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金碧辉煌的大厅。相信我,这是从我小学学会“金碧辉煌”这个词后第一次用在实景上。我抬头,看着穹顶上用金粉勾勒的绘画,啧啧有声。

硕大的水晶吊灯上点了数百支蜡烛,照得整个大厅明如白昼,乐队演奏舒缓的乐曲,我脚下是厚软的地毯,身边是衣香鬓影的人群。

是的,这是一场舞会。我倚靠在落地窗前,侧首在玻璃上看到自己的身影:丝质衬衫外罩着合身的白外套,下摆垂到腿上,仔细看才能发现外套上同色的细巧花纹。

下面是同色的裤子,脚上套着一双精致的短靴。嗯,不错,我果然很帅。不过,那只是事实,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穿着一身中世纪欧洲贵族的服饰。

我,宋家明,生于公元一九八一年,目前在二十一世纪的公元二零零五年活得有滋有味的一尾帅哥,为什么会身着中世纪欧洲贵族的服饰?

唯一的解释,这是我在做梦。什么?你说穿越?拜托,我之前还在酒桌上替我们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业务部主任挡酒,醉得七八分后打车回家,衣服也没脱的倒头就睡。

再睁开眼睛时,我的行军床已经变成华贵的欧式大床,隔着层层纱帘,有个打扮得像电视里英国管家的老头儿对我鞠躬,平板的道:“伯爵大人,您醒了?”

…有这么没创意的穿越方式吗?!别跟我提什么言情小说,我是男人,OK?总之,我立即想到自己在做梦。当然,我没做捏自己一把看痛不痛这种事,我没那么蠢。

这梦看起来不错,在变成噩梦之前,让我好好享受不一样的人生吧。想通了这一点,我很坦然的起床接受老头儿的服侍,顺便向他打听我在梦中的身份。

传说中的英国管家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事,这老头儿果然如此,不管我提出自己的名字、身份,还是其他匪夷所思的问题,他都呆着脸一一回答。原来我在梦里叫罗奈德?斯菲塔?圣?修拉尔,是神隐王国第十四任仝赤伯爵。

“‘通吃’伯?”我笑:“你确定我上头那位不是康熙?”老头儿看了我一眼,自动省略这个问题,整理好我的领巾后,退后一步,微微躬身。

“舞会两个小时后举行,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请伯爵大人出发。”“知道了。”我挥挥手,打算先找镜子看看这身新鲜打扮,转身突然想起,回头问:“你叫什么来着?”

老头儿继续面无表情,声音也没有一丝波动。“老仆叫卡拉奇,是你的管家。”我点头“好名字。”

比我的短多了。走到桃木雕花梳妆台前对镜照了照,我确定那还是宋家明的脸和身体,只是皮肤的颜色变成白种人特有的白皙中透出淡粉色。头发也长了,被老头儿,哦,卡拉奇拿银色缎带系在脑后,倒是衬我这身白衣服。

为自己的美色陶醉了一分钟,我移开视线,瞥到妆台上的两件好东西。一个是白金的怀表。我拿起来掂了掂,我是卖珠宝的,专业眼光果然没错。打开来看,指针指向五点,很好,我果然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做梦也没忘给自己备表。

另一件东西有点奇怪,是一只纯银的打火机。中世纪有打火机吗?不管,做梦而已。我揣好怀表,随手拿起火机“叮”一声弹开盖子,明蓝色的小火苗立刻蹿出。再“叮”一声,盖子合上。有趣。转过身,我对呆着脸看我抛来抛去玩儿火机的卡拉奇咧嘴一笑:“不是要去舞会吗?”

我钻进马车,踢到车厢内铺陈的一整块熊皮。虽然我不是环保主义者,却也没有坐在尸体上的癖好。吩咐卡拉奇给我换了一块纯羊毛垫子,马车终于出发了。拉车的两匹马很稳,蹄声得得,我倒也没什么不适感。

掀开帘子往外看,只能看见黑漆漆的夜。听说古代的天空比较干净,能看到星星。我干脆把头整个探出去,仰面望天。很遗憾,今天似乎是个阴天,无月无星。

星星没看到,倒是把旁边经过的一辆马车吓一跳,车厢里一位也正掀帘子看风景的小姐呆呆的看着我。

我记得胸前口袋插着一支玫瑰,随手抽出来递过去,对她眨眨眼,微笑。那小姐的脸腾一声涨红。玉指纤纤颤抖着伸出,不等她接着我的花,我的车夫“驾”一声,马车骤然加快速度,我猝不及防,跌坐回车厢。

“伯爵大人。”卡拉奇木然对摔得七晕八素的我道:“米拉杰公爵家的小姐只有十五岁,还很天真,如果不是作为结婚对象考虑,请不要接近她。”

我挪动身体,伸展手脚躺在羊毛垫上,斜眼睨我面无表情的管家。原来他不是没有自我意识,而是在容忍,一旦主人的作为违反了这一阶层公认的道德底限,他就露出另一面。

很好,我尊重雇员,而不是奴才。我继续躺着,拈着那支玫瑰在指尖把玩,卡拉奇也不再说话,马车平稳的向前行驶,十来分钟后我又睡着了。

一个小时后,我下了马车,进入神隐王国的王宫。舞会还没开始,许多装束和我差不多的人在朗阔的大厅里走来走去,偶尔聚一小撮人低声交谈,女人们穿着蓬蓬裙,头戴羽毛,一个赛一个珠光宝气。

不知为什么,男人看到我都会立刻撇过头,眼睛里闪过厌恶,若是我走近正在谈笑的一群人,人群当即散开,仿佛我是传染病的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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