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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作为心理慰藉的空间
在刘家屯生产队又经过了半年的劳动,到了一九七零年的二月,春节即将来到,二月四号是除夕,五号就是初一,生产队里的知青从一月下旬就有人陆续离开,回天津的回天津,回上海的回上海,黎毓贤看着她们大包小包带了许多东西走,虽然生产队里条件很一般,然而这些知识青年还是尽量搜罗了一些东西带回去,比如黄豆、花生,都是东北特产。
其她一部分人留了下来,“移风易俗,过革命化的春节”,不过黎毓贤没有这样的觉悟,她买了车票返回齐齐哈尔的家中。
黎毓贤二月三号回来家里,大姐已经在家里了,黎毓昆提前半个多月就回来了,要说黎毓昆,其实很符合新时代所推崇的斗争精神,当初兴冲冲去了农场,到了那里发现生活艰难,马上便奋起努力要回来,从团部找到师部,各处申诉,说身体不好,一定要返城。
她下乡到现在一年半多的时间,实际劳动只有半年,其她时间要么申诉,要么就是回家里来住,要么就是在团部泡蘑菇。
去年大姐已经给调到团部报道组,负责文稿工作,但是大姐虽然在初中的时候是语文课代表,却只喜欢看小说,不喜欢写文章,毓昆曾经对黎毓贤说过,“最头疼的就是作文课,总是要拖到最后一刻才写完”,所以报道组虽然脱离了农业生产劳动,黎毓昆也仍然不能适应,她就是不喜欢农村,一定要回到城市,每次回到农场,短暂住一段时间,便背了一些粮食回来家中。
之所以要背粮,因为这个时候,户口制度非常严密,黎毓贤是以为,或许比历史上的保甲制还严格,因为是与口粮紧密挂钩的,没有户口就没有粮食,她们这些插队下乡的人,户口已经迁移到了生产队,家中户口簿上没有她们的粮食份额,大姐是可以不顾一切回家里来住,但是没有粮食,就让她的这种对抗失去了意义,所以大姐每次回来,都要背一袋大米或者白面,用作自己在家里的口粮,这些粮食吃完了,大姐就再返回农场,在那里混一阵,然而开始新一轮的背粮过程。
就在去年的时候,三妹黎毓秀还去大姐那边探望过一次,两个人背回五十斤米面,回来吃了一阵,大姐又回去了。要说毓秀也是胆大,谁也没有告知,只是随身带了一条木棒,就那么自己去了,事后大姐也有些后怕,去往团部的路上也相当荒凉,倘若路上遇到了狼,就非常危险,出了事家里谁也不知道,那还是团部,比较中心的位置了,黎毓贤自己插队的曲折偏僻的小地方,毓秀要找寻到那里可是困难。
此时姐妹见了面,便有了许多话说,黎毓昆看着毓贤带回来的东西:“毓贤,哪里来的这么一只山鸡?”
黎毓贤笑着说道:“在山里套到的。”
这多半年的插队时间,自己真的是没有空过,除了种田,还和村民学习怎样下套子捕捉猎物,不过这一只山鸡却不是在附近山里套中,而是在自己的另一个世界中,本以为还魂重生在这个时代已经足够离奇,哪知还有一件同样离奇的事,就是在自己六岁的时候,捡到一枚图案复杂的黄铜钥匙,忽然将自己带进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从此黎毓贤便将那枚钥匙很珍重地和家里的钥匙拴在一起,挂在脖子上。
虽然是一个广阔的场地,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原因除了之前年纪还小,最主要的是少有独处的机会,甚至就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缺乏个人隐私,黎毓贤也只好与其她人一起度过艰苦的阶段,否则她想,那个时候虽然只是八九岁年纪,总还能去寻找一些鸟蛋,捉几只青蛙的,而不是像这样,每天只是吃豆腐渣、酱渣下饭。
一直到下乡之前,钥匙那一端的世界能够提供给她的,多数只是一种心理慰藉,每当她因周围的喧嚣扰攘而感到烦乱的时候,就想一想那个世界,便感到郁结在胸中的那一种窒闷逐渐消解了,不再好像有一团灼热的茅草一般堵塞在那里。
