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江湖二3(2 / 2)

林诗音十分宠爱弟弟,虽然想跟表哥两个人独处,但弟弟提出来想去了,她不会拒绝。

林诗音柔柔地应道:“好,我们一起去。”

李寻欢在一旁憋闷不已。

小表弟一点儿都不可爱,怎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

柳柊:“呵呵。”

吃过晚饭,李寻欢便带着林诗音和柳柊出门了。

林诗音是大家闺秀,因此头上戴着帷帽,遮住自己的面容。

但只看她的身姿,也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人,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在人群中羡慕嫉妒地盯着林诗音,准确地说,是盯着林诗音身上的衣服和首饰。

她一副恨不能将林诗音的衣服和首饰拔下来,穿到自己身上的样子。

柳柊感觉到这股恶意的视线,转头看过去,发现只是一个小女孩,便收回了视线,没有将其放在心上。

殊不知他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小女孩最为生气,牢牢将柳柊记住了。

女孩儿心中发誓,若是有机会,她一定要报复回去,让那个少年跪在她的脚边舔她的脚指头。

柳柊跟着李寻欢和林诗音来到一处猜谜赢花灯之前。

身为未来的探花郎,李寻欢的才华那是不用说的。

这些谜语对于他来说毫无难度。

李寻欢对林诗音道:“诗音,你喜欢哪个花灯,我帮你赢回来?”

林诗音笑着指着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

李寻欢走上前,正要看灯谜,柳柊抢先他一步,嫁给花灯下面挂着的谜面给取了下来。

李寻欢:“……”

柳柊冲着李寻欢晃晃手中的纸条,得意地笑笑。

李寻欢无奈摇头。

柳柊笑着低头看谜面,只见上面写着:“天衣,打《楚辞》一句。”

很简单,但只对于读书涉猎多的人来说。

一般人很难答出谜语。

所幸柳柊读过《楚辞》,一下子就想出了答案。

柳柊找到老板,说出谜底:“非世俗之所服。”

老板笑着恭喜柳柊:“答对了,这是您的花灯。”

老板将小兔子花灯取下来递给柳柊。

柳柊提着花灯要去送给林诗音,等着姐姐夸奖自己,结果视线扫了一圈,没有看到林诗音,也没有看到李寻欢。

柳柊:“……”

可恶的李寻欢,竟然趁着他去答题,将林诗音给拐跑了。

柳柊鼓了鼓脸颊,提着花灯,气哼哼地去找两人。

但街上的人实在太多了,柳柊无法在成千上万的人中找到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个人。

柳柊无奈,只能提着花灯返回李园。

离开喧闹的大街,柳柊拐入一条小巷子中,想从近路返回李园。

一般这种情况,主要角色都会在巷子中遇到昏倒或者受伤的人之类。

这次也不例外,柳柊看到了一个晕倒在巷子中的年轻女人。

柳柊本想将女人送到医馆去医治,但看清楚女子的长相后,柳柊改变了主意,将人带回了李园。

李开乐从下人口中听到柳柊带回一个女人,好奇地前来询问情况,前来帮忙。

他当然不会认为柳柊是遇到喜欢的女孩子,要知道柳柊现在不过十一岁,还不到少年慕艾的年龄。

李开乐看到柳柊带回来的女人,惊讶了。

“她,她长得和诗音好像!”

昏迷的女子长得跟林诗音至少有七分相似,这正是柳柊将她带回李园的原因。</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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