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种全素颜,甚至鞋子不好好穿,搭着沙滩裤和t恤的时刻,我看见了一见钟情的男孩。
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方似乎透过素颜认出我,居然对着我招招手。
那一刻我好像灵魂都出窍,全身毫毛竖起来。
朝着他走近一步时,我立即想到自己现在的装扮,很不适合第三次偶遇!
羞耻盖过惊喜,复杂的情绪促使我做出逃避行为。一个慌乱地转身,我竟是撞上身后的灯箱。
太丢人了!
可如果这次跑了的话,下次还能见吗?他应该不住在这附近,距离第二次见面,有十天了。
不能跑,此时不冲,绝对会后悔。
下定决心,我整理了下衣摆。猛吸一口气,我又转身,就看到已经近在咫尺的少年。
鼻尖接触到他胸前的衣料,我一惊一乍地后退,一只鞋还掉落。
我:想钻地缝。
少年:跑什么?不是说请客吗?你要反悔?
默默地赤脚上前,将掉下的鞋子穿好,我尴尬地笑起,我请,能不能等我换身衣服?
蓝色的眼睛自上而下地将我打量,少年不在意地说,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去高档餐厅。
我不能在你面前这么挫,我不要面子吗!
从我脸上捕捉到了不乐意,少年松了口,随便你。
我换衣服可能要一个小时。
哈?你是去寻找宝藏吗?换衣服一个小时?
为什么他的比喻这么有趣!
我还要洗个头,化妆之类的。
为什么?
好看。
真麻烦。
我要搭配衣服要化妆,要呈现完美状态,但对方并不能理解,甚至觉得我很麻烦。
这样啊,那就去你家等。
你要来我家?
我又是一惊,少年明显不耐烦了,眉头微蹙,算了,我自己去叮当屋吃,你来付账就行。
叮当屋就是莎莉的蛋糕房,少年丢下这话,潇洒地离去。几秒后,我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一个邀请他做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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