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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丫鬟伺候连红配绿衣服都敢上身的男孩子们伤感地“权衡”一下:
emmm......我选择糊脸。
后来的事,想来你也能猜到了。
住进集体宿舍的大男孩们又不是人人都有黑科技,甚至大多还是个天真又耿直的手残党。
南方35度的艳阳天里,脸上那层珍珠粉要达到3小时持妆都困难,更不要说什么轻薄透气、隐形毛孔、妆面无痕、越油越闪亮了。
——何况部分naiveboy还没轻没重地糊了一大坨。
脱妆!卡粉!气闷!汗水淌出色差!
都怪那个娇气得先一步抢了凉亭的家伙!
……
“要我说,薛兄与他,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以薛兄的品貌文采,什么殊遇受不得了?偏生他性格乖僻,处处都和别人不同。”这时一个娃娃脸少年皱眉,说着就凑到他身边一个脸色格外白里透红的少年身边。
先前在吟诗作对的“消遣”中,表现得很是抢眼的青年薛鹤正用帕子,一点点小心摁压,拭去自己额际沁出的汗珠。
他动作一顿,跟着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自己被拽住的手臂。即使隔了两层布料,可对方的热源似乎依旧在源源不断地传来。
特别似乎随着对方的靠近,他此前一直努力与其他人保持的距离,都被瞬间袭来的热气给搅合了。
薛鹤嘴唇颤了颤,又扫了一眼手帕上的白痕,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似的将帕子收入囊中,不动声色地吐出一口浊气,将眼中翻滚的情绪强行压下去。
“这又是话从何来呢?林兄也未曾违反过学府规矩,走的是正正经经的申报流程,不过是与我们大多不同罢了……哎呀,我瞅着,你这话里怎么透着一股酸呢?嘴上碎嘴,难道心里其实艳羡得紧?”
“哎呀!你浑说什么呢!”娃娃脸少年气咻咻地撒开手。
薛鹤松了口气。
其实答案他们都心知肚明,说不艳羡,是不可能的。
薛鹤忍不住瞥了一眼那个依旧神闲气定的少年,甚至心中都不由泛起一丝狐疑:他们议论了这么久,便是个泥人也该有反应了。若不是距离太近,他都要怀疑对方是真的没听见了!
可在怀疑过后,薛鹤又不由有些敬佩。
毕竟是少年呀,谁不钦羡那些敢于无视流言蜚语、大胆挑战规则的同龄人?
这些个个眼高于顶的同窗会对他大肆批驳,有多少是真的厌恶?
又有多少不是因嫉妒变得恶行恶相?
趁着这机会,他的视线默不作声地扫过同窗,少年人大多阳火旺盛,被这盛夏的太阳一浇……
就算是寒窗苦读,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哺乳类生物,冰肌玉骨香无汗什么的……不存在的!
而这些阳火旺盛的少年们围在一起,额头流下来的汗水混合着白色脂粉,有些甚至染成了领口的白色痕迹。
这杀伤力,绝不是11=2的问题。
光是看着就觉得热了,更何况还身处其间?即使忍了再忍,薛鹤的眼中也不由流露出一丝不耐的反感。只是这一丝转瞬即逝,很快就又收敛了。
即使有旁人看到了,也只会以为这一瞬间的“真情流露”是对着端坐在亭中拉了仇恨值满满的那位。
薛鹤也是无奈。他家无论男女身体都算不得很好,这一到了夏天便格外得湿热难受。
只是他身为一个外乡之人,在扬州府学能够短短时间内获得不少拥趸,自然有他过人的地方。
比如长袖善舞的组织能力,比如明明差不多的年纪,却天生有一股大哥哥似的可靠魅力,比如文采风流,再比如较之同龄人要冷静现实许多的头脑。
他心中苦笑一声,比起同龄少年们扭捏着想要上妆、却又觉得这是女孩子才做的事、又胡乱糟糟往脸一糊,他今日可算得上是格外用心打扮过了。再加上他这一支,本就负责族中胭脂水粉的生意,他自小看顾,所知所懂,自然不是普通男子可比。
本就端秀的脸庞在霜粉不着痕迹的修饰之下愈发显得光润明透,加上本就比身边人白皙许多的肤色,谁剪了都得夸一句好个少年郎。
可……
就算是价值千金、一盒难求的西琵碧钻光粉霜,也扛不住暴晒出油还被众星拱月地蒸蒸笼啊!
就很心痛他这一份精心而作的准备。
薛鹤心中暗叹,虽说对自己有信心,可看着身边这些人狼狈而不自知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