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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前方是星辰大海
八月里,天气有些凉快下来,这一天中秋节,梅咏雪晚上回来的比较早,便坐在樊瑞仙家里,与兰生一起一边吃薯条,一边看话本。
梅咏雪拿了一根薯条,在碟子里蘸了一些番茄酱,就放进自己的嘴里。秋季里吸收了整个夏天的阳光与水土养分的成熟马铃薯啊,一定要拣大个儿的土豆,这样的地下茎切成条才好做薯条,松软粉糯,香味浓郁。据说麦当劳炸薯条选用的马铃薯也是有标准的,必须达到多大的尺寸,想来也是很容易理解的,毕竟太小的话削成薯条就只有一点点长度,仿佛抽烟剩下的烟头,拿在手里不要说爽快,连安全感都没有,仿佛手微微一松就要掉落,要说那样小小的圆圆的土豆蛋,倒是很适合水煮土豆,加一点珍珠肉丸,浇上辣椒油一起煮,味道很不错。
薯条只是一道小吃,然而与番茄酱搭配真的是太出色了,这种食物本来是除了土豆本身的气味并没有太多精彩的地方,然而一旦蘸上通红的番茄酱,就把那股鲜味完全提了起来,非常鲜明,然而却也不会过于浓烈刺激,空闲的时候用来消磨时间是很好的,不但兰生喜欢吃,连姨婆和姐姐没事时也拿来当做零食,大为夸赞梅咏雪的想象力。
梅咏雪也很是得意,自己虽然前世不是大厨,但是今生却胜在先发优势,后世的那些饮食经验很可以拿来先吃一下老本。
兰生这几天正在看一本《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这本书梅咏雪也曾经翻过的,本来她以为这是一本记录郑和七次远航印度洋和东非路途见闻与经历的书,哪知一连看了十四章,都没瞧见郑和的影子,满纸都是一个叫做碧峰长老的,在那里降魔除怪,到了第十五章,郑和终于出来了,“奴婢仗着万岁爷的洪福,情愿立功海上,万里扬威。奴婢是下得西洋,奴婢是挂得帅印。”简直是戏曲念白。
郑和不但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在世界航海史上也是很数得着的,不过有时候梅咏雪感佩之余,心里的滋味也有些复杂,郑和原名叫做马和,家族是元朝的贵族,居住在云南,朱元璋推翻了元朝,他的家族作为旧王朝的力量当然被摧毁,十岁的马和成为明军的俘虏,从此他幸福的童年便结束了,明军阉割了他,而且还让他在军队里当秀童。
当年看到这段文字,梅咏雪还不知道秀童是什么意思,查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秀童”居然就是“男妓”的意思,也就是说几百年前的马和在十岁的时候不但被阉割了生殖器,而且还成为了军队中的性奴,这放在现代,那就是令人震惊的虐童案。
其实最让梅咏雪感慨的还不仅仅是十岁成为被阉割的男妓,而是之后还要给这样残害他的朱明王朝卖命作战,这简直好像水浒传里面扈三娘一家都给梁山泊灭了,还得给王英当老婆,为水泊梁山拼杀一样。
当然郑和还算是得到了好结果,毕竟建功立业了,他应该除了长得好看之外,头脑也很好用的,否则估计也就当一辈子性奴了,不能送进南京宫里去,更不能够成为朱棣的贴身亲随。
而且无论遭遇多么悲惨,他毕竟是一个男性,虽然当了俘虏成为性奴又成为朱棣身边的宦官,可是有名正言顺学习的机会,而且宦官也是国家公职系统里面有正式品级的,社会身份受到承认,所以后面才能够带领船队远航,整个有明一代都不乏太监当监军监矿的。
相比之下宫中的女子虽然也算是有品级吧,然而那活动范围差得可太多了,而且还面临殉葬的风险。
这时兰生一脸好奇地问了一句:“舅舅,郑和下西洋,那远洋的地方真的如此离奇么?那里的人都是什么样子的,也是与我大明一样,说汉话,写汉字么?”