不过农村毕竟是一个“广阔天地”,隐蔽性比较强,在那里,找个地方短时间隐藏还是有机会的,因此自己就将套子下在异世界的树林里,撒了一点玉米渣当诱饵,居然真的套到了一只野鸡,另外又拿了一些花生回来,方才把这几个月的工资也悄悄交给了母亲。
黎毓昆和黎毓贤两个人此时说着话:“我们那里的上海知青,拿了蜂蜜回去。”
黎毓贤笑道:“不愧是农场,比我们生产队还是好许多,居然有蜂蜜,我们那里不要说蜂蜜,连细粮都很少见到。”
少有白米白面,日常多是吃玉米粉,蔬菜种类也相当少。
黎毓昆笑着说:“要说那些北京人,上海人,尤其是上海人,真的相当能干,别看是大城市来的,有的比我们还小,十五六岁就过来,可是干活儿真卖力,有一回就和我们说,‘我们上海人都是很能负辛苦的,东北人其实懒得很’,当时我就觉得,也没有什么好说,我确实是不想干啊,也干不动,整天就是想家。那些南方人,特别会过日子,回家去大包小包的拿东西,等她们年后回来了,还会往这边带东西,去年沈江燕就
', ' ')('带了炒面回来,是她自己家里炒的,在这里饿了就用开水冲了吃一点。”
沈江燕是上海人,跟黎毓昆关系不错,黎毓昆有时候在家里学她说话:“椅杠,椅杠,哈杠。”你讲,你讲,她讲,有一回沈江燕去蜂场,让蜜蜂把半边脸蜇伤,肿得特别厉害,毓昆说看着好吓人。
黎毓贤想的则是,上海的油茶粉倒是罢了,松子糖味道不错。
黎毓贤大半年没见到姐姐,此时看到了她,仔细打量一下,抿嘴笑着说:“大姐,虽然农场有些苦,你倒是胖了。”
黎毓昆嘻嘻一笑:“要说我们那里,吃的倒是挺好,白面馒头夹肉酱,我一顿能吃两个大馒头,就是活儿干不动。”
黎毓昆插队农场的伙食,真的是很不错的,那里种的多是麦子,因此主食是白面做的各种面食,馒头包子之类,单是能吃细粮这一点,就够人羡慕了,大姐额定工资三十二块钱,馒头五分钱一个,肉包子八分钱一只,汤一分钱二分钱一碗,有时候还不要钱,肉酱或者咸菜也很便宜,咸菜往往免费,牛奶一角钱一碗,只是蔬菜种类匮乏,另外很少能吃到鱼,不过能有这个标准,也不错了。
尤其是大姐描述过,她们那里食堂师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一辈子没有结婚,按当地的话来讲,是个“老光棍”,然而做饭的手艺特别好,在整个大西江都是数得着的,土豆丝切得好像针一样细,当时黎毓贤也是有一点悠然向往,自己这么多年来,土豆可是吃得不少了,尤其是冬季,主要就是土豆白菜萝卜,母亲还腌了咸土豆,要说母亲烧菜的手艺其实也可以的,只是黎毓贤还是难以想象“像针一样细的土豆丝”。
大姐插队,黎毓贤之前很是担心,毕竟在那之前,大姐得过肺门结核,就在十七岁的时候,下乡的前一年,那一阵天天去医疗所打链霉素,虽然后来治疗痊愈,然而毕竟是有那样的底子在那里,农村那样辛苦,很怕旧病复发,不过现在看来还好,去农村一回,别的没治好,倒是把肠胃锻炼了出来,现在很喜欢吃饭。
大姐真的是一个典型的大小姐,虽然生在这样条件的家庭,却也很是挑拣,从前大家吃玉米粥配咸菜,大姐不喜欢吃,母亲崔星兰就煮熟土豆,拌上大酱给她下饭,就这样大姐还是食不下咽,母亲就说她,“嗓子眼儿细”,所以身体也单薄,这一回去农村,大概是经历了一些体力劳动,伙食也不错,居然变胖了,拍的照片比从前明显胖了一圈,所以大姐也是有所收获。
到了傍晚,父亲黎文宾回来,崔星兰便说:“你回来了,杀鸡吧,二姑娘拿了鸡回来。”
黎文宾看着那只毛色鲜亮,绑住两只脚,正在角落里叫的山鸡,踌躇了一会儿,说:“不留着明天吃吗?”
崔星兰道:“今天大年二十九了,还留什么?多养一天,多费一天的苞米面,你现在赶紧杀。”
黎文宾想了一想:“我去找邻居家钱二哥帮杀一下。”
见黎文宾转身要出去找人,黎毓贤站起来道:“不用找钱二伯帮忙,我来就行了。”
黎文宾有些犹豫地看着她:“毓贤啊,你能杀鸡吗?”
