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望当初,那时我一定也一直在训练自己迈步,如果有一天,能够走得更稳更远了,就去见她吧。---新海诚
靳百川出轨事件发生后不久,我特意去深圳看过苏眉一次。
她的气色一如往常。可我知道,在伪装高手苏眉心里,其实非常介意,更何况她还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精神洁癖。只是她对靳百川的爱,迫使她不得不选择原谅。
还有就是,苏眉的身份变了,当然不是变成已婚妇女。
她辞去了原出版公司的文案主管,进入到靳百川的公司,依然做着跟文案相关的工作。而那个叫吴雪的女大学生,早在苏眉进入到公司之前,就已自动离职。
我半开玩笑道:“苏眉,你这气场不减当年啊!原配果然是原配,我算见识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精髓。”
苏眉一脸凝重:“花花啊,你说我当初要是一心以事业为重,现在心里会不会好受一点?可是人生又哪儿来那么多如果?”
苏眉自说自话,全然不理会我的反应。然而仅此一句,我便清楚知道苏眉的坏情绪早已暴露无遗。
苏眉打小便继承了辉哥内敛又不善表达的性格,她却对此有不同看法:“不是不善,是不想,矫情不矫情?”
因为名字的特殊性,身边所有人都亲切地称呼我为“朵朵”或“一朵”,只有苏眉一副“威武不能屈”的姿态,直呼我全名:夏一朵。
有丰富想象力的她曾给我取过一个很特别的绰号,叫“花花”。暂且不论好不好听,只因它是不想表达的苏眉取的,所以我格外高兴。
八岁那年,我高烧不退,一直卧病在床,苏眉不分白昼地陪着我。
医生建议多跟病人说话,好让我保持神志清醒。苏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便拉着我的手,哽咽地一遍一遍唤我“花花”。
从那时候起,我就暗暗发誓,要跟苏眉做一辈子好朋友,当她小跟班也行。
也是在我烧退后,异常高兴的苏眉跟我分享了一个她的小秘密:她以后的男朋友必须要像辉哥。
所以只要她一唤我“花花”,就说明她的防线被击垮,脆弱的她想要借我的肩膀靠一靠。
这一次我知道,坚硬的苏眉不见了。她曾经把自己比作一只刺猬,她说满身的刺就是她的铠甲,任谁也伤不了她。
可是现在,她为了靳百川,竟然强忍着痛,将刺一根一根连皮带肉地拔起,任凭血肉模糊,也决不停手。她为了怕伤着他,宁愿伤害她自己。
我不敢再问她“值不值得”这种傻问题,因为她总会给我唯一的标准答案:“没有什么值不值得,谁叫我爱他呢!”
她对靳百川的爱,几乎是以剥皮抽筋为代价。
我在深圳待了近一个星期。除了多陪陪苏眉以外,其实还有一个更艰巨的任务,这一次是为了我自己。
深圳的海是出了名的漂亮,我提议去海边转转。虽然三四月份的天气不适合下水,但对于常年看不到海的我来说,还是格外有吸引力。
我和苏眉抛下烦心事,像两个迷了路的孩子,光着脚丫在海边疯狂地跑着、喊着,好像要把心里所有的委屈,随着一个接一个的海浪,全部一起埋葬。
我问苏眉:“你还会偶尔想起张驰吗?”
苏眉眼皮都没抬,摇着头说:“不会。”
我一副难以置信:“可你们当初毕竟相爱过呀!”
苏眉捧起我的脸:“夏一朵同学呀,世界上哪儿来这么多无缘无故的爱?我心小,容不下太多人。但是吧,我是真心感谢那几年有他的陪伴。人生就好比一段旅程,你在不同阶段会遇到很多人,投缘的,结伴同行,缘尽,挥手告别,各自赶赴下一段美妙的旅程。”
我哪壶不开提哪壶:“那靳百川呢?他也是你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吗?”
