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分百空手接子弹(1 / 2)

任家镇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城镇。

因为有大河流过,附近良田甚多。

加上官道离任家镇很近,交通方便。

近几年陆续有工厂修建起来,生产工业产品。

使得任家镇人口暴增,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任家镇大街平日就人来人往,今天是赶集的日子。

哪怕是五月的天艳阳高照,也挡不住任家镇大街上川流不息百姓的热情。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和逛街的人格格不入,东躲西藏的,跟在一辆小汽车后面。

在去怡红院的路上,楚逍发现一辆车停在一家古董店前面。

任家镇虽然繁荣,可小汽车也不常见。

除了镇子里的富豪乡绅外,只有开工厂的老板才有。

楚逍当时多看了几眼,发现古董店里,一个金发老外正在挑选古董。

在怡红院里,老鸨子说凶案和洋大人有关的时候。

楚逍就知道古董店里的金发洋人,十有八九就是杀了怡红院姑娘的那个洋大人。

杀了人,在凶案现场睡了一觉。

离开后,还有闲情去逛古董店。

不难猜测金发洋人做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

而且,从来都是全身而退。

系统发布的任务是找到凶手,并严惩。

在这个军阀混战的半殖民年代,就算抓了金发洋人,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

最后的结果,肯定是金发洋人多给点大洋,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甚至惹到了有点权势的洋人,自己这个保安队长的下场说不定会很惨。

楚逍做卧底多年,做事早就没了条条框框的约束。

所以才在怡红院敲了老鸨子竹杠后,宣布案件以自杀结案。

然后独自一人去找金发洋人。

惩罚是必须惩罚的,为了惨死的姑娘,也为了自己的新手大礼包。

楚逍从怡红院出来,在大街上找到金发洋人的小汽车,时间已经过了正午。

金发洋人从古董店出来,开车走了没多远。

又进了镇上最大的酒馆。

趁着金发洋人吃饭的功夫,楚逍跑回保安所。

把保安所里唯一一辆自行车给骑了出来。

保安所里的保安见队长匆匆忙忙回来,又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离开。

对着楚逍的背影大喊。

“队长,你干什么去?”

“闲得发慌,我去林子里打点野味回来吃。”

任家镇出镇小路无数,小汽车能行驶的只有连接官道的那条。

下午三点左右。

金发洋人醉醺醺的开着小汽车行驶在路上。

在经过一片被树林环绕的路时,小汽车突然倾斜,方向盘失灵。

金发洋人连忙踩刹车把车停住。

把头伸出车窗一看,四个轮胎全部爆了。

在小汽车后面的路上,几十根拇指长的钉子伸出地面,排成一排。

四周看不见一个人,树林里风吹草动,影影绰绰,像极了有人埋伏。

金发洋人甩了甩头,打开车门下了车,手里提着两把左轮手枪。

用熟练的华语,蹩脚的发音大喊。

“该死的耗子,出来,我要杀了你。”

金发洋人话刚喊完,枪声突然响起。

楚逍从一棵大树后面钻出来,对着金发洋人就是一枪。

楚逍距离金发洋人大约五十米。

子弹距离金发洋人脑门五十厘米飞了过去。

金发洋人哈哈大笑。

“可笑的下等人,玩枪,我是你的祖宗。”

金发洋人抬起左轮手枪,也不瞄准,对着楚逍就扣动扳机。

楚逍连忙退回大树后。

子弹精准的射在楚逍原本站立的位置上。

论枪法,金发洋人确实比楚逍高出不止一点。

楚逍心里十分郁闷。

当卧底久了,很少摸枪,枪法生疏了不少。

加上第一次使用驳壳枪,还不了解驳壳枪的特性。

这第一枪,偏得实在有些离谱。

金发洋人见楚逍躲了起来,开始逐渐逼近。

“耗子就是耗子,躲起来没用的。”

楚逍从地上捡起一块树皮,扔出去。

下一秒,枪声响起,树皮被子弹击得粉碎。

我的个乖乖,枪法这么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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