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刘婶让他出去喝水。
宁书出了屋子,看到了桌子上放的茶水碗,还有一壶水。走了过去,接过水,他也有些渴了。
刘婶又问他饿不饿。
宁书摇头后,她便让他去休息。
刘婶还有一些活没干完,说完便叮嘱他把门给关好。等到晚上可以吃饭的时候,再叫他起来。
说完刘婶就出了门。
宁书回到屋子里,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他叫了一声零零,零零没有回应他,大概是去忙了。
宁书是前段时间来到这个世界的,原主是为了感情一时想不开。跳河结束了自己的性命,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宁书的灵魂已经在了里面。
原主的家人被原主这一闹,都吓得不轻。尤其是原主母亲,又哭又闹,最后决定把儿子送到乡下静养一段时间。
宁书听到零零说,他的目标就在这里,于是便听从了原主家里的安排。
宁书已经来到乡下几天的时间了,这几天他一直呆在院子里没出去。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对这里并不熟悉,想熟悉一下这个陌生的环境。
他却是不知道,自己早就在村里出名了。
早在宁书进村的时候,不少人就看见了这个样貌穿着看起来就不一样的年轻人。于是那么一打听,就打听到了是刘婶的远方亲戚。
大家都对文化人十分的有好感崇拜,宁书还是城里人,还是一个大学生。
可想而知,他在村里早就不知道被多少人议论过了。
不过宁书对这些都不太知情。
他这天在院子里,听到门外有声音。于是便出去看了看,出去一看,发现是两个小孩。小孩正猫着腰想要朝着里面看。
看到宁书出来,连忙跑开。
宁书微怔,有点怀疑自己长得是不是太吓人了。
“听说刘婶家里来的那个年轻人,长得是真俊。”
“对对对,我那天看了一眼,没发现长得这么俊的小伙子。”
村里人向来喜欢有事没事就会聚在一块说道。
但他们说的快,散的也快,毕竟还有农活要干。
而在他们不远处,一个身影正弯下腰。用镰刀弄着地里的草,他个子长得高,大概能有一米八五往上,肩宽窄腰的,身上穿的衣服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
郑锋抬起头,朝着刚才说话的几个人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去,仿佛一脸不在乎。
这几天,他已经听腻了这个人的事。
对郑锋来说,乡下人也罢,城里人也好,跟他都没有关系。
捆好了草,郑锋就打算回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灰色衣服,身下一条黑裤,倒是显得腿很长。隐隐能看到身上的肌肉,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男性的魅力气息。
尤其是他长得剑眉星目,一张很是英俊的脸,在村子里前仆后继地被未婚女孩相中。
但郑锋今年二十五,却还没有要结婚的打算。村里人私下说他眼高于顶,说不定要找一个城里的媳妇。
回去的小路上,两个小孩因为一只蚂蚱,粗脖子红脸的吵起架来。一看到郑锋路过,连忙退到一旁。
郑锋的人缘不算好。
倒不是说他在村里恶贯满盈,而是他外表向来有点“不好惹”。他一米八五往上的个子,比村里不少人都要高。更别说他常年干活,又高又壮的身子,看起来能打死不少人。
小孩对他是天生就带着畏惧,尽管郑锋连话都没跟他们说过多少。
宁书出门了。
这是他刚来这里第一次出门,村子里虽然不算很大。但也不小,面对村子里人的视线,宁书倒也没有显得不习惯。
毕竟在城里的时候,这种视线就常有了。
只是宁书转悠了没一会儿,就发现自己迷路了。他微怔了一下,怎么都记不起来刚才回去的路了。
这会儿已经差不多到了做晚饭的时候了,所以路上的行人并不多。
宁书看到了不远处路上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对方看起来似乎跟他差不多年轻。再看看他旁边的小孩,宁书迟疑了一下,还是觉得问前者比较靠谱一些。
于是他舔了一下有点干燥的嘴唇,走上前去,询问道:“你好,请问刘婶家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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