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爱脑不可取(1 / 2)

<p style="font-size:16px">一个浑浊的雨夜。

滂沱大雨如同利箭,接连不断地自漆黑如墨的天空下落、下落,那密集得令周围景物轮廓都模糊的雨幕,好似要将这世界的所有污秽全都冲洗干净。

风声在高楼大厦之间穿梭,如同厉鬼的尖啸。闪电令天地间短暂的化为白昼,随即,巨大的雷声如同鼓擂,从遥远的地方滚动而来。

四周建筑物里的灯光大多已熄灭了,如墨一般不断晕染的漆黑,愈发令这狂风呼啸的雨夜透出诡谲。

楼房顶层的高级公寓内,客厅的落地灯亮着融融的暖光,唱片机的唱针顶着黑胶唱片,悠扬的乐曲如流水般流淌在这座豪华公寓的每一个角落。就连不住拍打在玻璃上的雨点,都好似是天然的节拍。

崇岭靠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里,灯光在他俊美无俦的面容上打下大片的阴影,令他看起来无法捉摸。他微微笑着,两片薄唇衔着一支没点燃的香烟。

他一边点烟,一边将腿交叠着翘在茶几上,用一种全然放松的姿势欣赏着眼前正在发生的戏剧。

茶几的另一侧,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站在落地灯旁,正低着头,十分认真的擦拭着手里的斩骨刀上的血液。

地板上,血肉模糊的尸体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温热的血液,那尸体被捅了不知多少刀,几乎已无法分辨出人型,血肉内脏堆在一起,散发出腥臭的刺鼻气味。

周围的家具也被喷溅上了许多的鲜血,木质地板浸了血,透出诡异的黑色。

显然,这是一场惨无人道的虐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轰隆隆——

又一道雷声响起,乐曲声渐渐停了。

年轻男人终于擦干净了手上的刀,抬步走到了唱片机前,挑起唱针,换了一张唱片。

音乐声再度响起。崇岭吐出烟雾,眯眼笑了起来:“这首歌我喜欢。”

然而那男人好像完全没听到他的声音,也完全没看到他的身形,放完唱片后,就走到了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

手机铃声响起,男人将斩骨刀放到一旁的扶手上,拿出手机,按下接听。

“喂?”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还是很好听的。崇岭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远琛,你在哪里?”从手机中泄露出来的声音中,不难听出另一头的人十分焦急:“路家的事还有转圜的余地,我已经去求我爸帮忙了,你才二十六,以后的日子还长,千万别做傻事!”

年轻男人拿起酒杯,啜饮了一口,平静的不像是刚杀过人:“我知道。”

“你不该爱上他的。”那头又说:“你不该爱上他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男人笑了一下,转头看向地板上的尸块,轻声道:“已经无所谓了。”

“可不是么,”崇岭抽着烟,像是个一边看电影、一边还要发表自己无关紧要的见解的观众:“人都被你砍成这样了,还能有什么所谓?”

电话那头还想说什么,男人却动了动手指,先一步点了挂断。仰起头,他一口气喝完剩下的酒液,重新抓住了旁边的斩骨刀。

他高高的举起了刀,刀尖笔直的对准了自己的胸口,随即,他用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猛地向下一刺!

利器没入血肉之中,发出极其轻微的响声,鲜血狂涌而出,紧接着,男人拔出了刀,竟然又对着自己的伤口刺了第二次。

第二次、第三次……

崇岭点烟灰的动作顿住。

他惊讶地看着就在自己身旁几米处的男人,刚刚男人杀地上那堆仁兄的时候,他猜测两人之间大概有什么血海深仇,下手狠一点也是正常的。

可现在,男人不仅选择了自杀,用得还是这种……疯狂的方式。

就好像,他也像是恨地上那个人一样,深深痛恨着他自己。

刺第五次的时候,斩骨刀终于从男人手中滑落,砸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大抵哪一刀捅到了他的肺部,男人发出两声痛苦的咳嗽,身体随着意识的模糊向前倾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崇岭几乎是下意识的伸出了手,想要扶住他。

可下一刻,男人的身体就穿过了他伸出的手臂,砰然一声倒在了地上。

屋外电闪雷鸣,屋内,死亡与血液的气味愈发浓郁。

崇岭收回了手。

一颗亮着光的蓝色星星不知从哪里飞了出来,停在他的肩上,冰冷的机械音与雨声交汇:“他叫路远琛,是你的任务对象。你只有成功拯救他,才能得到重生的机会。”

崇岭看着倒在血泊之中,已逐渐失去呼吸的路远琛,还有些因方才对方疯狂的恨意无法回神。他充满怀疑到:“这位……真的需要拯救?”

