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2)

我的狗很可爱的,它有金色的毛,会呜呜呜的叫。嘴尖尖的,还有两只小立耳,咬人生疼,日常犯病。

简聆音描述的小狗很平凡,林眷对狗完全没有兴趣,但她还是被那种急切的想念感染了。

她嘴硬道:听起来是只很普通的狗,山中有很多这样的土狗,你可以随便抱养一只。

我的小狗就是我的小狗,她跟别的狗不一样!简聆音气到站起来指指点点,你没读过《小王子》吗?!

林眷大大方方摇头,她大字不识几个,别说读书了。而且小王子是什么奇怪的文名,读着好拗口。

抱歉,我忘记山里没有书了。简聆音头脑清醒,重新坐下来,我可以给你讲这个故事。

林眷觉得这个人可真有意思,刚刚急得要死,现在居然坐下来要给她讲故事。

你现在不出山了?

我出山,我当然要出山,我不得先攻略你这个npc才能出山吗!

什么是npc?林眷感觉这个人可以归类为第一类说话完全听不懂类型出山人,你能不能说点我能听得懂的话。

我给你讲《小王子》。

林眷不得不听,简聆音讲故事很风趣,她确信并不是故事本身风趣,因为她其实并没有好好听故事。她完全没有记住这个故事的梗概,甚至到最后忘记了小王子的星球叫什么名字。

所以,小狗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小狐狸对于小王子一样。

对我的小狗而言,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和其他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它其实原本并不需要我。我其实原本也并不需要它。就像你说的,它也和其它成千上万的小土狗并没有差别。但是,但是我已经收养了它,我们就彼此需要了。对它而言,我就是举世无双的;对我而言,它也是独一无二的。

我们是彼此的唯一,你懂吗?唯一。

林眷不太懂。她也不太介意什么唯一不唯一的了。她不会告诉这个人,她想要为她指路,仅仅是因为觉得她非常顺眼。

即便这个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唯一。而她是一个不懂得唯一含义的文盲放牛女,至今也没记住小王子的星球叫什么名字。

但是此时此刻,她才是可以指引她幸福的人。林眷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被需要感。

我答应陪你出山,你等我探探路,明天再来找我。

林眷很快探好了生路,并准备了一些必要的逃生用品。第二天一早她在牛背上吹响竹笛,简聆音从树丛里冒出一个脏兮兮的脑袋。

你找到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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