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一直都的觉得,身为大吃货帝国的一员,若是不能将这种沉淀在血脉当中的基因早些激活,颇有些对不起后世当中的那么多的华夏菜肴。
因此骠骑将军还有一个非常广泛认可的谣言,便是『饕餮转世』。
毕竟从斐潜之处流传出来的美食相当多。
华夏有很多美食,各地有各地的风格,却并不妨碍这些不同风格的美食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受到同一批人的欢迎和喜爱。
就像是江南和魔都的菜品讲究精细,似乎有些『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味道,带着一点『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气息,而西北菜么,就是另外一种风格,裤带面又宽又长,连吃两碗都不够,若没辣子便是啥也不香,没有大蒜营养少一半……
虽然说大汉当下还没有从美洲引进辣椒,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对于美食的热爱和追求。
对于一般的百姓而言,没有空闲去等庖丁去做什么精致的菜肴,更没有什么心思去细嚼慢咽,他们只需要量大管饱,若是有勺热油,盐味再重一些就更好了,毕竟西北日头烈,气候干燥,每日劳作都需要大量的电解质去补充。
而对于士族子弟来说,就不太一样了。他们有钱有闲,可以有耐心去等待庖丁慢慢做出一顿费工夫费时间的菜肴,而且还会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挑选,而不是以吃饱为目的。
长安醉仙楼。
大堂之中,一名巡检带着几名部下,或盘腿或箕坐于回廊处的席子上,几个人只顾围着一个桌案大吃大喝。
前两天是发薪日,刚拿到了一笔赏钱的巡检,便是带着自家兄弟来醉仙楼打个牙祭。当然上二层雅座的费用太高,像是在这样小院回廊内,便是既有面子,也不会消费不起。
巡检原本出身军中,吃饭喝水多少还保留着军中的习惯,几名手下也平日里面按照军旅条例管理惯了,吃起饭来那真的是狼吞虎咽一般,围着一盘子大盘鸡,吃了个痛快!
大盘鸡据说也是斐潜发明的,也有人说不是,是庞统率先吃开的,但不管究竟是谁发明的这种吃法,确实很对西北人的口味。虽然说没有后世的辣椒等调味品,但是加入了西域的香料之后,原本相对普通的菜肴似乎忽然一下就添加了灵魂,成为相当受欢迎的美食。
当然,若是存粹吃肉的话,大盘鸡显然没有什么手抓羊肉牛肉来的更爽,但是大盘鸡胜在价格比那些菜肴便宜。
鸡肉显然比羊肉、牛肉便宜得多。
想想看,五六名大汉,放开肚皮吃一顿,大盘鸡显然就比较适合,又有荤腥,又能吃饱。尤其是向巡检这几个半军事化的,唏哩呼噜一顿吃,就像是吃完后一抹嘴就要带着刀枪去干大事的一样,蒸馍,宽汤饼,加上大盘鸡的汤汁……
美嘀狠!
此时宴飨过半,案几上,盘子里面的鸡肉大多吃尽,桌案上骨头渣滓这边一块,那边一块,可几个大肚汉似乎多少觉得意犹未尽。
巡检立刻拍了拍手『上馕!』
醉仙楼的伙计听到了招呼,便是端着一箩筐刚出炉不久的烤馕,走了过来,放到了桌案边上。
为什么说在醉仙楼吃大盘鸡比点其他菜肴实在呢,也在于此处,就是这些蒸馍,宽汤饼,烤馕什么的,都是算在大盘鸡的价格里面了,管够!
烤馕和大盘鸡也算是绝配,掰开烤馕沾着大盘鸡里面的汁水,便是能吃得肚子滚圆!
