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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年经历
靳辅出生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其家族原本来自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但由于其始祖在明朝初期以百户的身份随军戍守辽阳,并在那里定居下来,因此一些记载也将靳辅视为辽阳人。他的家族背景并不显赫,从始祖靳清开始,世代传承着军职,直到其父靳应选官至通政使司右参议,才稍有名气。
靳辅自幼聪明好学,九岁时母亲去世,他表现出了超越年龄的成熟,严格遵守丧礼之规。顺治六年(1649年),靳辅开始步入仕途,最初担任笔帖式一职,两年后进入了翰林院成为编修。在这一时期,他对于朝廷的典章制度已经相当熟悉。顺治九年(1652年),他凭借官学生的身份被授予国史馆编修的职位,顺治十五年(1658年)转任内阁中书,不久便升任兵部员外郎。到了康熙元年(1662年),他又升迁为兵部职方司郎中,在这个职位上,他继续展现出卓越的才能。
康熙七年(1668年),靳辅被提拔为通政使司右通政,随后在次年升任国史院学士,并担任纂修《清世祖实录》的副总裁官。这样的职务安排充分体现了朝廷对他才能的认可。到了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他又被任命为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侍郎,进一步彰显了他在朝中的地位。
康熙十年(1671年),靳辅迎来了他仕途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被任命为安徽巡抚。在这个职位上,他担任了六年的地方军政首脑。在这段时间里,他以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态度解决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他关注民生疾苦,重视农业生产,积极推行水利建设,有效缓解了当地的水患问题。此外,他还注重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地方的文化繁荣。这些举措不仅稳定了地方秩序,也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靳辅在安徽巡抚任内的表现,为他后来被委以治河重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总督河道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靳辅被任命为河道总督,官衔全称为“总督河道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这一年他已经四十五岁,从此到六十岁病逝,他一直致力于治理黄河、淮河和运河。靳辅上任之际,正值黄河、淮河泛滥成灾之时。此前,康熙帝派遣工部尚书冀如锡亲自勘察河工情况,冀如锡归来报告称,不仅河道年久失修,而且缺乏有效的治河人才。当时的河道总督王光裕计划实施的几项工程,由于资金和粮食短缺大多未能启动,这表明他并不具备治河的能力。在这一背景下,康熙帝选择了靳辅作为新的河道总督。
在靳辅上任之前,清廷九卿会议就讨论过冀如锡等人提出的治河任务。根据他们的视察结果,急需修筑堤坝,其中包括黄河南岸从白洋河到云梯关、北岸从清河县到云梯关以及高家堰、周家桥、翟家坝、古沟等地的决口。此外,还需要加固其他溃坏和薄弱的堤防。需要疏浚的区域包括清口一带的沙淤及大运河受黄河水流淤淀的部分。最紧迫的任务是堵筑淮、扬两岸的堤坝、清水潭的决口以及归仁堤未完成的部分工程。
靳辅上任伊始,就有“八疏同日上之”的佳话,这足以体现他作为新任河道总督胸有成竹、雷厉风行的作风。这一事件发生在康熙十六年七月十九日(1677年8月17日)。从时间上看,靳辅三月得到任命,四月六日抵达宿迁上任(当时河道总督的驻地在山东济宁),随后开始了对河道的实地考察,历时两个月。能在一天之内连上八疏,完全是他亲自调查河道并认真进行研究的结果。在给康熙帝的奏疏中,他提到:“不论绅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事可行者,臣莫不虚心采择,以期得当。”
