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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柔把戒指托在手里,只觉得沉甸甸的,不知用什么金属制成;淡紫色的戒身上有一个淡淡的凤凰影子,如藤缠树般,显得分外美丽。
使用储物戒指的方法她是知道的,大武师的修为也达到了使用的最低要求,于是她用意识扫描一下,原本是想知道它有多大的储物空间,一扫之下,却发现了里面的几百两黄金!
而且,她还在戒指内发现了一篇《通宝灵诀》,这才明白,原来这枚戒指就是鸾影戒!
所有玄级以上的宝物,和一些较为珍贵的灵器,都是有《通宝灵诀》的,那是宝物的说明书,包括宝物的简介和使用方法,以及一些特殊的注意事项。
可是在几天前的皇家拍卖行里,鸾影戒和饮风戒不是都被那少年拍走了吗?
再联想到那少年曾“贱卖”焦尾琴给她,方柔一双柳眉紧紧地拧了起来。
她越来越怀疑,唐逍哥是不是已经回来了,一直跟在她身边,帮助她击退强敌、截杀妖兽,还帮她得到了焦尾琴、送给她鸾影戒,还贴心地给她准备了几百两黄金!
内心卷起惊涛骇浪,方柔却并没有立马去寻找唐逍哥,这么多次了,她知道,他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问题,不想来见她,不然,他不会躲了这么久还不出来。
但她也相信,他并不是抛弃她了,否则,他怎么会为她做这么多事情?
既然唐逍哥没有不要她,方柔就放心了。她嘴角微微翘起,轻声道:“哼,只要知道你在我身边就行了。你等着,我迟早把你揪出来,问清楚,你干嘛要躲着我?”
但,既然唐逍哥多半没有事了,那她还要不要去江南呢?
方柔又让店家做几个菜,然后坐在桌子旁,用小手支着下巴,痴痴地想了好大一阵子。
她忽然拍拍手,如释重负地笑道:“江南还是得去。万一不是唐逍哥呢?再说,除了江南,我好像也没地方可去了。唉,希望能找到娘亲吧?”
说的是悲伤的事情,小脸上却浮着微笑。然而正因为如此,才让人更加怜惜。
此时的唐逍离她并不远,就在距小巷只有数十丈的一条大街上,他被人拦下了。
他原本是想去马市看看,想办法“引导”方柔买一匹马来代步的。
此去江南还有数千里路程,要是只靠两只脚走,那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可是没曾想,他刚刚走到这条大街上,就被拦住了。
唐逍皱着眉头,望着眼前这个一身黑衣的少女,一时没有说话。
少女只有十五六岁,疏眉淡扫,稚嫩的瓜子脸上带着笑意,一双眸子亮晶晶的,就像一个娇俏可爱的邻家小妹妹:“追了好几天,终于还是把你追上了!”
唐逍知道,在几天前的丹郡,她也参加了那场拍卖会,而且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焦尾琴让给了他。显然,在拍卖会上,他们并不是第一次见面。
他也有种感觉,似乎在拍卖会前,他曾见过她,不过他已经忘记了。
他只是淡淡地问道:“不知姑娘找我做什么?”
“放肆!”少女身后的两个妇人一齐厉喝起来,她们一个五六十岁,一个三四十岁,不但厉喝,还一齐跨前一步,同时紧握住剑柄,似乎一言不合就要动起手来。
唐逍双眼一眯,少女赶忙叫道:“吴妈、清月嫂,你们做什么,还还把剑放下?”
五六十岁的吴妈低声道:“小姐,您身份尊贵,岂能容他如此无礼!”
“够了!吴妈,如果你想干涉我的事情,那我就只能请你回去了!”
少女薄薄一怒,吴妈立即弯下了腰:“是,小姐,老奴再不敢了,请小姐恕罪!”
三十四岁的“清月嫂”则退了两步,脸上似乎挂着一丝庆幸。
唐逍冷眼旁观,沉声问道:“你们到底要做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雇佣一下公子!”少女轻笑道,“我们猜测,公子应该要去江南,而我们也正想去清凉山,顺路。所以想请公子顺道保护小女子,我们必有重谢!”
唐逍看着她,脸上突然没有了任何表情。
这少女却很懂事,轻笑道:“我知道我该自我介绍了。我叫彭趣,出身凤翔郡彭家,就是和方家齐名的那一家。我爹爹是彭口镇的镇主,我哥曾招惹过公子,在镇主府,我们见过!”
唐逍想起来了,那天在镇主府,他曾远远看到,一个女子在湖亭上弹琴,看来就是她了。
彭趣又笑道:“当然我还有一个身份,清凉山无智上人的徒弟。唉,看来公子也不知道无智上人是谁,那您只要知道,在江南六郡有四大门派,而我师尊虽然不属于哪一个门派,却是和他们的宗主同辈的就行了。当然,我可没有威胁公子的意思,您别多想!”
唐逍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彭姑娘说这么多,是认为我必须要接受雇佣了?”
