到他的颅顶、细密的发缝。坦桑格很高,站在一起时我是看不到的,即使我比同龄人高,所以当我从这个角度看他,总觉得我离他又近了一点,带来的欣喜甚至压过了他用口腔服务我以及白日宣淫的快感。坦桑格不知道这些,只知道我很兴奋,于是伏低身体,更加淫荡卖力地口舌服侍起来。
啊,差一点就……那是白天,我那时亦比现在明事理,没把他按在墙壁上操。我把手伸进他的衣袍底下抚慰他,发觉他下面什么也不穿。他低声笑:“我习惯了,所以让你每天都来找我。”
我穿惯了卫队的衣服,因为我本身要做近卫的工作,而坦桑格习惯于像男妓一样里面不穿,原因很明了。我们认识的那晚,我记得他是穿裤子的,后面几年发生了什么呢?我揉捏他的肉臀,将他鸡巴流的水抹在那臀缝里,肉臀给继续挤压,淫水有些被推进穴眼,有些被挤出,流得满腿都是。“陛下,若你这时整齐地穿着裤子,”我说,“却还是被淫水浸湿一片…如果能见到陛下情难自抑的场面,我这会儿就已经插进去了。”坦桑格给揉得晕晕乎乎,简直什么都可以依我,答应我以后把裤子穿好。他漂亮的脸贴在我肩上,红发软和地垂落肩头。我感到即使他不答应,什么也都可以依着他,所以听到他答应下来,当下松了口气。
他也要我答应他一件,还是每天来操他。我也想这么做,但我们有各自的事要办,以平日的玩法,不抱着他干上半天再耳鬓厮磨一阵,我们是不会分开的,这样可什么都做不了。我说陛下,长期纵欲长不高,你是头丰娆高挑的美丽雌兽,但我还得长。他抬起头,斜斜睨我一眼:“又找到借口了。你想长到几岁?”我说,有人十六岁就不太长了,有人十八岁还在长,也有到了二十岁个子奇迹般窜上去的。他不耐烦听下去:“谁知道你还会不会长?比起关心那些没个准头的事,不如多看看我的臀部。且那说法不尽然对,我做得很多了,也还是能长这么高。”我被他烦躁的样子逗笑了。不过他确实有对能笑傲诸国的美臀,虽说又肥又软,一点不见肿胀下坠,比他容易因摩擦立起的奶头还要勾人。如果长高这事是虚无缥缈的目标,我想说坦桑格的臀部虽切实存在,却给人幻梦一样不真实的体验。我说,米拉陛下,晚上我一定过来操死你。
坦桑格会好好穿裤子,也遵守约定,不要求每天做插入行为,只是日常会召我过去一起待一会儿。这段安逸的日子,让我误以为他的疯病转好,逐步走出了当年梦魇般的处境。他是我引以为傲的情人,说话不正经却总能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的良师益友。除了我没有想过让他代替母亲或兄长,他的确做到了那晚他承诺过的,且比承诺还要甜美数倍。我没法不爱他。
后来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我撑在坦桑格身上。坦桑格水淋淋地贴在莹白色的长桌上,下身的酥麻感把他逼得目眩神晕,睫毛小扇子一样低低垂下。太阳让他的胸脯比松香更加诱人,蒸出一层淋漓香汗。我有一阵没一阵地、揉捏他大到该被称作“乳房”的胸部,汗便留在我的指头上,我又拿它去润他细微干裂的嘴唇,这或许是他大量出水后补充水分的唯一方式了——不,还有接吻。
坦桑格想要接吻。我佯装要去吻他,脸却停在上方,对他得意一笑,像他背着母亲对我做的那样。因为坦桑格喜欢我,此时又毫无防备,冷不丁见到,当场红了脸——像那时的我一样。但他甜蜜的羞赧,很快像露水似地被粉碎个干净,随之而来的可以算是酷刑。我的阴茎不再收敛,最大限度地插进他颓软的肉穴里,龟头前端可还顶着数颗最成熟饱满的葡萄,另有几颗滑至龟头侧面,强制地打开了甬道。我被挤得很痛,但坦桑格显然更痛,他的泪水大颗大颗滚落,这是我第一次直白地看见他哭;明亮的眼睛模糊地失去了焦点,看起来茫然又不甘心。但他没有阻止我,我也没有停。我舔去他的泪水,又插到底了几轮,他哭得更惨了,但他饱受奸淫、以至于在何种情况下都能会意快感的肉体,违背了他的心意,以前所未有的量自前后两穴喷射出浓精和淫液。坦桑格无法相信地朝下身看,看他刚喷涌完还翘着的阴茎,并试图绕过阴茎,去探查与我仍在交合的穴口。他的身体和我一齐背叛了他,于是他迷茫且无意识地、像被冷着了那样,用胳膊抱紧自己。我要报复他,见状又后悔。我退出去,等待他哭完教训我。他很快没再哭了,哑着声说,你忘了接吻。
