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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七栋地下室出来,跨上那辆老式的二八自行车。
我看看手表,和前几天一样,八点十五分。我知道这是他下班的时间。跟踪他的一周中,我已经摸清楚了他的一切。他在小区物业做保安,上班时间是两班倒,早八点到晚八点,或是晚八点到早八点。每天上班,他是最先去地下室的,通常会提前一刻钟,十多分钟后,其他保安才断断续续跑进去。我在地下室门口,听到另一个男人粗声粗气喊集合的声音,那是他们开早会、分配任务和交接的时间。今天,他的班次是白班,上到晚上八点,但是他每次都会在地下室多待一刻钟才离开,今天也不例外。
自行车很破旧,车身部件似乎也老化松动了,行驶在平坦的人行道上,哐啷响个不停。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款式,现在基本绝迹了,不知他哪里弄来的这车,或许是某个破烂堆里扒出来的。
遇到一段上坡路,他双脚不停地踩着踏板,不一会儿,上衣就被汗水打湿了,贴在背上。
我跟在他后面,始终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车里冷气开得很足,我搭在方向盘上的手,很干爽,也很冰凉。如果不是我前面这个人,我几乎以为现在是寒冷的早春。妹妹今年年初去A市上学,那时春寒料峭,她穿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整个人看起来圆滚滚的,帽子上一圈白色的绒毛簇拥着她的脸,可爱极了。上个月,她拖着巨大的行李箱回来了,整个人瘦了一圈,腰身那里,却奇异地鼓起。她怀孕了。她不到二十岁,才上大二。
“嘟——”一阵尖锐的鸣笛声响起,我抬头,看到一辆车向我迎面驶过来,车灯刺得我眼睛差点睁不开。我骂了一声,转动方向盘,那辆车很快从我旁边疾驰而去。我看向前方,路上空荡荡的,他不见了。
他不可能比我开车还快,我略一思忖,就掉头回去。果然,在路边看到他。自行车停在一边,他的影子被夜灯拉得长长的,从红砖地的边缘折断,跌下来,落到我前面的水泥路上,被我的车轮碾过。我行驶了七八米,踩刹车,把车停在路边。
他只顾和别人说话,对我的存在一无所知。我下车,将身体隐藏一棵树后面。这里没有路灯,树的主干又粗,足够我很好地掩藏自己。
我这才看清楚,和他说话的是个抱着婴儿的女人。
“现在才下班?”女人说,一边拍拍怀里的婴儿。
“是的,刚交接完。”
“也很辛苦嗬,一天上十二个小时的班。”
“其实也还好,不是连续上这么久。中午吃饭,可以休息一个小时,晚上吃饭,又可以休息半小时,算下来,一天工作十个半小时,也不算很辛苦。要说辛苦,你一个人带孩子才辛苦呢,一周七天,全天无休。”
女人笑了笑:“无论如何,十个半小时也很长,要是上晚班的话大概会好点吧,晚上时间过得快,很快就到下班的时间了。”
他摇摇头:“我还是喜欢上白班,公司有食堂,可以包两餐,伙食不错,还可以省不少钱……”
热浪一阵阵往我身上扑,我烦躁地点燃一根烟。红色的火点明明灭灭,越来越小,眼看它就要熄了,我狠狠吸一口。那烟火似垂死挣扎般,簇拥着一起,熄灭的部分很快又重新燃起了。我把它摁在树身上,又用力在粗糙的树皮上转边圈,看它彻底暗下去。
呵,这样一个人,拿两千块的工资,连吃饭都想着蹭公家饭去省钱的人,这个一无是处的人。
我恨不得掐死他。
婴儿的哭声传过来,女人说:“天太热了,我先回去,你累了一天,也早点回去休息。”
“好的,那再见。”他朝女人挥挥手,又握住小婴儿的手摇了摇,然后跨上车。
见他离开,我扔掉手中熄灭的香烟,钻进车里,继续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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