不仅如此,靳辅从这次实际调查和访问中确定了他治河的总方针,即“审其全局,将河道运道为一体,彻首尾而合治之”。他认为,黄河河道的破坏程度不能仅用局部治理的方法来应对,而应当有一个全局观念,从整体上采取措施,将河道与运道合并起来共同治理。他强调治理黄河的重要性实际上关系到数省的安危,不能像过去那样只关注漕运的问题,而放任黄河任意冲刷。他的目标是确保“已淹之田可耕,见在之地可保,运道可通,额课可复”。
在治法上,靳辅并没有全盘否定前人的经验,而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有必当师古者,有必当酌今者;有须分别先后者,有须一时并举者”,因势利导,随时制宜。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主要采用了明代治河专家潘季驯的“束水攻沙”方法,而在“寓浚于筑”等方法上则进行了创新。
靳辅的总方针之下,他将具体的措施分为八个问题,每题一疏,因此就有了“八疏”。这些奏疏不仅体现了他对治河工作的全面考虑,也为后来的治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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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初见成效
靳辅在获得康熙帝对其治河设想的基本认可后,便立即着手开展治河工程。靳辅对康熙帝的知遇之恩十分感激,他不怕艰难险阻,决心要做出一番成就。他深知清口是黄河与淮河交汇的关键地带,而云梯关则是淮河、黄河入海的必经之路。因此,靳辅的治河工程首先集中在开挖清口的烂泥浅引河四道,疏浚清江浦至云梯关的河道,并且创建了一万八千余丈的束水堤,以及堵塞王家冈、武家墩等地的大决口十六处。
靳辅的治河理论是“欲使下流得治,必治好上流”,基于这一理论,他提出了在上游建设减水坝的方案。每一座减水坝都有七个洞,每个洞宽一丈八尺,总共可以提供十二丈六尺的泄水空间。在汛期,这些减水坝可以有效地分泄洪水。从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开始,靳辅组织人力对这段运河进行了挖掘和疏浚,一年之内工程即告完成。他还成功地堵住了清水潭、大潭湾的六个决口以及翟家坝至武家墩一带的决口,并对清口进行了深度疏浚。
在康熙十七年(1678年),为了筑造江都漕堤和堵塞清水潭的决口,靳辅亲临现场进行勘查。清水潭靠近高邮湖,他决定在距离决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筑起偃月形的堤坝。这项工程最终建成了一条长六百五十丈的西堤,并挖掘了一条长八百四十丈的绕西越河。原计划这项工程预计耗资五十七万两白银,但靳辅仅仅花费了九万两就完成了任务,并在次年竣工。这一成就得到了康熙帝的高度赞扬,靳辅请求将新挖掘的河流命名为“永安河”,新筑的堤坝命名为“永安堤”。
改变运口是靳辅治河中的另一个重点。在康熙十八年(1679年)一月至四月期间,靳辅从新庄闸西南开凿新河直达太平坝,并从文华寺永济河头开凿新河经过七里闸,转向西南,同样到达太平坝,最终将运口移到了烂泥浅之上。这个新的运口距离黄河与淮河交汇处仅有十里之遥,从而彻底解决了淤淀的问题。即便是重载船只过淮,也能顺利通行,如同行驶在平坦的水面。
从康熙十七年(1678年)开始,靳辅陆续报告说湖河的决口已经全部闭合,治河工程逐渐取得进展。与此同时,他还对治河工作本身进行了多项改革,例如裁减冗员,加强下属的责任感,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将河夫改为兵役,划定区域分守,定期进行考核等。
然而,在治河过程中,虽然不断取得进展,但水患问题依然时有发生,这引发了一些争议。康熙帝曾在一次谈话中询问大学士们:“修治决口,耗费如此多的钱粮,不久又发生决口,此事如何处理?”被问的大学士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表示靳辅提出的期限尚未到期,应当允许他继续督修。到了康熙二十年(1681年)五月,规定的期限已到,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靳辅上疏表示:“臣之前请求大修黄河,限定三年内让河水回归故道。如今期限已满,但河水仍未归位,所有大工程和细节工程尚未完成,请朝廷审议处置。”康熙帝随即下令给予靳辅革职处分,但仍命令他戴罪督修。
同年七月,黄河水位大涨,皂河发生淤淀,无法通航。面对这一情况,许多官员建议恢复使用骆马湖,但靳辅坚决反对,他亲自督工挖掘,最终使黄水下降,清水流出,重新形成了航道。随后,他又清理了张庄运口,确保了航运的畅通。
四、朝中争论
