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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不能让宋砚钧回来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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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简心想说别的就很虚伪,他不见得会信。

她道:“我就是不服气!”

“这本来就是我的家,你说我凭什么不能回来呢?我觉得我应该回来,你觉得呢?”

李振北觉得在家里很压抑,他喜欢住校。

但是李行简的想法他能理解,他们两个选的是不同的路。

他想了想道:“我觉得你觉得的对。”

“是的,这是你的家,你凭什么让给别人呢?”

心想这也是我家,我为什么一定要躲出去呢。

李行简看李振北陷入沉思,嘴角勾了勾。

没有自己回来的时候,李振北也并不受李晨曦欢迎。

李振北想要随心所欲,也要对李晨曦好,才能达成心愿。

所以上辈子李振北在需要钱啊,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就会袒护李晨曦。

这辈子,他应该意识到了吧?这个家的生活模式不正常。

他应该不会再干一些让她烦的事了吧?

…………

宋家。

宋砚钧的继母孙维芳见他进了老爷子房间,如临大敌。

女儿宋皎洁外出回来,她一把拉住女儿,把女儿拉到房里。

宋皎洁比宋砚钧大一个月,已经不读书了,在部队的相关部门做文职工作。

她工作也不累,喜欢逛街。

此时手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像是混血的精致小脸带着一丝娇嗔:“妈,干嘛啊。”

“谁来了?我看好像是那个狐狸精的车,是不是狐狸精来了?”

孙维芳急忙低声呵斥女儿:“什么狐狸精,你注意点,让你爷爷听见了他又要骂你。”

宋皎洁将东西放好,嘴上不服道:“难道我说的有错吗?当时她明知道爸爸想跟她离婚了,竟然还要生下宋砚钧,不就是离婚了也想跟我们宋家牵扯关系吗?”

“不是狐狸精是什么?就是想用宋砚钧绑死爸爸,就是不要脸。”

看母亲神色凝重,她低声问道:“到底怎么了?”

孙维芳神色惆怅,两只手交握在一起,又满是怨恨的道:“不是宋莎莎,是宋砚钧回来了。”

“他……他不是不回来了吗?他回来又能怎么样?”

宋莎莎在宋砚钧很小的时候经常带宋砚钧来看老爷子,后来孙维芳就想了个办法,给老爷子养的猫吃了点药,那个猫吃药后开始六亲不认,宋砚钧又喜欢接近猫,于是猫把宋砚钧给抓了,碍于老爷子的面子,宋莎莎不敢说把猫打死。

但是很生气的带着孩子走了。

老爷子在他们走后本来想处置猫,猫正好这时候发病死了。

她就嫁祸给了宋砚钧。

往后宋砚钧一来,孙维芳的一双儿女就说宋砚钧害死了老爷子心爱的猫。

宋砚钧从那之后渐渐就不来了。

这都已经十四五年了,老爷子想孙子都是主动去看孙子,根本没有宋砚钧来的机会。

这件事宋皎洁也知道。

那时候她都记事了。

宋皎洁也不希望宋砚钧来,又问道:“他不是有什么目的吧?我把他赶走。”

“你疯了?”孙维芳恨铁不成钢的打在宋皎洁身上:“你真的以为你姓宋啊?你根本不是真的宋家子孙,去找宋砚钧麻烦,你爸能高兴吗?你给我冷静一点。”

宋皎洁是孙维芳跟国外的丈夫怀的孩子,那个男人有四分之一的欧洲人血统,所以宋皎洁有一点点混血。

不过不仔细看看不出来,毕竟那男人还有中国和韩国血统。

那个男人有家暴行为,而且孙维芳发现国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起码不如回国做宋家少奶奶好,于是她带着儿子就回国了。

谁知道那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怀了宋皎洁。

当时她不敢说,怕宋承礼不接受这个孩子。

宋承礼看在儿子的面上,跟她复了婚,之后她才敢说宋皎洁的事。

还好宋承礼也怕麻烦,思考了两三天,还是看在儿子的面子上,让她把孩子留下来了。

对外就说这是宋家的孩子。

但是宋承礼自己心里清楚,宋皎洁不是宋家的孩子。

孙惟芳也不知道老爷子知不知道,就怕宋承礼生气说出来。

其实孙维芳和宋皎洁最怕的事情就是宋砚钧回来跟老爷子一起住。

虽然宋莎莎当时很决绝的跟宋承礼离了婚,但是宋砚钧是过了明路的孩子,又是家里最小的男孩,老爷子喜欢的紧。

就连宋承礼心里也觉得愧疚这个小儿子,所以对宋砚钧的一些行为多有忍让。

孙维芳怕宋砚钧回来后这个家就没有儿子女儿和自己的位置了。

“妈!”宋皎洁恢复了理智,问道:“他说过要回来住吗?他怎么说的?”

孙维芳道:“听你爷爷说的好像是宋砚钧上学遇到了什么奇葩老师,你爷爷帮忙肃清了一遍,所以他来孝敬老爷子。”

“可是宋砚钧上学能遇到什么奇葩老师?他不欺负老师就好了,都是借口,我觉得肯定是宋莎莎的计谋,等孩子大了,让宋砚钧回来跟老爷子联络感情。”

“宋砚钧也十八,再过两年都能结婚了。”

宋皎洁道:“你没问问宋逸风是怎么回事?”

“那个小兔崽子,根本不跟我说实话。”

宋皎洁想了想,拉住孙维芳的胳膊撒娇:“妈,我相信你有本事把他赶走,你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宋太太,没人能撼动你的位置,这个家就是你的,他们谁都别想进来。”

…………

有了女儿的鼓励,孙维芳在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的给宋砚钧夹菜。

“砚钧多吃点,咱们这都是家常菜,不像是你家,都是南北大厨做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我们也比不起。”

做的都是宋砚钧不喜欢吃的菜。

孙维芳说的没错。

宋莎莎有本事,将宋砚钧养的非常精细,真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但是,谁人会将一个肘子煮熟了,不加调料的就上桌。

这是什么年代了,再粗犷的人,也不至于吧?

而且宋砚钧不吃韭菜。

孙维芳却给他夹了一碗的韭菜。

宋砚钧一口没动,只跟老爷子说话。

孙维芳突然哭了,也不说话,抽抽搭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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