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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为何而活(2 / 2)

如今也再难寻到,像墨罡这样的剑了,墨罡通体,色如温墨如玉,遇光不反,剑长三尺三寸,重为四斤七两,亮剑之时通体杀气弥漫,好似它就是为了杀人而锻,出剑必见血,而剑身不留,仿佛是嫌弃那被杀之人的血脏了它的剑身一般.如若战斗之时,遇到的同是剑客,墨罡必会剑身鸣阵,如不把那持剑之人和所带佩剑一同斩掉,是决不罢休的!

墨罡有它自身独有的傲气,它不是王剑,但它是杀人剑,是一柄凶器,但也是一柄绝世好剑!可惜啊!如此好剑竟然毁在了自己手里,实为墨罡之悲,吾之恨!

听窗外,风略微小了,陈先霸倒是想瞧瞧这天古玉竹的风采,以前尽纠缠于心中执着之事,倒没一刻去附庸风雅,以前在天老山之时天天老头子讲什么,研习心性,多添几丝儒雅,现在可好了,没了修为,褪去了一身戾人的杀气,还真是想有这么个赏风研月的兴趣,

踱步悠悠,漫在玉根碧立的竹林之中,听着风声掠过竹叶,还别说真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始终不是那儒雅读书人,怎么着也没有那种风雅逸趣,不过心中倒是真添了那么几分平静,老头子的话,没有说错,一个为杀人而生的人,浑身的戾气,如不修身养性,还真的是落得下乘,如今倒是有所感悟,却是晚了些!

绿叶婆娑,微风拂面,褪了一身修为,得了些自然,想当初习剑之时,自己何曾想过,会成为一个手持墨剑杀人如麻,不留分毫的冷漠人物,短短十年间,所做之事,竟也三件入了那记载古今极罪谜案的>之中,真是可笑,不是嘛?自己倒成了那罪大恶极之人,可那三户之人,又有哪一个不是该死的呢?

赵国,恒阳城,车骑右将刘觅,其父曾任大盛殿将,在于一百二十七年前,屠杀大盛九名铮臣,其中包括当时大盛右相,方子涵,总共三千四百一十二口,杀这么多人只是为了,转投当时赵王,赵无非名下,而下的投名状罢了!三千四百一十二口血淋淋的头颅,就为了换的他,刘家一家平安富贵,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以他刘家三百余口人,祭奠大盛九名铮臣,三千四百一十二口人的英魂,灭之有余!

秦国,国都,正京城,中书省舍人,齐亦谈,其父曾任大盛尚书省,副殿之职,掌握大盛无数机密,和各地官僚之秘,其父齐侩卖主求荣,出卖无数机密,这都不算,尤其在于大盛被灭之后,更是将无数忠于大盛之臣,姓名家址,出卖昔日同僚,死在他的笔头之下之人更是无数,罪行罄竹难书,

不是武官,甚于武官,笔杆一挥便是千余人,淋淋血颅!

灭其满门,难填其罪!

同样是此等罪行,

燕国,于同年,最是可恶,其父本是一无官无职商人,大盛国灭,此人竟垂涎大盛后宫之美色,纠集几千余众无赖歹人,也应是大盛气数已尽,偌大的王朝皇宫,竟然只有寥寥数十护卫,纵使是以一敌百之强人,也有力竭之时!本应是该齐齐自尽了断的后宫余众,成了大盛最后的奇耻大辱,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君王亦亡逃,何况这些没什么期望的嫔妃,怎又甘心三尺白绫!

于岳鄂仅凭这一点其后人,就该灭门,何况他竟然在亵玩之后,公然贩卖,其掳掠而来的后宫之众,妓院,富商大贾,各国高官小吏,只要有钱皆可!

此等奇耻大辱,灭其门,挫骨扬灰,尤有大恨!

自己杀其门时,皆会在宅中,沾血书下,”债”字,可笑江湖之中,竟也打趣的起了形象之名,”血债人”于己!

这等事,天老山那老头,不会不知道,自从他把自己领去之时,怕是早已想到了吧!天下间最为提倡凝心,兼爱,无为非杀之地,竟出了自己这么个败类,可笑,可笑至极!

十年间死在自己手里的人又何止数千,该不该死自有定论!

如今自己落得这步田地,该说是咎由自取,还是罪由天定呢?现在也谈不上了,或许该是这样的!

命由天定,运由己筹,天势而为,该活的人,自有活的道理!此刻这般的自己或许就是命不该绝吧!

玉竹林的清风,洗不褪沾在自己手上的血!

“剑为何物,剑就是用来杀人的,当你将剑悬挂在腰间之时,你便拥有了比一般武者不存在的气势,剑从不轻易出鞘,因为剑有灵亦为凶器,当剑客拔剑之时,一剑封喉,血光四溅,当那殷红的血液喷溅而去的那一刻渲烂如花,在你眼前飘散而去的那一刻,你的心应当是平静的,因为你选择了剑,而剑也选择了你,所以你注定是要杀人的!”

这是当日在极西死地,无意间寻到墨罡时,石壁上不知何人刻下的一段话,现在想想,或许,自己活了下来,

注定是要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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