我垂下脸,让散乱的头发从两侧蒙住他的脸;我们接吻。
他的疯病没像预想中转好,我的陪伴没有起作用,敌人的消失也没有,中间到底出了什么差错?可尽管变成这样,我还是没法不爱他。过了许久,坦桑格的手掌还扣在我的后脑勺上。我们漫无目的地继续吻着,嗓子发干才挣开他,到一旁咳了两声。
他仍仰面躺着,嘴唇皲裂,与之对比的却是遍身闪闪发光的淫液。他疲惫地、继续低哑着声,宣布对我的判决:“莱底希,必定要有人教教你——一个女人,会教你怎样好好对待‘妻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威尔玛!”我顶着浓重的黑眼圈,一路换了三匹快马赶到南境。威尔玛并不意外。“虽然我好奇疯子怎会突然松口,”他说,“这是件好事不是?我之前开玩笑,不过南境其实没有落魄到需要你跟老虎同床共枕。况且这次婚约是母亲为了坦桑格的军队能占据有利地势去借道时许诺的,如果能顺利完成,他反倒欠我们一个人情。”
我问:“我能拒绝吗?”他用手指轻轻叩击太阳穴:“你有恋人了,想要结婚的那种?”“没有;我喜欢坦桑格。”我回答道。我是不能同他结婚的。本来在路上我已下定决心,因此坦白得很顺畅,威尔玛却卡了壳。因为他卡了壳、迟迟未作回应,使我忐忑起来,脸也发热,肯定是涨红了。我尴尬地别过脸;他忽然爆笑。
“对不起,抱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回过头,见他眼角甚至笑出了泪花,“对不起,我并非嘲笑你的爱情,我就是没想到…哈哈哈……”
我的眉头皱起;如果他的爱慕者们见到他这样…算了,没准儿有人会更喜欢。他笑完清了清嗓子:“我就是没想到;从前我问你如何驯服的疯王,不成想是以真心去换。这买卖可不划算。”
“所以,可怜的老弟,”他说,“你的王上亲笔写给我让你马上‘滚去’成婚,你是既失宠又失了恋。你现在回去告诉他,你只要他、不想结婚,能否挽回他的心意?”
“我暂且不问你是怎样喜欢了他、你们最近发生过什么,我们先处理眼前的事。尽管我想尊重你的意愿,情况却有些棘手。诺言不能违背,母亲遗留下三个孩子,我、你、黎丝卿,之中的一个去完成它。我的话不是全然不行,但南境需要一个背靠更强大的家族势力的女主人,契汀不是优先选择,黎丝卿…”我打断他:“行了,我去。”
事实上我根本不妄想能推脱掉,想也知道。威尔玛其实是更受限制的那个,我对这个安排并无异议,过些年黎丝卿也得担起她的责任,虽说我们都有意往后拖拖。只是作出承诺的一瞬间,我脑子里浮现的是那天坦桑格流泪的脸,再是他平常阴翳又得意、易怒却小心翼翼的样子,床上轻微扭曲的表情,夜里仍很润丽的眼睛。
威尔玛怜悯地注视着我:“你还不够心狠,又过于有责任感。我欠你一个人情。”
他想了想:“你没有见过伊莎·契汀,不过她是位文雅的淑女,也很清楚政治结合的含义。”我说:“恐怕也只能是政治婚姻。她知道我和坦桑格的关系?”“王国上下人尽皆知,”威尔玛说,“但他们都以为你是虚以委蛇。她的父亲对你的品格和能力很是信赖,相对地,对你的风流艳史不很在意。”
我说:“但伊莎·契汀不是她的父亲,更有权知道我不但自愿,相反还深爱着他。”
“并且婚后仍会保持关系。”我想移开目光,但还是忍住了,最后直直地看向威尔玛。我的哥哥轻轻吹了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