梅咏雪想了想,道:“其实从世界地理来看,郑和去的地方不应该称作是西洋,而该叫做南洋,主要是东南亚一带,最远还去过黑非洲,那边的人虽然不与我们长得相像,南洋的人种比较瘦小,皮肤偏黑,非洲人则是身材高大,肉皮儿油黑油黑的,那些地方并不说汉话,有的有文字,有的还没有,不过大家都是人,倒也并不是很稀奇古怪。如今外面西洋人正在大航海,其实我们大明朝二百多年前就开始了,只可惜后面因为种种原因中断了。”
这个时候梅咏雪忽然想到,中国在许多方面似乎都是这个套路,先机是占了,然而后面莫名其妙地断掉,比如说热武器,其实在火药的原产地倒是也一直在发展的,比如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三眼火铳,然而到了后面鬼使神差地就落后了,人家连榴弹炮、迫击炮、卡宾枪、连发手枪都做出来了,我们这边还主要倚仗骑兵马刀,乾隆皇帝回赠给马嘎尔尼的礼品是茶叶、丝绸、工艺品,这就是农业国对工业国啊,硬生生把自己的先发优势变成了别人的后发优势。
不过好吧,那个时代已经是满清统治,或许可以解释成“这不是华夏文明的落后,而是蛮夷的落后”。
兰生又问道:“舅舅说的什么亚洲,非洲,都是什么地方?我看《西游记》,只有什么东胜神洲、南赡部洲和北俱芦洲、西牛贺洲,没听说过什么黑非洲,舅舅
', ' ')('是从哪里看来的?”
“啊,很久之前看过一张西洋传来的世界地图,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这里是亚洲,这里是欧洲,欧洲下面是非洲,大洋这一边是美洲,这是北美,这是南美,哦南洋下边还有个澳洲岛。我们大明就在这个位置,蒙古以北是罗刹国,就是俄罗斯,这是一个地处欧亚大陆中部的地方,所以相貌融合了东西方的特点,有点鞑靼人的样子,也有白人的血统。再西边欧洲人都是金发碧眼,脸孔雪白,比我们大明最白的人皮肤还白,咱们这边的人其实是属于黄种人……”
樊瑞仙端了一盘切好的水果过来,招呼道:“你们舅侄两个但凡有空就凑到一起,也不知说的都是什么,要说佛经里四大部洲终究有些虚无缥缈,因此神话演绎便用上了,结果咏雪你倒是讲得头头是道,仿佛当代《山海经》一般。别光顾着吃薯条,来吃一点西瓜吧,薯条乃是烤出来的,有些热气,吃点西瓜润润喉咙。”
梅咏雪也笑了:“多谢姐姐,吃了这么多薯条,喉咙里还真的有点发干。”
烤薯条时候的烟火气直接攻到喉咙里,这也太立竿见影了,另外方才在翻看话本的时候,梅咏雪不由得就有些感伤,前世工作之余休息的时候,自己一边吃薯条一边是在做什么呢?哦是看片子,比如“杀死伊芙”,又或者是“地球百子”,真的是又紧张又爽啊,非常能够放松经过一周紧张工作之后的神经,然而如今自己又在做什么呢?就是看这些稀奇古怪的话本。无论什么样的当代文学,既然能够产生,就是有其土壤的,梅咏雪并不想多做评论,只是对于自己而言,精神生活实在太匮乏了,无论如何也难以得到满足,这是让她最感觉痛苦的。
旁边兰生一边吃着西瓜,一边说道:“舅舅,照你方才说的,那非洲的黑人黑得如同墨锭一般,夜晚走在外面只能看到眼白和牙齿,那可得有多黑?”
梅咏雪笑道:“反正是非常黑,而且头发还是卷曲的,仿佛用火钳子烫过一般。”后来更是被卖做奴隶,着名的黑奴贸易啊。
兰生的眼神悠悠地飘向远方:“啊,我真的也想带一支船队,下南洋和非洲,还要去美洲看一看。从前只当这世上只有我大明国,还有周边的日本朝鲜蒙古辽东,这就是全部的世界了,如今才晓得外面这样广大,只是局促在这样一块地方,实在是有些闷呢。”
梅咏雪顿时一拍巴掌,好远大的志向,比姨妈我的理想高明多了,我就想当个成功的餐饮业主,多拥有一些业余时间看看书之类,用一句后世的名词那就叫“小富即安”,没有太过高远的憧憬,加油孩纸,你的前路是星辰大海!