吃着烤馕,巡检便是略有感慨起来,捏着一块烤馕半天,半天没吃,也没说话。
烤馕不是斐潜发明的。
这玩意早些时间就已经有了,而且被称之为胡饼,甚至汉灵帝都非常喜欢吃,三天两头就要吃一次。
当然汉代的馕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花样。起初这种馕,是作为军事上的干粮来储备的,没办法,河西北地西域实在是太大了,地广人稀,相邻的绿洲城邦之间,往往间隔数百里,并且西北一带水源也比较少,有些地方不具备烹饪的条件,只能吃干粮来充饥。
因此出兵都必须携带好干粮,否则生死存亡便是转眼之间。
在汉武帝时期,当时李广利奉汉武帝之命,带着六千骑及郡国数万恶少年西征,沿途的小国都很害怕,各自坚守城塞,不肯供给汉军食物。汉军攻下城来才能得到饮食补充,若是攻不下来来,几天内就得离开那里,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就这样一路损耗到了葱岭以西,大宛都城还没见着,汉军就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只跟上来几千人,饥饿不堪。当然李广利也是怂的,没有霍去病那种孤注一掷的勇气,便在大宛门口旅游一圈,空手回了。
后来学乖了些,在科技树上点上了一点后勤学。
经过一年准备,汉朝倾全国之力,发十八万戍卒开发河西走廊,修筑道路,玉门关也挪到了敦煌西边,新征募的大军赶着十万头牛,三万多匹马,还有无数的驴、骆驼等物,驮着米粮,跟随李广利出征,一路埋釜造饭,吃完米粮吃牲畜。而西域诸邦见汉军强大,除了脑子没想清楚的轮台抵抗被灭国外,大多开城迎接,汉军顺利抵达大宛。
不过尴尬的是,一点的后勤学依旧不够用。
一年后战争结束,回程时粮食又出问题了。西域诸国人少粮少,难以供应汉军,所以李广利不得不将军队分成几波,从西域南北道分开回国。但因为官吏贪污问题严重,还是死了不少人。
许多汉家兵卒不是战死的,是半道上渴死饿死的……
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当时汉代的干粮主要是糗糒,也就是做熟后晒干的粟米。这玩意有一个巨大的缺点,便是不经吃。再加上汉代油脂不够,体力消耗大的兵卒,一个月至少要吃一石多,说起来似乎有些夸张,但是实际上这只是寻常饭量。
后来痛定思痛,胡饼,也就是烤馕,便替代了糗糒,成为当时大汉干粮首选。而这样的一个选择和变化之下,付出去的便是无数的生命。
正在埋头吃的一个巡检兵见队率发呆,有些不解,『王大哥!你咋了?不吃了?』
『啊?哈哈……』王队率将手中的烤馕挥了两下,『哎,你们说,这人啊,是不是贱啊……我当年在北地当兵,有时候没地做饭,就吃这个玩意,最多一次吃了一个多月!发霉的,长毛的,刮一刮,烤一烤,还是要吃!后来骠骑不是有新干粮了么,我就发誓说再也不碰这玩意了……哈哈,可是这不是回来了么,现在倒好,若是三天五天吃不上这一口,还怪想的……哈哈哈……』
『说起来,俺也是咧!跟你们说啊……那个牛皮囊装的水,为了不那么容易发臭,都要往里扔点醋布么……俺在军中的时候,简直对这个醋布啊,就是烦得不行……嘿,现在不再军中了,嘿,你们猜怎么着?前两天俺在集市上见到在卖,也不知道怎么了,便是自个去买了块扔水缸里,喝了……然后被家里那口子一顿骂啊……』
『啊哈哈哈哈……』
『怪不得前两天你脸上带彩……』
一群汉子,围在一起,便是哈哈大笑。
笑完了,似乎又是各有一些怀念。
『行了,快些吃,吃完了干活了!』
王队率又抓了一个烤馕,掰开,自己拿了一半,将另外一半分给身边的人,就像是还在军中,围着一伙吃饭的时候那样……
或许是王队率等人的说话声笑声太大了,引来了在醉仙楼上另外两个人的目光。
这目光之中,有审视,有不耐,也有讥讽,甚至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就像是俯视蝼蚁聚会,毛虫一堆。
醉仙楼二楼以上,都是雅座,以屏风间隔,消费也是不菲。
能够常常来吃,并且还不觉得肉痛的,自然是有一定财力的士族子弟了,一般的寒门或许也可以,但是绝对不会说隔三差五的来吃,亦或是直接将醉仙楼当成自家餐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