靳辅治河引起的空前大争论发生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那一年,黄河在宿迁徐家湾决口,堵塞后不久又在萧家渡发生决口,这场争论就此拉开序幕。当时有一位名叫崔维雅的人,曾在河南、浙江等地担任府州县官多年,参与治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他撰写了《河防刍议》和《两河治略》,对靳辅的治河方法持有否定态度。恰逢这一年五月,康熙帝派遣户部尚书伊桑阿等人勘察河工情况。崔维雅以候补布政使的身份上奏了自己的着作,要求废除靳辅建设减水坝的方法,主张顺应水流的自然特性,采取疏导与筑堤并举的策略。康熙帝命令崔维雅随同伊桑阿等人一同前往现场与靳辅进行商议。
一行人遍察各项工程后到达徐州,让崔维雅和靳辅进行面对面的讨论。靳辅认为:“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虽然萧家渡出现了决口,但海口宽阔,下流已经疏通,关键的隐患已被消除,不应改变现有的计划,破坏已经取得的成功,否则会带来后患无穷。”这一争论在地方上无法得到解决,伊桑阿等人返回京城。到了十月,在一次廷议会议上,工部尚书萨木哈等人提议要求靳辅赔偿萧家渡决口的修复费用。康熙帝认为,一方面修河需要大量钱粮,靳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即使他赔偿,一旦延误漕运,后果依然严重,因此并未采纳这个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建议应该听听靳辅本人的意见,请他进京商议,康熙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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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员开会,在靳辅本人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了他的治河事宜。会上,康熙帝命令靳辅口头说明自己的意见。靳辅表示:“臣受河工重任,不敢不尽心竭力,以期有朝一日大功告成。萧家渡的工程将在来年正月一定完工。其余河堤,估计需要一百二十万两白银,逐处修筑,可以完成。”康熙帝追问:“你以前所筑的决口,杨家庄报完后又有徐家沟;徐家沟报完后又有萧家渡。河道冲决,你总是无法预料。现在萧家渡筑好后,其他地方你能保证不再决口吗?河工事关重大,关系到民生和运道,应当通盘考虑,确保效果,不可固守一己之见。”
靳辅主动转移话题,指出人为因素有时比自然灾害的影响更大,指出河堤的建设必须根据地势的高低来决定高度,有的地方需要十五丈,有的地方只需要七八丈,不能一概而论。康熙帝当场表示“崔维雅所奏无可行者”。五年后崔维雅去世,议给恤典时,康熙帝仍然认为他是“不端之人”,并说如果当时将治河重任交给他,“不但工不得成,必至事体败坏”。
这次大争论最终以崔维雅的方案被否决而告终。靳辅被宽大处理,免除了赔偿责任,继续按照原计划督修。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他上疏报告萧家渡工程合龙,黄河回归故道。同时,他提出大水直下,导致清口附近的七里沟等四十多处出现险情,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都需要修筑。他还另外上疏请求让河南巡抚修筑开封、归德两府境内的河堤,以防上流壅塞。康熙帝看到靳辅治河的情况,“成与不成在此一举”,因此凡是靳辅请求的钱粮都迅速拨付。
到了七月,当康熙再次向户部尚书伊桑阿、学士胡简敬等人询问河道情况时,他们都报告说黄河已经回归故道,船只往来无阻。康熙帝高兴地说:“先前见到靳辅时觉得他似乎有些轻躁,担心他难以成功。现在听说河流已经回归故道,实在是令人欣慰。”到了十二月,靳辅官复原职。
五、再获成功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以前,靳辅基本上解决了黄河、淮河回归故道的问题。到了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三十一岁的康熙帝进行南巡。十七日,康熙帝到达山东郯城县红花铺,靳辅陪同康熙帝在黄河与淮河之间巡视,详细查看黄河、淮河和运河的水势、灾情以及治河工程的进展。
二十一日,康熙帝特别向靳辅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和对治河的看法。靳辅听后立即表示了自己的观点:“黄河为患最大,为功最艰,目前急务,不得不治其大而略其小,故借减水诸坝,使决口水分势弱,人力易施。待黄河尽复故道之后,臣当更议筑塞减水诸坝。”这意味着靳辅将治河的重点放在解决黄河的大水患上,通过减水坝分散水流的力量,以便于施工。他承诺在黄河完全回归故道后,会进一步讨论关闭减水坝的问题。