“那倒不是!”彭趣笑道,“公子别以为我和我哥一样,他这人好色,我才不喜欢他呢。我只是觉得,反正我们都要去江南,不如大家一起,也能热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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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逍一摆手:“不好意思,我不打算接受任何雇佣。”
他话音落下,就想绕过几人,继续往马市走去。
彭趣连忙叫道:“公子还是先听听我们的条件吧:一百枚下品灵石,怎么样?”
这条件就异常丰厚了,足足五万两黄金啊,把唐逍和方柔两个都买下来,也足够了!
但唐逍甚至都没放缓一下脚步,就像没听到彭趣所说的话一般。
吴妈又是双眉一挑,却像想起了刚才被彭趣拦住,到了嘴边的话也缩了回去。
彭趣则看着唐逍的背影,嘴角微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吴妈忍不住劝道:“小姐,不要玩过火了,老爷的脾气,您是知道的……”
“没事,你不用担心!”彭趣大大咧咧地道,“我有分寸的,像这种天赋卓越的少年,我要带个回去当女婿,师尊才不会不高兴呢!至于皮囊、家世、修为之类的东西,你们觉得师尊会在乎吗?你们放心,就算师尊怪罪下来,也有我去和他斗,和你们没有关系的!”
吴妈和清月嫂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另一边,方柔吃过午饭,找了家客栈,第一件事就是开个房间,好好生生洗了个澡。
谁都知道,女孩都是爱美的,这么多天没有洗澡,可把她憋坏了。
方柔没打算在儒城呆多久,洗完澡只睡了一个多时辰,算是略作休息,就打算继续上路。
走出客栈门,却见有人牵了一匹马在街上走,马头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个“卖”字。
有人高声问道:“那汉子,你卖马不去马市里,跑文昌街上来做什么?这地方不是客栈就是商行,你这马要是屙了滩屎,城卫队就会来找你麻烦了!”
那汉子苦笑道:“我也不想来的啊,但有位高人给我占了一卦,我这匹马,就得在这条街上才能卖出去!我已经在马市卖了三天,问的人多,却没有一个真的想买的,我也难啊!”
有人便问道:“那你这匹马,打算卖多少银子?”
“银子?”那汉子嗤笑道,“你看清楚了,这可是三阶妖兽,至少要卖一百两金子!”
“怪不得你卖不出去!”有人冷笑道,“一百两金子,你要抢劫啊?马市里,一匹马不过两三百两银子,已经算宝马良驹了,你比人家足足贵了几十倍,怎么卖得出去?”
那汉子怒道:“我这是三阶妖兽,三阶,妖兽,你听明白了吗?”
那人摇摇头道:“管你什么妖啊兽的,你要能卖出百两黄金,我摊着手掌给你烙饼吃!”
纵然那马是三阶妖兽,问题是有几个人能拿得出百两黄金,又有几个人敢骑妖兽的?
普通的马,都只是野兽,有些性烈的,还能把武师也摔个大跟斗呢。
那汉子叹了口气,似乎也明白,人家说得没错,他这匹马还真不好卖。
正要垂头丧气往前走,却听一个颇有些娇嫩的女子声音问道:“大叔,等一下!”
方柔是看到了这匹马,才想起自己应该找个代步的。此去江南路漫漫,只凭两条腿走,单是前面这千余里都走得她欲仙欲死,接着走下去,怕把自己累垮了都走不到江南。
如果她在源城就想到买马,现在可能已经到了汝郡。
而且她一看到汉子牵着的马,顿时就被吸引住了。
这匹马不是很高大,生得十分秀气精致,两耳尖尖,浑身火红,一根杂毛也没有;四蹄却是乌黑的,像精铁一般;两眼中神光四射,一看就不是凡物。
方柔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匹马应该叫做“焰铁驹”,的确是三阶妖兽,它不但能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而且力量极大,那四只蹄子,就连一般的大武师也不敢轻易去招惹。
百两黄金,相当于一枚灵石,要买一匹三阶妖兽,的确算是低价了。
那壮汉回头一看是她,忍不住有些失望。这小女孩才十四五岁,看着也不像能出得起价的。但出于“生意人”的特性,他还是问了一句:“小妹妹,你想买这匹马吗?”
方柔走到那焰铁驹旁边,伸手去摸摸它的耳朵,吓得壮汉连忙叫道:“可别,它最宝贵它这一双耳朵了,你要随意摸它,小心……”
话没说完,他已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敢相信。
方柔温柔地抚摸着焰铁驹的双耳,它却一脸温顺,居然毫无意见,反而很是享受!
他哪里知道,焰铁驹的境界本来就要比方柔低上一点,妖兽虽然神智不高,却是最干脆的,一旦实力不如人,立时温顺得如小猫一般;但如果面对的是比自己弱的,它们就会瞬间变身大老虎,不把方柔踢飞两里地,已经算这匹妖马太过驯良了。
方柔摸了几下,满意地点点头,便从鸾影戒里摸出两块金砖递过去:“一块五十两!”
