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也可以,只要你保证在脚伤痊愈之前不要上场。”他把车开入岔道,息了火。
“你老是走极端。”他握拳击额,疲惫地将身体靠在椅背上,“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记得。”记得一清二楚。“两年前的全国大赛,也是九月。”
时光倒流,记忆回到了那个两人尚且稚嫩的夏天。
“快点放弃吧,你们输定了!”雷向居高临下,以一种盛气凌人的口气命令道。那时的他,还带著被骄纵惯的富家子弟特有的神气。坐在草地上的任天朗抱著抽筋地腿冷汗直冒,却还是不服气地朝挡住阳光地雷向抬起下巴,“比赛还没有结束,我绝对不会放弃!”
“只剩下十几分锺了,我还领先你一个球,你以为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吗?告诉你,那纯粹是骗人的!”他轻蔑地扫过他的伤腿,“我奉劝你乖乖认输,要不然待会儿肯定不只是抽筋了。”
“抽筋算得了什麽?”他抹去额际冷汗,不服输地扬起眉,
“即使腿断了,我也要踢球!”
“好志气。做得到就站起来啊。”雷向傲慢道,“本少爷会彻彻底底地击败你,叫你再也说不出大话。”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弱得不行的小子会创造出奇迹。
“等著瞧。”他回瞪过去,“我会让你知道,坚持和毅力会战胜一切。”
他撇撇嘴,露出不屑一顾的笑容。
“结果你赢了,我输了。”回想起那场让他初尝败绩的比赛,雷向显得很平静。十分锺内被连进两元曾是让他咬牙切齿的耻辱,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只觉得好笑和庆幸。假如不是任天朗挫败了他的傲慢,他至今仍是个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天下老子第一的小子。而且……
“那你应该了解我的性格。”他睁开眼,直视他。
“为了足球可以牺牲一切的性格吗?”他的语调有些奇怪,“我早领教过了。”如果他喜欢的是女孩会不会好点?至少她眼中会全是他。
“你怎麽了?”他敏锐地问。
“你总是这样对待喜欢你的人吗?”总是不理会爱他的人的心情,为了理想,什麽都可以放弃,即使让他人受伤也不会停住脚步,呵,这就是男人的特质!
“你说什麽?”他的声音太模糊了,他听不清。
“没什麽。”他抬起头,重新启动引擎,冷静地看向前方,“我送你回家。”他在抱怨什麽?不是早知道了他爱上的人是一个男人、一个强悍不亚於他的男人?他谈的,是不寻常的恋爱,如果硬要套合世间一般的交往模式,只会落到悲惨的地步。而且,他要的,不是事事顺从的任天朗,而是身为男性的任天朗,有著坚强特质的任天朗。他是个自讨苦吃的人啊,他自嘲,明明知道著怜爱是不可触摸的禁忌,还是一头栽了下去,且不愿回头。
他瞄了他一眼,一声不吭,没有追问他改变主意的原因。他隐隐约约地知道,如果他问了,那麽事情再没有回转的余地。
一路上,两人有两人的心思。任天朗一直盯著窗外,看著美丽的景色飞驰而过。偶尔侧眼过去,只见雷向手握方向盘,视线不正不倚地向前看,嘴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
他心里叹了口气,自从他们的关系发生突变那一天起,他愈来愈喜欢唉声叹气了,动不动叹气叹到无力。他知道雷向在想什麽,也知道他担心他的身体。但是他要明白,他,任天朗,不是需要别人呵护的女孩子。他的地位是与他对等的,他并不需要他表现出过多的小心翼翼,那只会让他感觉到耻辱。他是男的,在恋爱关系中担任被动的一方不代表他想扮演女孩的角色,他很满意他的性别,不想从形式或本质上去改变它。
如果达不成共识,那麽这场所谓的“恋爱”对同样固执的两人而言,会是一场灾难。
当车经过一个分道口时,任天朗突然开口,“把车掉头。去你家。”
雷向颇为吃惊地转头。
“男人似乎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相信实际行动。”他浅笑,随後又添了一句,“看前面小心开车,在完成梦想之前我还不想死。”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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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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