康熙帝这次南巡还注意到治河民工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他指示靳辅不能让贪官污吏克扣民工的食物供应,对他们应加以关怀和照顾。十一月十四日,在返回的路上,康熙帝将自己的诗作《阅河堤诗》亲笔书写赠予靳辅。诗中写道:“防河纡旰食,六御出深宫。缓辔求民隐,临流叹俗穷。何年乐稼穑?此日是疏通。已着勤劳意,安澜早奏功。”这首诗表达了康熙帝对治河的重视,以及他看到沿河人民生活贫困后,认识到只有治理好黄河,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的决心。他鼓励靳辅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向着大功告成的目标前进。靳辅得到皇帝赠诗后,深受感动,决心更加努力工作。
根据康熙帝关于解决减水坝可能导致淹没民田问题的指示,靳辅在宿迁、桃源、清河三县黄河北岸堤内开凿了一条新河,称为中河。随后,又在清河西仲家庄建造了一座闸门,引导栏马河减水坝泄出的水流进入中河。这条新河连接张庄口和骆马湖的清水,下游则经过桃源、清河、山阳、安东等地,最终流入平旺河到达大海。漕船起初从清口出发,在河中航行,到达张庄运口。中河建成后,漕船可以直接从清口截流,穿过北岸,通过仲家庄闸,避免了走黄河一百八十里的危险路程。这项工程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并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完工。
六、争论迭起
此时,靳辅仍然主张修建更多的减水闸,而康熙帝则认为减水闸虽然有利于河工,但对百姓并无益处,他命令靳辅对此进行详加考虑。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秋季,靳辅考虑到河南位于上游,如有不慎,可能会导致下游的江苏地区发生淤淀,于是他开始筑建考城、仪封堤,以及封丘荆隆口的大月堤和荥泽埽工等。此外,还在睢宁南岸的龙虎山开凿了四个减水闸。不久之后,一场新的治河之争拉开了序幕。这场争论的起因与康熙帝有关。他注意到高邮、宝应等州县的湖水泛滥,导致大量民田被淹,因此提出要把这些地方减水坝泄出的水引到海里。这实际上是由于靳辅在治河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使得包括康熙帝在内的某些人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康熙帝任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负责此事,但仍需接受靳辅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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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修治海口及下河问题上,于成龙与靳辅产生了分歧。于成龙主张疏浚海口以排泄积水,而靳辅则认为下河海口高出内地五尺,如果疏浚海口会引来潮水内浸,反而会带来更大的危害。他建议从高邮东车逻镇开始筑堤,经过兴化的白驹场,将所泄的水引导入海。堤内涸出的土地,丈量后归还给人民,剩余的土地则招募民众进行屯垦,收取佃价作为河工的费用。这一建议传到康熙帝那里后,康熙帝担心收取佃价会给人民增加负担,因此并未立即批准。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月,靳辅接连上奏三份奏疏,分别是挑浚高、宝等七州县的下河使其入海,帮筑高家堰的堤岸,以及修理黄河两岸的堤防。靳辅在这几份奏疏中所持的观点与康熙帝和其他人有所不同。鉴于此事关系重大,加之正值寒冬季节,河工相对空闲,康熙帝决定召见靳辅和于成龙,让他们迅速进京,与九卿共同详细讨论此事。这次讨论持续了很长时间,首次讨论从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连续进行了三天。第一天,内阁大学士明珠向康熙帝汇报了河工事宜,重点介绍了靳辅主张开凿大河,修建长堤,堤高一丈五尺,束水宽度一丈,以抵御海潮。于成龙则提出开浚原有的河道。两人意见相左,各执己见。这个问题提交到与会的九卿讨论时,大多数人都认为于成龙虽然是一名着名的清官,但在河工方面缺乏经验,而靳辅长期负责河务,已有一定的成效,因此倾向于采纳靳辅的意见。然而,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珏等人支持于成龙,认为他的意见更有道理。经过反复争论,清廷最终决定开浚下海,并任命礼部侍郎孙在丰负责此事。
