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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易旵把之前没收的我的手机还给了我,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我迫不及待的按下开机键,然而手机像是被重置过一样,里面空得连条短信息都没有。
我虽说没什么交心的朋友,但也不至于这么久过去了一条短信息都没收到过。
我把手机翻来覆去检查了几遍都没能找到一点被人联系过的痕迹,却在不小心打开的网页里看到了另一个消息:胜开地产副总程天于十月十六日被人发现死于某夜总会包厢。
十月十六日?十月十六日?
我算了下日子,那应该是我被易旵囚禁起来第九天的时候,我记得那天易旵应该是被什么刺激到了,那天他撕碎了我的衣服,啃食着我的皮肉,嘶吼着问我:“你是不是还想去找那个程天?!”我记得那天他表情狰狞,笑的发狂,“你找不到了!你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找不到了!哈哈哈哈!”
那天之后他就开始忙了起来,一忙就忙了一个多月。
我抬手点开网页,一系列吹捧惋惜的无聊介绍弹了出来,我大致浏览了下,划到底部的时候才总算看到主角的相貌。
就算照片上的尸体被割去了嘴唇,切掉了下体,被砍去了手脚,我还是一眼就将这个肥胖的男人认了出来,毕竟我可是刚在没多久前差点就跟他上了床!毕竟那场毁灭了我人生的大火也有他不少的功劳!
毕竟,我差点就能亲手杀了他!
这么看来易旵倒是没骗我,我的确是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虽然我之前曾废寝忘食的搜寻过他。
胡大志!!!
这个哪怕有一天我大脑萎缩也不会忘记的名字!
这个被我融进脑髓,日夜诅咒的名字!我怎么会忘记!
我抓着手机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而止不住的发抖,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我想笑,想肆无忌惮放开了笑,可是为什么眼泪却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怎么都止不住。
我明明想笑的啊,胡大志死了啊!我应该要笑的!
对,我不应该哭,我要笑才对。
我抬手擦拭掉脸上的眼泪,却发现根本擦不完,我竟然不知道我的泪腺什么时候这么发达了?
我想笑出来,发出的声音颤抖而呜咽,竟然比哭还要难听。
易旵向我走过来,走到我面前瞥了一眼手机页面就把手机从我手里抽出来将屏幕按灭,他把我揽进怀里,伸出舌尖一点点将我的眼泪舔舐干净,一下一下拍着我的背像哄孩子似的告诉我:“会过去的,都会过去的。”
他的声音空灵的有些不真实,又太过温柔,每次这种时候我都会觉得他在隐忍,因为这跟当初在会所强暴我的那个冷酷的男人太过相悖了。
想来他这话应该是对我说的,可我却总有一种他也在说给自己听的感觉。
种种迹象表明胡大志的死一定跟易旵有关,这个男人不允许别人碰我。
确认了这一点,我勾起嘴角无声的笑了笑。
我想,这可真是个好现象啊。
除了手机,易旵还给了我别的东西,那是一枚戒指,银白色的一个圈,虽然光秃秃的,但看着还不错,可以看出挑选它的人是用了心思的。
我是不怎么喜欢佩戴饰品的,以前纯粹是因为工作需要,但今天易旵坚持,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左右不过一个指环,我又不会少块肉,便也就随了他的意。
直到出门前我才发觉出哪里不对劲来,合着易旵这货给我准备了一柜子的衣服全是睡衣,连一件可以穿出门的正常衣服都没有。
好不容易才能出去,总不能因为衣服这点小事就放弃,无奈之下,我只能寻求易旵,“喂,把你的衣服拿一套给我。”
他刚开始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竟然有点脸红,跟他那张脸可真是不协调。
他的衬衫实在是太大了,松松垮垮的挂在我身上,遮住了我大半个身子,看上去跟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似的。
衣服的主人却在一旁看得两只眼睛里的兽欲都要溢出来了。
我看向穿衣镜里的自己,宽大的白色衬衫十分松垮,敞开的领口露出两侧一字型的锁骨,锁骨上还有前天被这衣服的主人吸出来的吻痕,宽大的衬衫下两条白嫩的细腿,这一切都显得十分色情。
我回头瞪了易旵一眼,赶紧拿条裤子套上,把衬衫扎进裤腰里,以防止那条“泰迪”发情。
可能实在是被关得有点久了,刚走出公寓的大门我感觉浑身上下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像断了线的风筝,好像风一吹就能飘走似的。
易旵把手里拿着的外套披到我身上,拢了拢对我说:“别着凉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现在已经十二月份了,是冬季了。
我把手指张开举过头顶,久违的阳光穿过指缝投在脸上,热烈而奔放,让我有种眩晕感,做了个深呼吸,不由的眯起了眼。
我们过去的时候刀疤已经在驾驶位上坐着了,他好像永远都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哪怕在易旵面
', ' ')('前我也没看过别的表情在他脸上出现过。
“我们去哪里?”我问易旵。
易旵抓起我的手放在唇边亲一口,“等会你就知道了,你会喜欢的。”
我赶紧把手抽回来,瞪了他一眼,抬眼看向前方的后视镜,刀疤依旧面无表情的在开车,并没有看我们的意思。
当真是个无趣极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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