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第五章凉州风
这是一个地处凉州的偏远小山村。往东边的方向走,便是繁华富庶的长安,但普通人想去长安,需几月路途之遥;而往西边的方向走,则是荒无人烟的大漠,仅仅几日便可到达。
不过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木头都没有去过。
那些地方太过遥远,一来一去,就要误了农时,并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路费,年龄也太小。木头的世界只有这个村子,还有家里的几亩薄田——那甚至都说不好算不算是他的“家”,毕竟,他只是一个被喝醉了的男人当枕头捡回来的弃婴。但是还好,他有喜欢他的干娘,那么,这里便是他的家。
小小年纪,木头便得跟着干娘下地干活,劈柴做饭。这是他还能生存在这个家里的唯一倚仗,毕竟这间茅草屋的主人谢六儿并不喜欢他。
他也没有名字,谢六儿这个糊涂的人,把一文不值的姓氏看得比天还重,一个路边捡回来的小孩,断然不许其拥有自己“高贵”的姓。“木头”这个名字,是他们看他总闷声干活不说话,就随口叫的,和叫“石头”“柱子”“大壮”没有任何区别,哪天换个,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木头也不在意名字。他的年纪的确还小,不明白在这个时代,姓氏对于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男人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不懂村口那个老夫子满嘴说的仁义礼智信,也不懂老夫子教导他的忠君爱国,他的心很小,放下茅草屋和薄田,就再也塞不进其他。
可是他的心虽然小,眼睛却很大。
木头总是望着天尽头的黄沙,雾蒙蒙的白云,还有稀稀拉拉的绿树,一边想一边发愁,刚种下去的庄稼,没水可活不了,这个雨到底下不下呢?是从东边的长安来,还是从西边的大漠来?
雨有时候从东边来,有时候从西边来。从东边来的时候,木头就想,可了不得,这个雨和云是见过长安城的!那么就算被雨淋湿了,他还会偷偷接一捧,想象雨水落在长安城重瓦飞檐上的景象。于从西边来的时候,如果不干活,木头就不会出门,因为他觉得,这个雨里有大漠的泥沙,会弄脏衣服。
无论是长安城还是大漠,木头都没有亲眼见过。而他知道这些,还是来源于村口那个老夫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老夫子是村里唯一一个去过长安城的人,他读过很多很多书,是村里最有知识的人。村里稍微有点闲钱、又有点追求的人家,会把孩子送到老夫子那里去,念几天书,学写自己的名字,也算识字了。
谢六儿不许木头去念书,这倒不是针对木头,他自己的孩子谢牛牛,谢六儿也是不让去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没钱,而且在这凉州最偏远的鬼地方,念书有什么用?还不如跟村里另一个老头学学怎么看天气,起码这对地处沙漠边缘的他们来说,是个吃饭的本事。
老夫子教念书要收钱,讲故事却不收钱。老夫子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就让家里的儿子在村头给他支了个茶水摊,儿子种地之余去砍柴,儿媳妇做完饭还管生火烧开水泡茶。粗茶一文钱喝一次,随便喝,管饱,既是给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次的行脚商提供歇脚的地方,也是给村里喝水提供方便。
谢六儿买酒从不吝啬,然而就算是一文钱,他也不会给木头花。所以木头从来没照顾过老夫子的生意,但是会在干活的间隙,跑去听老夫子讲故事。
这天也是如此。快入夏了,天气燥热,迟迟不见什么雨水,但好在去年冬天落了大雪,开春雪化后,山里的坑坑洼洼都是满的,这贫瘠的土地上倒是种得下去点粮食。所以木头赶紧和干娘还有哥哥去地里劳作,抢着先用水源,免得和村里人播种的时间挤在一起,还要为了水源争吵。
时至正午,干娘要回去给懒在家里喝酒的谢六儿做饭,谢牛牛眼珠子一转,准备开始偷懒,跟着娘跑了。
干娘走之前问木头要不要回去吃点,木头摇摇头,指了指田头的一个破碗,里面放着大半个已经很硬了的馒头,没说话。
他说话一向是字少但很精要,能不说话的时候就保持沉默,干娘见惯了,也知道他是早有准备,放心地带着谢牛牛回了家。
木头看着他们消失的背影,舔了舔嘴唇。
他的确是早有准备,因为昨天他听别的小孩子说,今天中午老夫子要在村头的茶摊讲故事,而且讲的是他在朱雀大道上见到的、骑着高头大马往演武场去的天策军!