这场争论对靳辅极为不利,不仅否定了他的意见,而且还使康熙帝对他的信任产生了动摇,这也引发了更多的人对靳辅展开了猛烈的攻击。例如,在关于开海口的争论尚未结束之时,工部就提出靳辅治河九年未获成功,浪费了大量的钱粮,应该交由部里严厉处理。康熙帝表示:“河工重大,因一时不能成功,即行处分,另差人修理,恐反致贻误。且俟一、二年后,看其如何?”由于得到皇帝的谅解,靳辅免遭革职处分,仍然保留原职。然而,康熙帝已经开始认为靳辅言辞浮夸,所说的不能完全兑现,于是开始寻求其他的解决方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年底,关于堵塞减水坝的争论再次掀起。尽管靳辅试图通过提出一些较小的问题来表明自己无意与孙在丰对立,但清廷仍然决定暂时堵塞高邮州、高家堰等处的闸门,并计划在次年堵塞黄河以南的各个堤坝。这使得靳辅越来越处于被动的局面。
七、跌宕岁月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对于靳辅来说是一段跌宕起伏、充满挑战的日子。这年正月,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弹劾靳辅,指责他在治理河流的过程中,听命于陈潢,今天提议筑堤,明天又提议疏浚,浪费了数百万两白银,而且没有明确的终结期限。郭琇还批评靳辅将朝廷的职位作为个人恩惠,频繁更换河工官员,从未达到用人得当的效果。此外,郭琇还指责靳辅侵占民田,以屯垦为名,实际上却将收获的粮食跨省贩卖,并且违背皇帝旨意,阻碍开浚下河的工作。
紧接着,二月份,给事中刘楷上疏进一步批评靳辅用人不当,指出河工中的道厅官员中杂职人员众多,而治河成效甚微,每年只听到河水冲决的消息。御史陆祖修更是激烈地弹劾靳辅,使用了“积恶已盈”的措辞,并引用了舜殛禹的故事,暗指应当处死靳辅。
面对这一系列指控,靳辅感到非常委屈,他上疏为自己辩护。他列举了自己的成就,并逐一反驳了攻击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龙、慕天颜、孙在丰等,揭露他们企图陷害他。靳辅特别指出,那些攻击他的人大多是在下河流域拥有土地的豪强地主,他们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如此激烈地反对他。
康熙帝意识到这些针对靳辅的弹劾并不客观,因此决定给予靳辅一个申辩的机会。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了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以及总督董讷、巡抚于成龙、原任尚书佛伦、熊一潇、原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等人,让靳辅以河道总督的身份参加讨论。在讨论中,出现了两派观点:一方以董讷为代表继续攻击靳辅及其副手陈潢;另一方以佛伦为代表,虽然在为自己开脱的同时,还是支持靳辅。讨论过程中,靳辅与于成龙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康熙帝发现于成龙在河务方面确实缺乏足够的知识。最终,康熙帝决定革除靳辅的河道总督职务,并任命福建总督王新命接替他的位置,陈潢也被解除了佥事道的职务。
靳辅被革职后不久,就有臣下向康熙帝报告了两件事情:一是漕运出现阻滞的情况,有人建议派遣靳辅去解决;另一件是中河已经开通,这是对靳辅工作的肯定。这两件事情让康熙帝感到为难,他意识到靳辅在治河方面的贡献,并担心新任河道总督王新命可能会推翻靳辅的所有工作,导致前功尽弃。为此,康熙帝派大臣进行调查,并指示他们保留靳辅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要轻易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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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靳辅被召扈从康熙帝南巡,沿途视察河务。在查看中河时,康熙帝询问靳辅当初是如何规划开浚中河的。靳辅解释说,这是根据康熙帝之前的巡视指示而提出的方案,开浚后不仅可以解决水淹民田的问题,还可以保障漕船的安全通行。康熙帝听后,指示王新命继续完成中河的善后事宜,并强调要加强遥堤和减水坝的建设。