黎毓贤点头:“能的,在生产队跟人家学过。”
农村杀鸡可是个大事呢,自己虽然只是旁观,没有亲自动手,但是过程也都看清楚了,此时必须要自己上手了,母亲是从不做这种事,父亲也怕见血腥,黎文宾的胆子小是很出名的,当初考入电力局,因为他个子又高又瘦,便安排他从事户外作业,爬电线杆子修电线,黎文宾一看就不敢干,说“如果要我做这个,我就不干了”,于是安排在电度表班,专门检测调试电表,那个工作很不错,算是意外的转折。
于是黎毓贤烧了水,提起山鸡来,硬下心肠便在鸡脖子上抹了一刀,如果不是担心划到自己手上,她实在很想闭起眼睛,于是院子里就是一阵鸡的惨叫,黎毓贤这时候闭着眼睛,将鸡脖子凑到一个小盆上面,听着盆中淋淋漓漓的鸡血声,过了一阵,手里紧抓着的鸡终于不再挣扎,鸡血的声音也渐渐停止,黎毓贤便将鸡浸在热水盆里,给鸡退毛,又开膛取出内脏。
余下的工作就由崔星兰接手,将这一只鸡连同心肝肾之类,又加了许多土豆块和粉条,一起炖在了锅里,大铁锅的四壁贴满了玉米面的饼子,那一碗鸡血则是准备与豆腐一起做鸡血烧豆腐。
因为是炖鸡肉,这一天的晚饭便吃得晚了一些,到了七点钟吃饭的时候,黎钢金已经饿得嗷嗷直叫,巴在灶台边,眼睛直勾勾地往锅沿上看,仿佛视线要钻进锅盖与锅身的结合处,看到里面去。
要说大弟钢金也是个挺倒霉的孩子,出生那一年正是三年自然灾害,食物非常紧张,母亲自己还吃不饱,哪里有奶水喂他,因此饥饿的钢金就整天哭叫,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打下了饥饿的底子,他偏偏又属猪,因此在姐弟一群人之中,钢金的饭量是相当令人瞩目的,有他在,家里不担心剩饭,从前大姐吃不下饭,剩在碗里的都给了钢金,除了得肺门结核的那一段时间。
同样胃口很好的是三妹毓秀,也是个嘴壮的人
', ' ')(',因此家里这两个妹妹弟弟的身体都相当好。
好不容易晚饭终于熟了,崔星兰拿过钢勺来,每个人盛了一碗鸡汤,里面满满的土豆和粉条,毕竟这样一大家子人,只有一只鸡,当然要多添配菜,黎毓贤站在灶台边,看着锅里的鸡汤将近装完了,便说:“妈,我把这鸡血豆腐都倒进去了。”
崔星兰点头:“倒进去吧。”
也不用再加油炝锅,直接添了汤就煮,又煮成了一小锅鸡血烩豆腐,没有多少汤汁,装出来又是每人一小碗,因此这一天的晚饭居然堪称丰盛。
崔星兰最后一个坐在饭桌边,看着一家埋头吃饭的人,尤其是钢金,那可真的是狼吞虎咽,仿佛已经饿了三天,毓秀也是头也不抬地在吃,崔星兰咬了一口玉米饼,目光渐渐转移到黎毓贤头上,自己对这一群孩子,都是同等对待,不过崔星兰也知道,从情感上更疼爱大女儿一些,不过所有的这些年纪比较大的女儿之中,最能帮手的现在看来是毓贤,连杀鸡都能干了,其实挺有点意外。
毓昆,自己虽然说她“嗓子眼儿细”,但毕竟还是活泼的,从前她在家里,闲了的时候就带着妹妹弟弟,组织大家一起唱歌,她来作指挥,然而毓贤则总是对什么都懒懒的,身体倒是没毛病,就是总好像提不起劲儿来,谁想到她居然能杀鸡呢?而且还拿回一百块的工资,这一笔钱对于如今的家庭,可是很宝贵的收入,毓昆虽然本来在农场也有工资,但是她常年住在家中,核算下来当然也就没有几个钱,不能补贴家里。
频繁生育的痛苦,自己可真的是尝够了,这些年的记忆,就是左一个右一个的生孩子,有的女人很幸运,生了一两个就不生了,但是自己孩子密,总是会怀孕,这七个是生下来活了的,还有几个夭折的,尤其是毓贤下面的那一个男孩叫做英杰的,生下来四五个月,当时天气很冷了,给英杰洗过了澡之后,不知怎么就得了肺炎,于是死掉了,丈夫便埋怨自己,说是不该洗澡,又哀叹英杰,在日记本上写,“英杰生来最可爱,死去最可惜”。
丈夫的这副样子很让自己看不过,便说:“这都是命,整天唉声叹气的干嘛?”
之后丈夫就得了心脏病,整天捂着胸口,走路颤颤巍巍,不能上班,没有工资,家里的钱便愈发紧张,后来又添了几个孩子,自己也很是苦恼,新式的节育法子,自己也不是很懂,到最后一个铁城,自己很想去做手术,在医院门口转了半天,终究是不敢进去,于是便将铁城生了下来,然而真的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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