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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107节(1 / 2)

丹砂色泽朱红。

点缀在清灵灵纯然的一张脸上,莫名生出几分俏俏的靡丽,真像了话本里勾勾手指就叫穷书生神魂颠倒的狐妖了。

齐朝槿怔怔地盯着他瞧。

薄薄的眼皮颤一颤,水鹊睁开眼睛醒来看到是他,自然而然地弯弯唇角,一双手就攀到齐朝槿肩颈上,亲昵地贴近他,“齐郎……今早吃什么啊?”

双手环着,手臂上一点软肉就这么夹着齐朝槿发僵的肩颈,馥郁的香气闷闷地全涌过来。

又像光靠一身香气就能使人皈依的小菩萨。

齐朝槿的身形愈发硬巴巴得和铁打铜铸一般。

“……桐皮面。”他喉咙发涩,淡声回答。

水鹊松开他,齐朝槿挪远的手还握着那朱砂水的小陶碗。

他疑惑地问:“这是做什么的?”

他就是因为点在眉间凉凉的水醒来的。

齐朝槿向他解释:“露水磨朱砂,六神日点在额腹,祛百病。”

“原来是这样。”水鹊点点头,他自觉地撩开亵衣,用嘴咬住,好空出手来去拿床边案几上的木梳子,边梳头,边咬着衣角口齿不清地说道:“好了……泥点吧。”

他说话黏黏糊糊的。

齐朝槿却眼睛被烫到一般移开视线。

水鹊半分不在意,撩起亵衣又急又快,咬着那衣角,连自己胸口与腰腹一并凉丝丝的都没发现。

齐朝槿只是余光一瞥,就见到了随着呼吸起伏,雪白的肌肤上鼓起来的一小抹粉弧。

分不清是朱砂水的红,还是那圆圆的晕粉,色泽更漂亮。

他怕点歪了,水鹊还好端端梳着乌发等他作天灸,齐朝槿只能半覆眼皮,尽量让自己不去在意。

小指僵硬地摁在朱砂中,指腹微凉,轻轻点在小小的肚脐眼上方一寸的位置。

齐朝槿耳朵根滚烫,急匆匆地撇开脸,望着地面,哑声道:“好了。”

水鹊松开嘴巴,上下唇刚才隔着衣角互相咬着,现在放开了就是红洇洇的。

齐朝槿将陶碗搁在案几上,帮水鹊用簪子束起乌发,问他:“后山的板栗熟了,待吃了早饭,你要一起去捡吗?”

水鹊:“嗯嗯。”

后山上之前摘山桃的地方附近,有几棵栗树,好多年头了,落下来的板栗用手套裹着捡起来,齐朝槿说到时候傍晚回来了做糖炒板栗。

“中午我要到城北陈氏书画铺去。”

齐朝槿问他要不要进城。

水鹊想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吃了晌午饭就跟着齐朝槿进城去好了。

从西南门进去,还是熟悉的坊市街巷,但是忽地每家铺子前都挂起了花灯,有的还扎起了金红彩布装饰,尤其是高高的鼓腹楼,旗幡招展,用彩色绸帛结扎起棚架,结了花鸟流苏的饰品,贴上橘红橘红的灯笼。

齐朝槿看他好奇,说道:“八月十五快到了,铺子老板都在准备。”

长州县的中秋灯会是每年的重头戏,届时的夜市,满城上下灯烛映照,火树银花。

水鹊忽然一手扯住齐朝槿的袖子,另一只手不太好意思地掩了掩自己额头的朱砂点,“怎么都是小孩子点的……”

他就没见到大人还点额头朱砂的,不是祛百病吗?

难道是专门祛小孩的百病?

水鹊抬眼一看齐朝槿,他额头干干净净的,于是嘀嘀咕咕道:“你怎么自己不点,光给我点了……”

满大街就他一个大人点了朱砂,剩下皆是斗草、打木陀螺的小孩,水鹊感觉怪害臊的。

齐朝槿理所当然地解释:“水鹊,我已二十有一了。”

换言之,他已然及冠一年了。

水鹊差点忘了,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系统将他的身体年龄调整到了18岁。

可不就还是少年郎。

他还是有点不大好意思,视线往旁的地方撇去,却蓦然顿住。

高大眼熟的胡人男子领头,旁边跟了三两个同样眉深鼻高,但着袍服、戴巾子的胡人,还有一个身材瘦削干巴、蓄着一把黑胡须的中原男子,瞧着像文人装束。

一行人进了鼓腹楼,酒楼小厮招待着,引着他们到楼上的包间去。

里头除了乌淳,其他的面孔水鹊毫无印象。

联想到乌淳这几日的反常,水鹊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

齐朝槿追着他的视线方向看去,这个时候已经看不见他们一行人的踪影了。

水鹊眼珠转一转,摊开手心,“齐郎给我一些钱,我要到西大街梅家食铺去吃小食,不陪你去城北了,走这么远路。”

西大街梅家食铺卖许多小食点心,还卖鸡碎、腰肾的风味小吃,每份才十五文,因为物美价廉很受长州县人的喜欢。

这边是城西南,走到城北差不多还要半个时辰,齐朝槿也觉得远了一些,水鹊不愿意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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