三月,康熙帝基于南巡期间江淮百姓和船夫对靳辅的高度赞扬,以及亲眼见到靳辅治理的河道和加固的上河堤坝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认为之前对靳辅的革职处分过重。于是,他下令恢复靳辅先前的衔级,这是对靳辅名誉的一种恢复,但并不是恢复他的官职。
八、晚年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十一月,虽然靳辅已经被革职,但他仍旧承担起了临时性的任务。他与工部尚书苏赫一同前往通州运河进行检查,提出了在沙河建造水闸以蓄水,并在通州下游筑堤以约束水流的建议,这些措施都被采纳并实施。
次年,即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靳辅再次被召随康熙帝南巡,沿路视察河务。这次南巡不仅是对靳辅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之前工作的肯定。康熙帝在南巡期间亲身体验到了靳辅治河的成效,并在沿途听取了百姓和船夫对靳辅的高度评价,这使得康熙帝对靳辅的态度有了显着的转变。
康熙三十年(1691年)九月,靳辅又被委以重任,与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一同视察黄河险工。出发前,康熙帝特别提到靳辅“于河务最为谙练”,显示出他对靳辅的信任。靳辅在视察后提交了一份详尽的报告,报告中提到了黄河南北两岸无冲损的减水坝以及需要加固的地方,并绘制了相应的图纸供参考。这份报告被提交给九卿会议审议,并得到了一致同意,按照靳辅的建议执行。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三月,当漕运总督董讷提议将南旺河水引入北运河时,康熙帝再次召见靳辅咨询意见。靳辅建议通过在北运河两侧筑埽来约束水流,无需引南旺河水北流。这表明即使是在非正式的职位上,靳辅仍然以其专业知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到了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河道总督王新命因为贪污问题被揭发,康熙帝开始寻找合适的继任者。考虑到河务的重要性,他最终决定重新启用经验丰富的靳辅担任河道总督。尽管靳辅因年老体弱而试图推辞,但康熙帝坚持要求他出任此职,并安排顺天府丞徐廷玺协助他工作。
再次上任后的靳辅,尽管身体状况不佳,仍然全身心投入到了治河工作中。这一年,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遇灾害,康熙帝下令截留漕粮用于救济。靳辅接受了运输漕粮的任务,并亲自监督运输过程,确保漕粮安全到达灾区。由于表现突出,他受到了康熙帝的赞赏。
然而,靳辅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即便如此,他依然坚持上疏,提出了关于黄河、淮河及运河后续治理的重要建议,并呼吁恢复已故陈潢及其他因河工受罚官员的名誉。七月二十六日,由于持续高烧,靳辅请求退休并得到了批准。
同年十一月十九日,这位为治河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专家不幸去世,享年六十岁。清廷按照规定给予了祭葬礼遇。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廷批准了江南人民的请求,在黄河岸边为靳辅建立祠堂,以纪念他的功绩。靳辅去世后被追赠为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并赐予“文襄”的谥号,以此表彰他对国家水利事业的巨大贡献。
结语
靳辅的一生是为治河而奋斗的一生。他不仅成功地解决了当时严重的水患问题,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即使在他去世后的数百年间,他的治河方略仍然被人们所遵循和学习。可以说,靳辅是中国治水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的名字将永远镌刻在中华水利事业的丰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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