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惊奇察觉出他的心情变坏,明明以最亲昵的姿态依偎在一起,却无话可说,实在是荒唐可笑。
“如果我在洛水花城当了大官,一时回不来,你会不会去找我?”
宋惊奇一听这话就大感不妙,怕他生气,又不想骗他,哆哆嗦嗦说:“宋知县不让我入官场。更何况天子脚下,住在那座城里的人生来就比我高贵,锦衣玉食,高官厚禄,养的看门狗都是我这一介草民万万惹不起的。我懒散惯了,不想去那个地方自讨苦吃。”
“你……”
赫连春城微微仰起头,氤氲水雾中肌肤越发素白光洁,鸦羽般的眼睫沾着雾气,因仰头这个姿势,露出一截雪细如鹤的颈子,上挑的眼尾洇出胭脂似的红痕,那双黑如墨玉的眸子一动不动,就这样深深地仰望他,目之所及,有一种触目惊心的脆弱和哀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宋惊奇有意避开他的眼神,妥协:“等你当上了大将军,可威风了。你锦衣还乡,我巴结你还来不及呢,那个时候你还想娶我,我就当你的将军夫人。不过先说好了,就算当了将军夫人,我也不会跟你去洛水花城的。”
只见赫连春城怔了一怔,问:“你的真心话?”
“我何曾骗过你?”
赫连春城这才容光焕发地笑了
……
少年偏不去睡觉,什么也不做,风一阵阵,声一阵阵,白梅花纷纷如梦,耳鬓厮磨,就这么一直依偎到天明。
二人在山下的河边分别。宋惊奇很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你要是在洛水花城混不下去了,记得回来找我。我在百花深处等你。”
这个时候,他想的是他能等赫连春城一辈子。
赫连春城笑而不语,踌躇满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
百花深处有一座简陋的小庙
匾额上书有五个珠圆玉润的朱红色大字:明光太子庙
刷了新漆的庙门尤其鲜红,庙门大开,入目是一尊神像。
与他见到的佛像不同。这尊神像不是泥塑,而是通体白玉,皓腕纤手,一手执长剑、一手捻诀,身穿一袭华美无双的神仙衣,幽兰香草缠在腰间,衣袂飘飘,环佩叮当作响。
工匠的手艺十分惊人,玉石雕刻出衣裙飘扬的折痕和褶皱,立在莲花座上,仿佛在执剑起舞。
遗憾的是,看不见脸,因为被一块红布盖住了。
庙里寂静无声
角落里立着一卷半旧的草席,一宿没睡的宋惊奇果断将它铺开,躺在草席上,此时万籁俱寂,一股淡淡的白梅花香气正从衣衫中飘散出来。
宋惊奇枕着手臂,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明光太子神像,宋知县总对他讲明光太子的故事,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他不厌其烦地听,传说中的明光太子就是从天而降的神仙,一手持剑、一手捻诀,有通天彻地之能,把肆虐人间的妖魔通通赶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他起初不以为然,可后来听得多了,一丝捕捉不到的念头悄悄冒出了头,在心里扎根发芽,不甘寂寞地摇曳起来。
——那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流芳千古的明光太子,与他隔了足足七百年,这怎么不算是一件憾事呢?
宋惊奇怀着怅然若失的寂寞,不知不觉间沉沉睡去。
赫连春城一走,百花深处不复往昔的热闹,幸好他每个月都写一封家书,而每一封家书都被宋知县珍而重之地收进一方木匣。
那木匣颇有年头了,里面还有一些陈旧纸张,满满笔迹皆是小儿的涂鸦,字迹潦草,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宋惊奇记得,那是宋知县抱着三岁的他,握着那短粗白胖的幼手,一笔一划写出来的。
可后来,家书越来越少了,从每月一封家书,到半年才能收到一封,渐渐地,就再也收不到了。
直到一张皇榜传遍天下,任赫连春城为护国大将军,皇恩浩荡,将永福公主下嫁给赫连春城当将军夫人。
仅用了三年就当上了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还迎娶了永福公主,刚听闻这个消息的宋惊奇一时呆住,心里形容不出什么滋味儿,没想到向来循规蹈矩的宋知县最先摔了碗筷。
宋知县匆匆收拾好了包袱,说:“我去洛水花城带他回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他满头雾水,急追上去:“欸~等等我,那座城会吃人,我陪你去!”
“你留下看家!敢追上来就打断你的腿!”
宋惊奇只好作罢
百花深处距洛水花城十万八千里,路途崎岖,一来一回也要几个月,哪曾想才一个多月,日暮天寒,柴门忽闻犬吠声。
他出门一看,登时吓得两腿发软,死死咬住了牙关不让自己昏厥过去。
依然是那一身朴素的灰袍子,瘦黄的脸颊看不出半点儿血色,稀疏的白发乱糟糟的,他就那样拄着拐杖,一瘸一拐,消磨了精气神,失魂落魄地慢慢往家走。
宋知县的肩膀上蜷着一条紫色的胖狐狸,紫不溜秋的狐毛烧了大半,隐约可见鲜红色的皮肉,这下子丑上加丑,奇丑无比。
一人一狐,身披风雪,皆是一身消磨过的沧桑。
没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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