老夫子讲长安的故事,喜欢讲长安的诗会、酒会,纸醉金迷、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是这些乡野老百姓最爱听的,每到此时,他的茶摊生意也最好。这种普普通通的军队前往演武场,他很少讲,但木头爱听,因为他喜欢马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他见过往来的行脚商骑马,那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会在行脚商的手上吃草,高兴的时候还会蹭蹭他们的手,乖顺地俯下身子,帮助他们走遍万里长途。木头觉得,这是人最好的朋友,而不是被奴役的牲畜。他还梦想着以后自己长大了,能存得下钱了,也去买一匹喜欢的马,好好照顾这位朋友。
他知道,干娘和哥哥这一来一去,路上的时间加上做饭,没有一个时辰回不来,这已经足够他去听完老夫子的故事,然后再回来继续干活。
打定这样的主意,木头端起自己的缺了一个口的破碗,往茶摊的方向跑去。
王遗风和严纶到达凉州的时候,他其实是不太愿意去大漠的。
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即使知道自己的师父是天下第一好,绝对不会让自己受苦,但对大漠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还是颇为敬而远之。然而少年人对边关的好奇,压过了他那一点不情愿,只是在凉州的时候,他购买了挺多东西,生怕自己进了大漠后不够用。
面对杞人忧天的徒弟,严纶只是笑笑,没有告诉他,作为红尘弟子的他们,坐拥历代先祖收集的宝藏。其实什么都不会缺。
少年毕竟是少年,即使他日后再如何名震江湖,目前也只是个在担忧明天自己和师父还有没有水喝的孩子罢了。
饶是如此放纵,在看到王遗风买了五个水囊、甚至还要继续买后,严纶还是阻止了他。
“我们进大漠之前会换成骆驼,准备三日的用水足矣。等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并不缺水源。”严纶向他解释,“现在带多了,这牛皮的水囊闷着,路上反而让水会变质。”
王遗风撇撇嘴,听从了师父的吩咐,把五个水囊中的三个装上水,剩下两个,一个装酒,一个空着,都放在马背上,和严纶一起,往大漠的方向走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个村子,也是他们路中的一站。远远地,王遗风就看到了茶摊支起的棚子,笑着对师父说:“没想到,在这种偏远的地界,竟然还有卖茶的。师父,我们要不要歇上一歇?”
严纶点点头,说:“这也是最后一个村子,再往那边走,还有几日就会到边关了。”
师徒二人并辔前行,来到茶棚旁,找一棵树把两匹马栓好。他二人气度不凡,又衣着整齐,虽然看不出名贵不名贵,但衣服干净在这种地方,已经算得上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这种内陆深处的地方,并没有那么多水源和劳动力,可以让一个人的衣服时刻保持整洁,除非他有钱打井,自己家就有水,还请得起仆人洗衣服。
这样的他们,自然让在茶摊坐着的村民们纷纷侧目。
老夫子捧着一本书,从茅草房里掀开布帘,看到他们也是一愣,拱手:“竟有贵客光临,不知二位是喝茶,还是歇脚?”
王遗风问:“老人家,你们这里茶水多少钱?”
“一文钱一人,喝饱为止,要装走的话另算。”老夫子回答,他看见了旁边那两匹马上的几个水囊,知道这两人是路过歇一歇的,心里也明白他们是想稍作补给。
王遗风和老夫子谈好了五文钱的价格,拿来三个空掉的水囊把水装满,又要了两碗茶就在这里喝。老夫子的儿媳妇在堂下烧水,见到这两人的打扮,料想是会嫌弃自己家碗不干净的,于是挑出两个刚买回来还没用过的大粗碗给他们装上茶水端过去。
王遗风看得出来她的想法,也欣然接受这份好意,打算等会儿走之前找个由头,再给他们塞几文钱。
这一来一回,照顾两位客人耽搁些许时间,便有村民问:“老夫子,今天的故事还讲不讲了?再不讲的话,等会儿我们又要去干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旁边好几个村民附和他的话,老夫子捋了捋长须,坐在一条空凳子上,笑道:“讲,怎么不讲——昨天答应你们的,今天就讲,我在朱雀大街上见到过的天策军。”
王遗风眉毛一挑,没想到在这么偏远的山村,还有这样见多识广的老人。
老夫子讲故事确实很有一套,那些天策军人的衣着样式、颜色、乃至于骑的马有多神气,都一一道来,还有旁边人憧憬、向往的眼神,也都娓娓讲述,让人光听他的声音,就仿若身临其境一般。
王遗风听着听着,偏过身子悄悄问严纶:“师父,你也见过天策军吗?”
严纶微微颌首:“在洛阳见过,如他所讲,大差不差。”
王遗风此前不曾离开家太远,又觉得这世间净是虚与委蛇、奸诈狡猾之人,是以不太爱出门,对外界的了解全来自于书本。要不是碰上严纶,他也不会走这么远,所以对这个老夫子讲的长安朱雀大街、天策军列队,也是一无所知,所以听得颇为认真。
但听着听着,他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
王遗风下意识偏头一看,自己栓马的那棵树下正蹲着一个小孩,那小孩手里还捏着个梆硬的馒头。他咬一口,又掰一块给马,再掰一块给另一匹马,那两匹马也是属实蠢笨,竟然对陌生人毫无防备之人,就这么在他手里一口一口把馒头分完了!
王遗风:“……”
一个馒头,对他来说是不屑一顾的东西,他从来都没吃过这么粗糙的食物。但王遗风也知道,这世间还有很多人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而眼前这个小孩虽然不至于到这种地步,那个馒头于他而言也是极为珍贵之物,很可能是一顿饭的量,他居然就舍得拿大半来喂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别人看下自己的马,王遗风是不在意的,然而现在别人是拿自己的饭在喂马,喂完还要挨饿,这样王遗风就不得不管了。
他用手肘轻轻戳了下严纶,想问问师父这该怎么办,严纶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看到了那个小孩,但是严纶摇摇头。
“你自己去解决。”严纶说,“遗风,你要学着何人打交道,即使你不喜欢那个人,你知道他虚伪,知道他是小人。而现在对方只是一个小孩子,他是不是这样的人,是该怎么办,不是该怎么办,就要看你自己的判断了。”
王遗风朝师父求救失败,颇为苦恼地叹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