苏眉明显吃了一惊,缓缓抬起头,明亮的眼睛朝向一望无际的远方,然后转过身,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不,他是司机,只要他一直踩着油门,我就永远别想下车。”
那时的苏眉,万分笃定能跟靳百川一直走下去的神情,像极了十八岁的懵懂少女。就算被伤得再重,她也会努力说服自己:我毫不在意。
半晌,我吞吞吐吐道:“那如果我跟张驰在一起了,你会怪我吗?”
苏眉的表情,先是诧异,继而恢复如常,然后满脸笑意:“当然不会了!”
“我不相信。”我任性地撇着嘴。
“你说张驰既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更不是我第一个爱上的,哪有这么难以忘记?”苏眉说的是事实。第一个真正配得上她爱的,是靳百川;至于她第一个喜欢的,叫做傻缺。
我第一次听说关于那个男生的故事,是在初二时苏梅寄给我的信里。她几乎每封信都会或多或少提到有关他的事情。比如“他今天上课睡觉被化学老师打了,还流了哈喇子”;比如“这人真是变态,上课从来不听,期中考试数学居然考了满分;”比如“他打篮球的样子都跟别人与众不同”等等。
再比如:“他交女朋友了,可我不喜欢那女的。”
你不喜欢?关你什么事啊?
这就是当时少女怀春的苏梅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但是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苏眉沿着操场散步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高中,每次晚饭过后,她都会叫我和安宁陪她去操场上走一走,美曰“消食儿”。
直到有一天,四人小分队以安宁和肖涵在前,我和苏眉殿后的队形照例在操场上散着步,走在我身边苏眉始终不发一言,我一看不对劲,便问她怎么了。
半晌,我听到身边幽幽传来一声:“那个傻缺又跟一个胸大无脑的蠢货在一起了。”
我一时跟不上苏眉的快节奏,满心疑惑地“啊?”了一声。
苏眉迅速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我:“就是初中上课睡觉流哈喇子的那个。”
我恍然大悟:“哦,是他呀!怎么叫又?他不是一直有女朋友么?”
苏眉一副义愤填膺状,断断续续跟我讲起了那个无名氏傻缺的爱情故事。
虽然不怎么规规矩矩听课,但得益于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所以那个男生的成绩能够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几。可都说人无完人,这样一个自身条件无懈可击的男生,却在选择女朋友的标准上,表现出了相当失水准。
他在初中时交的唯一一个女朋友,是隔壁班班花,名叫孙晓晓。当时的表白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几个男生趁放学后,在篮球场拉着横幅替他高喊“孙晓晓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
抛开嫉妒心理,苏眉有一句话倒是说得挺在理,那就是总结孙晓晓是个胸大无脑的脑残,一点都不为过。她的成绩一塌糊涂,最大的必杀技是发嗲,所以颇受男生欢迎。
苏眉叹惋:“你说一个人的审美怎么可以烂成这样?”
我揶揄:“嫉妒吧你就!”
初三时苏梅她们学校流行每月一次模拟考,几个班的同学考试座位随机排列。
正巧有一次,孙晓晓坐在苏梅的后面,第一科考语文时,孙晓晓便无所不用其极地想要引起苏梅的注意,以此获取共享苏梅试卷的便利。谁料苏梅更不是省油的灯,无论她是用笔头戳她的背,还是用脚踢她的凳子,苏梅都全程视她为空气,气得孙晓晓眼珠子都快翻掉下来。
她甚至在心里暗暗较劲:“你丫要是敢用笔尖戳我,看我不当场咬死你!”
苏梅再清楚不过,胆小怕事的孙晓晓无论如何也不敢这样做,所以她才敢默默在心里肆无忌惮地逞一时口舌之快。
考完语文,苏梅和孙晓晓前后脚迈出考场,男生早已等在门口,孙晓晓指着苏梅跟男生抱怨:“就是她,害我语文考得差极了。”
男生瞥了苏梅一眼:“哦,我们班的。”
孙晓晓顿时眼冒星光:“那你去跟她说说啊,下午的数学就拜托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