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我叫权。六年前,走出象牙塔的我,在这浮华的社会中,靠着自己的努力,
获得了一些小小的成果。
丰厚的工作收入,让我不必为生活的琐碎事情而烦心,b如说房子、b如说
车子。
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和出sE表现,让我在毕业两年之后,成功在这个南方大城
市里扎下了根。更让我有了资本,可以迎娶那个令我痴痴Ai恋着的nV孩——思。
和思的相识,是在刚进入大学时,军训过后的那个迎新晚会上。
因为会跳民族舞,思被校文艺部选中,参与排练迎新晚会的舞蹈,从而免去
了军训的折磨。也是这个原因,让思在一众因为顶着烈日训练,而晒得灰头土脸
的新生nV孩群中,显得鹤立J群。
最后的新生军训总结大会上,身着民族服饰准备参加晚会的思,在一片灰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sE的军装中,美丽得像是一朵怒放的花儿。
因为身高T壮,我被教导员叫上到晚会场地帮忙,机缘巧合下,与思产生了
交集。
自晚会的那次相识后,我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思的学习和生活中。
身高一米六八近一米七的思,身材相当的匀称,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
翘。皮肤如牛N般白皙。JiNg致的小脸上,那如同经过JiNg心搭配过的五官点缀其上。
闪烁着的一双迷人大眼,长长的睫毛如两把小小的蒲扇,随着眼睛的眨动,扑闪
扑闪的,仿佛要扫进人的心里。
最让我痴迷的是那一双增一丝则嫌肥,减一丝则嫌瘦的修长美腿。无论是穿
着丝袜,还是lU0露着双腿只着短K,每一次见到,都会让我头昏脑涨,心跳就像
两面鼓在心间拼命的敲打,随时都会跳出x腔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样的思,不只是我,更是全校所有单身牲口的梦中情人。
虽然没有排b出什么校花之类的对b,但是我相信,即使与那些所谓的校花
相较,思也是不遑多让。
就这样,因为更早与思相识的原因,我心安理得的时常出现在思的身边。虽
然没有表白,但Ai慕的意思却如司马昭之心一般,人尽皆知。而思也不知道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