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奔跑在下着雨的星月夜,看着都市中糜烂的霓虹灯。驳斥影视、媒T业的假象,我痛恨他们那副无关紧要的嘴脸。
於是我决定,制造一场轰动,藉由杀Si当红演员——卡斯。
你问为什麽,只因他是现在的当红演员,腼不之耻地出演一堆垃圾戏,看了就讨厌,尤其是当他演到「别人的伤疤」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
演戏之人、报导之人,毫无顾忌的将别人内心最大的伤疤公诸於众,还扭曲了事实,这种事,我尤其不能接受。
决定後,我下手了。
直到前天新闻报导播出他暂停演艺工作,我才得知,他没有Si。
於是我逃了,我逃走了,为了卷土重来,我逃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并且隐藏到现在。
卡斯不仅没Si,还奇蹟般地苏醒?为什麽?要是他如此Si去该有多好?框正社会的愿景就能一步实现了。
或许是我下手太轻了?身为一介人类,我无法完全舍弃人X。
这可糟了,虽然盗来的车牌号码不是我本人的,但行凶时我并未配戴手套,指纹……大概被发现了。
我不禁怀疑自己怎麽这麽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躲避警察的追讨,我清楚明白现在的自己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
因此我决定躲回乡下避避风头。
现在的新闻除了通缉我之外……依然存在着许多低俗的内容,看了就令人厌恶。
现在想想,或许我当初不该这麽冲动?不过做了都做了,我决定将我的「恶」贯彻到底。
即便那是不被社会所认可的事。
因为我的哥哥是被这个社会害Si的。
当真相水落石出时,一切都来不及了,这就是「未审先判」的邪恶。
他是一名优秀的律师,有一次,他接受了一位杀人犯父母的请托,出席辩护。
我当初听说这消息时,非常不认同他,杀人犯还有什麽人权?他们都已经进行剥夺生命之行为了,本就该为自己付出代价。
但哥哥说:「我认为他是无辜的。」
我无条件的相信哥哥,不论以往,亦或是现今,因为他所说的话,对我来说就像是绝对事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在为杀人犯辩护时,法庭上坐满无数并非当事人的「煽动者」,他们以正义之名行邪恶之事。
「帮杀人犯辩护算什麽律师啊,你的心被狗啃了吗?」、「你根本不配当律师。」这种话充斥整座审判厅,让在场的我哑口无言,不敢反驳。
我本以为哥哥会一一反驳质问,但很快我就发现——他做不到。
无能狂徒们的声音,掩盖过哥哥及被告小小的嘴,而法官却冷眼相待,彷佛上了被告就已经确定有罪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