他还以为需要拯救的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楚楚可怜只能等着其他人施以援手的娇弱可人儿。

蓝色星星并不理会他的质疑,冷冰冰继续道:“路远琛,男,二十六岁。京城路家的独生子,星辰娱乐的董事长……”

音乐声再度停了,这一次是彻底的静默,室内只剩下了毫无起伏的机械音。而随着系统的讲述,路远琛的一生缓缓铺开在崇岭的脑海之中。

豪门出身,独生子,头脑聪颖,外形出色,经商天赋更是远超常人。如此种种落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构成了一个足以被称之为天之骄子的路远琛。

可这位绝顶聪明的天之骄子,却将拥有的一手好牌打了个稀巴烂,始作俑者正是地板上那位已变成一堆血肉的仁兄:楚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楚赫,男,二十七岁,也是个富家公子哥。虽然同被称做豪门,但楚家的条件远比不上家底深厚的路家,按理来说,楚赫是不够格和路远琛在同个圈子里玩的。

但,楚赫的目的本也就不是要和路远琛做朋友。他看准了路远琛喜欢男人,仗着自己长相帅气,用甜言蜜语和一点小手段,便将这位豪门公子哥骗到了手。

路远琛自己也是不争气,明明在商场上无往不利,一双鹰眼不知辨认出了多少谎言,结果一到感情上的事,就变成了软脚虾,成了个纯纯的恋爱脑。

楚赫要什么,他就给什么,一开始只是钱、车、房,后面就成了各种合作案上的一点小小的特权,没过太久,这点小特权就像是不断膨胀的魔鬼,越变越大。最后,楚赫联手路家的叛徒,设计了路老爷子的车祸,又做空了路氏和星辰娱乐的股票,骗走了路远琛所拥有的所有东西。

而现在,崇岭见到的,正是路远琛的结局。

他一刀一刀将楚赫剁成了肉酱,然后又一刀接着一刀,用冷酷残忍的疼痛惩罚被感情蒙蔽了双眼的自己。

他不止恨楚赫,更恨他自己……

崇岭碾灭了香烟,而眼前的一切,雨声、血腥味、尸体、亮着落地灯的豪华客厅,也逐渐的在他眼前消失,变为虚无。

雨声没了。眨了眨眼,崇岭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自己那间窄小的出租屋内。

系统将他从那个满是鲜血的地方送了回来,时光随之倒转。

此时,距离那个结局的发生,还有一年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路远琛还活着,楚赫还没来得及骗到他什么,一切都还来得及。

已经入夏,出租屋内闷热不已,虽然有空调,但无良房东给安了个耗电率极高的型号,电费实在太夸张。于是一整个夏天,只能全靠一台吱呀作响的电风扇死撑着。十几平的小房子,除了厨房和厕所,就只有一个房间,书桌、衣柜、床全都挤在一起,中间一条小小的走道,还要摆下一张椅子,通行需要侧身。

和方才市中心的豪宅比起来,实在差距太大。估计他这整个房子,也就对方家里一个浴室那么大。

想起方才完全真实的一切,崇岭忍不住啧啧出声:“真是高科技,刚刚那些都是你实时演算出来的?”

蓝色星星晃了晃:“不,是上个宿主教我的。”

崇岭:“……?”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上一任如此多才多艺,短暂的沉默后,真诚问道:“像我这种没有超能力的人,当任务员合适吗?”

蓝色星星道:“请宿主放心,每一任宿主都是经过对比挑选而出的最适合完成任务的对象。”

崇岭仔细一想这次的任务,不由莞尔: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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