壮汉怔怔地接过金砖,方柔便已飞身上马。这匹焰铁驹的鞍辔是全的,她可以直接骑,缰绳一抖,焰铁驹“咴溜溜”叫了一声,迈开轻灵的四蹄,便往儒城东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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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她已走过街角,那壮汉才如大梦初醒,兴奋得跳起来:“果然卖出去了,卖出去了!”
看着他那怪样,有人忍不住冷笑一声:“发疯了!”
壮汉只看了那人一眼,却没有辩驳,小心翼翼收好金砖,大步往金行走去。
谁能知道他心中的喜悦啊,这匹马,他可没有卖上三天。实际上以他一个小小武师,也不可能得到这匹三阶妖兽。是有人把这匹马交到他手中,告诉他,如果能把焰铁驹卖出去,这一百两黄金就是他的酬劳,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只花了一个时辰而已!
当然,唐逍在让他做这事的时候,还告诉他,一百两黄金不是白拿的,等这事做完,他要帮唐逍做一件事,所以这壮汉才会相信唐逍,而不会认为对方在给他设圈套。
不过唐逍肯定是不会再去找他了,他花了六百两黄金,就是想给方柔配一匹好马,现在目的达成,他还去找那壮汉干嘛呢?让那壮汉等下去,就当是他所付出的代价了。
至于那六百两黄金,唐逍是一点不担心,反正是从丹郡城主府里“借”来的。
他一共“借”了三十块金砖,每块五十两,现在还剩了几百两在身上。
此时的他,就坐在儒城东门内,看着方柔骑马出门而去。
街道边有个茶馆,两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低着头,像女子绣花般细细地品着茗,好像那普普通通的六丁茶,却比皇家贡茶还要香甜似的,四只眼睛却一直不离方柔身上。
眼看着方柔走出了城门,两个黑衣人也就站了起来,却只走了三步。
一个同样身穿黑衣、头戴斗笠的黑衣人站在他们面前,三人差点就撞在了一起。
刚站起来的两个黑衣人中间,左边那个要矮一些,一见面前这个的装束和自己差不多,立时欣喜起来:“兄台也是家族派来的吗,不知是哪位长老麾下?”
右边那个高一些的却很机灵,一见面前这黑衣人愣了一下,马上知道不对,长剑“呛”的一声出了鞘,顿时引来街上不少行人注目,连忙又插回了鞘中。
“你不是方家的人,说,你是谁?”
“方家?”
拦路的自然是唐逍。他乍一听“方家”两个字,心里还有些小激动。他和方柔从火鸾峰上逃下来一个多月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方家的人,这可是方柔的“娘家人”啊。
但为了审慎起见,他还不敢轻易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能故作高深:“你们确定要知道?”
高个子凝声道:“就算是春晖学院的天才,总该告诉我们身份吧?”
于是唐逍知道了,方家和孔家是一条战线的,怪不得方柔不敢回凤翔郡去呢。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随我来吧?”
高个子却不上当,冷笑道:“抱歉,我们可没时间与阁下多话,要事在身……”
唐逍冷笑着截断他的话:“你们贸贸然追上去,就能追上她了?罢了,来不来随你!”
他似乎对两人毫不在意,扭头就走出了城门。
城门外,一匹青马停在吊桥边,唐逍就倚在马旁。
见两个黑衣人果然走出来,唐逍微微一笑,顺着大道走过吊桥,来到一株杨树下。
两个黑衣人也跟过来,唐逍头也不回,淡笑道:“我的身份,不是春晖书院的人能比的,你们知道得少,对你们没有坏处。当然,你可以去雅正居核实,那儿都知道我!”
“雅正居”这个名字,是唐逍从魔猫剑灵的灵魂记忆里知道的,据说是火鸾峰顶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唐逍觉得,既然火鸾峰阶层分明,杂役弟子住在山脚,外门、内门、亲传弟子一个比一个住得高,雅正居又守备得严,那儿应该就是一个核心地方吧?
果然,一听到“雅正居”这个名字,两个黑衣人同时变了脸色。
唐逍又喜又忧。喜的是果然唬住了这两个人,忧的是他们的身份显然不低,不然也不会知道“雅正居”这个名字;而一般来说,地位越高的人,实力就越强。
他反正看不出他们的深浅,可能两个都是先天层次,至少也是悟气境吧?
这种人,显然是神目如电的,高个黑衣人就看出了唐逍的不对,冷声道:“你的修为?”
如果是雅正居那种地方出来的人,怎么可能还只是个低阶宗师呢?
唐逍早有准备,淡淡地道:“实力和天赋是两个概念!”
他故意把话说得云里雾里,却让两个黑衣人捉摸不定。
矮个黑衣人明明已经拔出长剑的,又嘀咕一声,再次插回了鞘中。
他们当然知道他的意思,那是说他天赋很好,被雅正居看上了。
但他的天赋真的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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