中秋节过后,工作时间又恢复了正常,这一天梅咏雪正在店面值班,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唢呐鼓乐之声,街上人声喧闹起来,有些人跑了出来就站在街边看热闹,一脸激动地指指点点。
穿越到古代之后,梅咏雪忽然理解了旧时代背景的电视剧里,为什么外面有一点事就有一堆人兴奋围观,倒也并非是天性就好事,而是娱乐方式实在太少,又整日埋首于生计,日子十分枯燥,因此只要外面有一点波动,扩散到这里就是比较大的震荡了,所以每当有红白事的时候,都好像沉静的池塘激起了波澜一样,大家都格外激动起来,站在门口伸长了脖颈向外面看。
梅咏雪前世对这种社情本来是不以为意的,她不是个喜欢看热闹的人,因为可以吸引注意力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别人结婚的车队或者办丧事的仪仗对于她来讲都没有什么可留意的,走在街上看到这种情形,她脑子里想到的往往是“赶紧回家啊,这一部剧还没追完呢”。
可是来到这里之后,她也明白了为什么过去的人那么喜欢讲人家的新闻,实在是因为有趣的事情太少,所以只好关心别人的家务事,在茶水与瓜子之中口沫横飞地消遣心情。
甚至梅咏雪自己也有了一点这样的倾向,婚礼她倒是罢了,尤其喜欢参加的是寿宴,高寿这个事情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没有半点瑕疵,是一件十分值得庆祝的喜事,因此有时去参加寿宴,那份子钱便是十分心甘情愿的,酒席吃得也开心,连台子上唱的古老的南曲听着都格外有趣味。
这个时候京剧还没有形成,根据梅咏雪的历史知识,这个后世的国剧是在清代成型的,当她穿越到明代之后,发现这个时候流行的是南曲,尤其是昆腔,元代的杂剧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式微,北曲差不多没几个人唱了,于是梅咏雪少少几次赴席,听的都是这种细腻婉转的水磨腔。
昆曲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曾经听说过,有一些很有古典审美情怀的人会喜欢听这种曲子,梅咏雪对于这个群体的感受就是:好高雅的小资情调啊!
虽然自己也喜欢看一些诗词之类,可是对于昆曲爱好者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距离感,一想到这样的人,脑子里就出现一幅画面:民国时代半中式半西洋的安静房间里,昏暗的光线中还能够看到微尘在浮动,老式留声机慢慢地转着,细细的缓慢曲调从喇叭里播放出来,配合着那种幽幽的檀香气息,是一种长日无事的慵懒味道,用一句革命化的评论,就是“地主资本家的
', ' ')('腐朽品味”。
当然了,她对京剧也没有什么兴趣,十分平等了,梅咏雪当年最喜欢的是流行歌曲,不但喜欢中国的,欧美日韩的也都听,口味十分国际化。
不过今生在人家宴席上——比如东方镜家老太太的寿宴——听昆曲,可是截然两种感觉,宴会上人声喧腾,大家乐呵呵聊着闲话,不住地劝着酒菜,台上“红拂记”唱得正在兴头上,对于那唱腔曲调,梅咏雪虽然仍然不是很感兴趣,然而这个时候的气氛却是很好的,每个人都喜气洋洋,仿佛天地间一片祥和,再没有半点的忧愁不幸,热热闹闹如同过年一样。
虽然梅咏雪仍然很年轻,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变局,让她真的有一点沧桑感,因此在这样欢快喜庆的场合很有一种怡然自得的感觉,如同鱼游在水里,并不搅动波浪,然而却溶于这样的气氛之中,仿佛奶油要融化一样。
所以今天这是什么事情呢?
荆不弃到门口探了一下头,和人聊了几句,回来便笑着说:“原来是老宋家的姑娘今儿出阁了,她家的女儿总算是送出去了。”
梅咏雪微微一愣:“怎么说?”
荆不弃挤了挤眼睛,笑道:“小梅哥原来居然不晓得,那丫头天生的乖僻性情,只喜欢修道,不喜欢嫁人,拖到如今十八岁了,好不容易打发出去,听说昨儿晚上还在家里哭了半宿呢嘻嘻嘻,真是古怪,嫁人成亲挺好的事儿,倒弄得仿佛是充军发配的一样。”
梅咏雪:可不就是嘛┓(?′?`?)┏
旁边蒲明城老成持重,说了一句:“唉,‘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妇人家也自为难,可是世上又能有几个昙阳子呢?”
梅咏雪这个时候不知怎么,忽然间想起了“螟蛉义子”的典故来,本来是一个多么富有情感的传说故事啊,相信这个说法的人,看到细腰蜂捕捉蟋蟀之类的昆虫,要把它们携回到自己的窝里,当做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长大,是怎样温暖的浓情厚意,然而那小虫却颇有些不识好歹,宛转抗拒只是不肯跟了去,令旁人也要嗟叹它实在不够明智,不能体会别人的好意了,这就是因为看不到真相,心中就有了满满的感动。
细想来,贾宝玉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尘世阅历,然而看到邢岫烟许配了夫家,心中也慨叹“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这直觉也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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