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找你二叔帮忙,给他换了一件厚一点的被套。”
陈锋看傻子一样看着他,问道:“他怎么说的,你没有问他为什么要截胡钱吗?”
“嗨,有些事究根到底没必要。”
傻柱装着傻说道:“整个南锣鼓巷,对我好没几个,我不想把事情拆穿,你也别提这件事了。”
“活该别人喊你傻柱!”
陈锋拍了拍他的肩膀,觉得傻柱的智商的确有问题。
傻柱无视陈锋的鄙夷,看向陈家书房,听着里面传出来的“噪音”,小声说道:“你说,让雨水跟着学弹琴行不行?”
陈锋摇头。
张海杏喜欢陈莉,那是因为小萝莉逗起来的确很好玩。
与其说她在教导小丫头,倒不如说她在和陈莉一起瞎玩,顺便吃陈家的饭菜。
何雨水不同啊!
而且一张钢琴,容不下三个人。
“咚!”
座钟敲击了一下,11点半到了。
傻柱回家做饭,陈锋也在家里开始做午饭。
等到了十二点,全家人外加一个张海杏,一起在厨房小餐厅吃午饭。
“花花姐,这个好吃。”
陈莉指着红烧野猪肉,不断向张海杏推荐好吃的。
这待遇,陈锋都没得到过。
“嗯,嗯,谢谢小莉莉。”
“哈哈,我大锅做的饭菜,最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
陈锋给妹妹夹了一块她最爱的瘦肉。
“大锅,我想吃烤鸟。”
周清不惯着小女儿,批判道:“这么多肉,还塞不住你的嘴,天天就想着吃烤肉,知不知道烤肉要耗费多少油料?”
“可是娘,你也喜欢吃烤肉啊。”陈莉俏生生道:“上次你连骨头都吃了。”
周清瞪了女儿一眼。
“烤小鸟的骨头也是肉,当然要吃掉。”陈锋在一边说道,“你难道没有吃?”
“吃了,有个骨头好硬,我咬不断,送给二锅吃了。”陈莉昂着头,小脸洋溢着笑容,一副“大锅,你快夸我”的表情。
“嗯,下次,咬不动,都给你二哥吃。”
陈锋笑着说道。
“嗯嗯,二锅爱吃骨头,跟来福一样。”陈莉天真无邪道。
陈昊感觉被侮辱了。
“我只爱吃鸟骨头,跟来福不一样。”
中午吃的白米饭,陈锋只做了三个菜,但分量很足。
经过陈锋的调制,野猪肉去掉了腥味,口感也还不错。
不过张海杏偏爱鱼子酱,直接来一个鱼子酱拌饭。
据说张家这一辈,山之辈的在国内受训、长大,海之辈的在国外长大。
只是东北张家遭遇日寇入侵,举族罹难之后,连海外的分支也倒了大霉,残留人员不得不逃回国内。
但张海杏前阵子拿出来的巧克力,让他怀疑张家在海外还有势力。
喜欢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人在南锣鼓巷', '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